《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以下哪一项为哪一项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2006年卷一第14题-单项选择D.以血统主义为主, 以诞生地主义为辅的原那么考点确定公民资格的依据。分析1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C项为正确答案。而D项是取得国籍的方式。命题思路公民是宪法上地重要概念之一,确定一个人是否为该国的公民主要看其国籍。而国籍的取得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此题的目的在于考察确定国民资格的依据和国籍的取得方式之间的区分。常见错误大多数考生没有细致审题,误选了D。法条导读考生在复习这个学问点时,应当留意以下内容及其法条:1, 我国不成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存外国
2、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国籍法3, 5, 8, 9, 13。2, 国籍的诞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国籍法第4条, 第5条的规定是统主义的表达,第5条的“但书是我国不成认双重国籍原那么的表达。国籍法第6条是诞生地主义的表达,留意其适用对象。3, 留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4, 国籍的参与, 退出和复原应当申请获得批准国籍法第7, 10, 13条。国籍申请的受理机关及审批机关是不同的国籍法第15, 16条。1受理参与, 退出和复原中国国籍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 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2参与, 退出和复原中国国籍的申请
3、,由公安部审批。答案:C2.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年卷一第60题多项选择“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托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展跟踪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托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展监听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依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展搜身检查考点公民的根本权利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敬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的此次修正使爱护公民的人权有了根本法的法律依据。我国尚没有关于爱护隐私权的特地规定,通常通过爱护公民的名誉权来爱护隐私权。A项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扰。需留意的,我国涉
4、及隐私爱护的个人信息爱护法即将出台,届时,对隐私权的爱护就有了特地的法律规定。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扰。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确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制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制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C, D两项明显违反了第37条的规定,属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侵扰。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的爱护。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展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扰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
5、隐私在肯定条件辖受到肯定的限制,这些条件是:1因国家平安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2只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展检查。在B项中,并非是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发起对犯罪行为的追查,而是公民个人,而且是由法官对嫌疑人的通信进展监听,不符合公民通信隐私受到限制的条件,B项的做法侵害了公民的通信隐私。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公民的根本权利,主要涉及公民的隐私权, 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以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留意把握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的限制。法条导读公民人身自由也有肯定限制,留意其及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限制的区分。公民根本权利的内容几乎年年都考,每项权利都可能成为考察的内容。考生应着重驾驭宪法第
6、33-41条规定的权利,其他权利也应有所了解。答案:A, B, C, D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根本权利?2004年卷一第10题单项选择考点公民的根本权利分析1宪法第二章是关于公民根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其中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同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需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即我国公民享有同等权。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示威的自由。即我国公民享有出版的自由。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享有受教
7、化的权利。虽然拥有良好的环境是公民的正值要求,但在宪法第二章中并没有关于环境权的规定。因此,A项应选。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公民的根本权利,结合法条的相关规定着重记忆教材的内容,比拟简洁。法条导读公民的根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 经济权利, 文化权利以及一些特别主体享有的权利等。宪法关于环境的规定表达在总纲的第26条,即“国家爱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答案:A4.以下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哪些符合宪法的规定?2004年卷一第57题多项选择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指责和建议的权利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的权
8、利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需查清事实,负责处理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扰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恳求赔偿的权利考点公民的根本权利分析1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指责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展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 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需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扰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可见,A, B
9、, D项是对该条的正确理解。C项错在“任何国家机关,依据41条的规定,查清事实, 负责处理的机关应为“有关国家机关。命题思路此题干脆考察对宪法第41条的记忆和理解,比拟简洁。留意精确记忆法条内容。法条导读第41条主要表达了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视权,留意驾驭监视的形式包括指责建议, 申诉, 控告, 检举。监视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考生留意勿将其及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相混淆。答案:A, B, D5.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供应某通信用户的 详单。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说法何者为正确?2004年卷一第85题不定选考点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隐私受法律爱护分析1宪法第40条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的爱护。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展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扰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用户 详单记录了公民的通话对象和通话记录,属于公民的通信隐私,应受到法律的爱护。只有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为了维护国家平安或追查刑事犯罪时,才可依法定程序对其进展检查。因此,A, C是对该条的正确理解。留意,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以对通信进展检查,人民法院没有这个权力。因此,B, D项是错误的。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对宪法第40条的记忆和理解,稍有难度,尤其要记忆通信自由和隐私受爱护的例外。常
11、见错误陷阱在此题中,对 详单的理解是正确解题的关键。有些考生未将通话详单归入通信隐私的范围,从而错选B, D项。要留意,对通信的理解不应限于传统意义的书信往来。法条导读驾驭本条应从几个方面进展:1通信是广义的,包括传统意义的书信往来,也包括 通话等一切通信沟通形式;2受爱护的内容包括两项,一为通信自由,一为通信隐私,不要漏记;3对公民的通信进展检查只能基于国家平安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其他理由如民事纠纷中对事实的查证等都不构成合法的理由;4行使检查权力的机关限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其他机关都不具该权力。答案:A, C6.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有关公民根本权利的宪法爱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12、2003年卷一第10题单项选择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 归侨权益的爱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爱护“总纲局部考点公民的根本权利分析1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化程度, 财产状况, 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必需具备三个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因此,A项错误。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爱护华侨的正值的权利和利益,爱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B项也错误。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
