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论述题小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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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阐述题1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那么的主要内容?主要有:A法定义务规那么。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也应担当的义务。这些义务由法律明文予以规定。B正确履行。即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也就是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标的。C亲自履行。是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D约定不明的履行。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详细,以便合同的履行。E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承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F价格变动的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
2、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根据哪种价格履行的问题。G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展履行的状况。H情势变更。是指构成合同根底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更。2论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其由一方、双方还是多方作出意思表示,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样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表意行为,而且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
3、示一样的民事行为。任何合同都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样的条件下成立的。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会、显失公允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确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终止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于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民事权利和民事关系。3、如何理解合同
4、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标准。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全部和财产流转关系两大部分。合同法调整的是其中的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它反映的是同等主体间在转让产品或货币,完成工作和供应劳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债务的清偿或履行,详细表达着财产从一个民事主体到另一个主体的合法移转过程。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而民法本身又是一个浩大的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由假设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如商标法、专利法等,合同法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在制定的物权法也是这样的单行法。合同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
5、重的作用。合同法成为市场经济的根本法律。合同法的详细作用有疼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4、合同法根本原那么的法律意义?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是贯穿于合同法标准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那么。主要表如今:1凝固和表达了立法的根本精神。合同法的标准是一个有机的体系,该体系是由贯穿于合同法详细标准的根本精神或根本原那么作为根底的。2是合同法详细做法标准的总的指导思想。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是立法者制定合同法所承受的价值标准的反映,是合同法各种详细标准的总的指导思想。3供应了最高的行为准那么,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形式。合同法的标准都是指导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构成了
6、当事人的行为形式。4是施行法律的根本根据。无论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适用合同法,还是当事人遵守合同法,合同法根本原那么都是必需遵守的根本准那么。5、述合同法同等、自愿、公允原那么的内容?同等原那么是我国民法的一项根本原那么,也是我国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这一原那么意味着民事主体的地位同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相对方。包括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一律同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同等地位。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需同等协商。自愿原那么是我国民法的一项根本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那么。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7、,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包括:1缔结合同的自由。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3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5确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允原那么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允原那么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即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当事人获得别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6、合同法醇厚信誉、疼惜公序良俗、合法原那么的内容?醇厚信誉原那么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那么。醇厚信誉原那么具有以下内容和功能:A的确醇厚可信,以好心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等行为规那么B诚信原那么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冲突;诚信原那么不仅
8、要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且要求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冲突C说明法律和合同的作用。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亲善风俗的合称。所谓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即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开展必要的一般秩序。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概念和法律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需遵遵遵遵守法律律律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敬重社会会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方案,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敬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概括为维护公共秩序亲亲善风俗原那么,即公序良俗原那么。7、合同法的作用?一、疼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订立合同到终止合同的全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疼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其中,维护交易平安是合同法的重要任务。三、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立。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经济就是合同经济、信誉经济、法律经济。合同是联结消费、流通、消费的纽带,是经济合作、技术沟通、贸易往来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商业信誉的法律保障。8、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1立法限制。所谓立法限制是指,在法律中事先明确规定清晰,某些条款必需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
10、或者某些条款不能作为某类合同的条款,当事人不得变更。合同法第42条涉及到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状况,即具有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的情形时,这些格式合同或者有关条款无效。另外,如免除格式条款供应者主要义务,解除相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也无效。2司法措施。所谓司法措施即指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法院认定某一详细合同条款是否是由当事人合意才纳入合同的。事实上是受权由法院来说明合同条款,有疑义时那么作有利于相对人的说明。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承受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供应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允原那么确定当事人之间时权利和义务,并实行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留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对方的要求,
11、对该条款予以说明。3行政措施。所谓行政措施即指通过要求某些格式合同条款应事先经过行政机关审核,方能投入运用的方法,来消退不合法的格式条款的适用;或者由行政机关制定合同范本,以供当事人承受。9、述格式合同的说明中所表达的疼惜弱者利益的原那么?格式合同须严格遵遵遵遵守法律律律律的强行性规定,否那么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那么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状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做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允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实在保障,新公布的合同法在“合同的订立一章中就有关于格式合同的特地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