13、家开展劳动者休息和养息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C项理解错误。第13条规定:“国家爱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 储蓄, 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全部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爱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第13条属宪法的总纲局部,D项正确。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公民的根本权利的内容,纯粹考察考生对宪法法条的熟识程度,要求考生不但要熟知法条的内容,还应了解法条所属章节。法条导读此题涉及宪法第13, 34, 43和50条的规定。留意将宪法总纲中涉及到的公民权利及第二章“公民根本权利和义务中的权利区分开来,考生不妨对总纲中涉及到的公民权利的法条进展归纳,以防出现类似的题目。答案:D7.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
14、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 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入,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化了一成天,并确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行为侵扰了刘某作为公民的哪些宪法权利?2003年卷一第43题多项选择考点公民的根本权利分析1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扰。制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乡, 村两级干部“破门而入侵扰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扰权,B项应选。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扰。制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展羞辱, 诽谤和诬告陷害。乡村干部将未穿戴整齐的
15、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侵扰了公民的人格尊严,D项应选。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扰。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确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制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制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乡村干部将刘某带到村委会教化一成天,侵扰了其人身自由,A项应选。取消刘某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侵扰了刘某女儿的荣誉权,而不是受教化权。且侵扰的是刘某女儿的权利,而不是刘某的权利。C项不选。命题思路此题考察考生运用法条解决详细问题的实力,除驾驭法条内容外,还必需能够对实例进展正确的分析。常见错误陷阱C项干扰性较强,一方面留意审题,题目
16、问的是侵扰刘某的哪项权利;一方面要留意理解“受教化权的含义,并非及教化有关的权利都属于“受教化权。法理导读留意对受教化权和荣誉权的理解和区分。受教化权指公民所享有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承受教化的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化时机权, 受教化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荣誉权指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 保持, 利用荣誉并享有其所生利益的权利,依据民法通那么的规定,非法剥夺公民, 法人的荣誉称号构成侵扰荣誉权的惟一方式。答案:A, B, D8.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以下选项中哪一种状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扶植权的条件?2002年卷一第8题单项选择考点公民的物质扶植权分析1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17、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丢失劳动实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扶植的权利。国家开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须要的社会保险, 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见C项不是公民获得物质扶植权的条件。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对宪法第45条第1款的记忆,着重留意获得物质扶植权的条件,以及国家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开展的事业类型。法条导读第45条集中规定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扶植和扶助,要留意哪些公民享有国家的扶植权。第2, 3款的规定也应予以留意。即“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扶植支配盲, 聋, 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 生活和教化。答案:C9.依据宪法和法律,以下哪些表述是不正
18、确的?2002年卷一第42题多项选择考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分析1依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当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当国有公司, 企业, 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只有选项C的出版自由是剥夺了政治权利后的结果。因此,A, B, D均不正确。A, B两项属于公民的文化权利,D项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命题思路此题详细考察剥夺政治权利后的结果,不但要驾驭宪法的规定,还要结合刑法规定答题。法条导读宪法中只有第34, 35条是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刑
19、法第54条第3, 4项是被剥夺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必定结果。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指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言论, 出版, 集会, 结社, 游行, 和示威自由。除此之外的权利和自由均不属政治权利和自由,尤其不要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指责建议控诉权作为政治权利。 答案:A, B, D10.依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以下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2002年卷一第87题不定选A.赵某,诞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B.钱某,诞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C.孙某,诞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纳诞生地主义的国籍原那么D.李某,诞生于中国,父亲
20、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考点中国国籍的取得分析1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诞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赵某符合该条件,具有中国国籍,故A应选。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诞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诞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钱某符合该条第1款规定,也具有中国国籍,故B项应选。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诞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李某符合该条规定,具有中国国籍,故D项应选。虽然孙某的父母均为中国公民,但已经定居于德国,且孙某诞生于德国,依据德国法律规定已取得了德国国籍,依
21、据我国国籍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孙某不具有中国国籍,故C项不选。命题思路此题考察取得中国国籍的条件,留意驾驭国籍法规定的三种取得中国国籍的情形。法条导读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我国实行的是以血统主义为主,诞生地主义为辅的原那么。当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和诞生在中国两个条件齐具时,必定取得中国国籍;具备了血统条件,但诞生在外国,区分其父母是否认居外国和其诞生时是否已取得外国国籍情形下,可能取得中国国籍也可能取得外国国籍;父母定居中国,但无国籍或国籍不明,适用诞生主义原那么,只要诞生在中国即取得中国国籍。重要警示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也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之一,其中主要考察公民的根本权利,公民的根本义务很少涉及。随着公民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本节内容在考试中的地位也随之突出。公民根本权利的重点在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人身自由。根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 经济权利, 文化权利,鉴于考试常常会以权利分类的方式进展考察,考生应结合教材内容对本节涉及的根本权利进展归类记忆,并要理解每种权利的内涵,以防及其他类似权利相混淆。答案:A, B, D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