12、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供应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说明。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样的,应当承受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表达了格式条款中的疼惜弱者利益原那么。1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由商品或效劳的供应者拟订的,而相对人一方又是弱者。所以,在对合同条款发生歧义需要说明时,当某一条款有几种说明方法,其中某种说明有利商品或效劳的供应者,而另一种说明那么对相对人有利的话,即应说明得有利于相对人而不利于条款的拟定者。 2当某一合同既存在格式合同条款,又存在非格式合同条款,例如补充协议时,假设两种条款发生冲突,出现不一样的状况时,即应当承受非格式合同条款。10、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1、按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合同法
13、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2、根据当事人是否情愿在法律上受到约束作出区分。人们可以根据当事人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否说明情愿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确定当事人所施行的行为终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作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展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5、其他因素。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状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留意相对人的身份、信誉、
14、品德等状况。11、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分析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不同?合同的生效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非合同当事人意志所能完全确定,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疼惜。合同的生效有着与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适于一般合同生效的为一般要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实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依此要件,无民事行为实力或限制民事行为实力者所签之合同无效;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会或显失公允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或效力不定;因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15、迫性规定的合同也都无效。适于某些特别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状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种缘由 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不同于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要件也不同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是由法律统一规定的,当事人不行作另外的约定。而合同的生效要件,除一般要件外,其特别要件具有意定性,可由当事人作自由的约定。12、合同生效的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实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实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担当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16、。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二、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状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样的,但有时行为人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三、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13、述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展民事行为。假设相对人有理由信任其有代理,那么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应担当代理的法律后果
17、。合同法“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阅合同,相对人有理由信任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受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使人信任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需是好心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表见代理合同的产生与被代理人的过错有关。14、述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一、合同变更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已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二、合同的变更原那么
18、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接着有效。三、合同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全部的利益与瑕疵仍接着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状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四、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接着有效。15、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双方义务之本质上的牵连性而运用公允理念的结果,而这种牵连性
19、发生的载体即是义务产生的根底双务合同。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当事人只有在无法定或约定的先行给付义务时,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根据约定正确履行债务。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恳求另一方履行债务时,假设其负有的与对方债务有对价关系的债务未履行,那么对方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回绝自己的履行。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价值在于通过短暂回绝自己的履行来促使对方作出对等履行,从而到达同时履行之效果。16、合同全面履行原那么?全面履行原那么,是指合同的
20、当事人必需按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劳、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好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订立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和实际承受实力。因此,债务人只有根据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债权人的利益需求也才能得到满意。全面履行原那么,是合同本质要求的集中表达。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详细内容表现:1、根据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2、根据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所以订立合同的根本缘由,是合同的核心。3、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
21、合同的全面履行,意味着必需精确地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4、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款或酬劳履行。价款或酬劳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它是交付的商品、完成的工作或供应的效劳的对价。5、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只有在履行地点履行,才可以产生合同债务歼灭的法律效果。6、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承受履行的时间。7、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履行方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法。全面履行原那么是合同履行的一项为哪一项根本的要求,是推断合同是否履行即是否违约的标准,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确定违约责任的尺度。17、从代位权的涵义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
22、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促使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适用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根底。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行使并且可以行使权利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陷于履行拖延。在债务人拖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尚难意料,此时,如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那么会干预债务人的自治空间,对债务人
23、过于苛刻。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除此之外,债权人不享有对怠于行使权利之债务人的代位权。18、比较代位权与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根底。假设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那么合同之债自始即不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此债权人也就不行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
24、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需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应当行使并且可以行使权利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履行拖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出现不能实现的紧急。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施行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恳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施行的上述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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