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法律知识讲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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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慕义寨小学2021年9月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同志们,今日我们在这里举办依法治校法律学问讲座。依法治校,就是指依法治理学校的意思。学校的管理者依据法治的原那么,通过建立完善标准, 运行畅通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学校实施管理,调动老师和学生的一切主动因素开展工作,充分, 切实保障学校, 老师和学生的正值权益。及以法治校和以罚治校是不同的的概念。今日和大家共同学习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有关问题,二是处理学校内外部关系涉及的局部法律问题。首先,我们共同学习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处理。学生在校人身损害的处理学生损害事故的处理核心内容就是损害责任的划分。要想精确地了解和驾驭学校和
2、学生之间发生纠纷时的责任划分,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损害发生的归责原那么。一, 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依据其调整的法律关系可分为刑法学, 民法学, 和行政法学三大类。分别是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一个事务,可能单纯成立一种法律关系,也可能构成多种法律关系,如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假如情节严峻,造成了损害,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或依法起诉,就构成刑事法律关系,被害人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致害人及受害人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教化行政部门依法开除老师公职的行为,及老师成立行政法律关系。学校及学生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成立法律关系必需有相应的民事
3、主体。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存在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法人和自然人之间。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以团体或单位的形式存在。法律规定,学校自批准设立或登记之日起获得法人资格。自然人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划分标准,大家记住10岁和18岁就行了。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指年满十八周岁的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指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类人只能独立实施及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超过其
4、年龄智力的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民事行为实力,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民事权利。学校接触效劳的对象主要就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和无民事行为实力人。由于学校接触对象的特别性,很多社会人员和家长认为,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学校就是学生的监护人,因此得为学生在校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任。监护依据设立的方式分别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托付监护。依据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的概念,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学校受家长托付对学生实施教化, 管理和爱护义务,没有明确的司法说明,但现代一些法律理论还是义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是托付监护关系,尤其
5、是寄宿制学校,托付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但即使是托付监护关系,最高法院民通意见的说明,托付监护无论是全权托付,还是限权托付,托付人也就是法定监护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当民事责任,被托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二, 学校及学生间人身损害的归责原那么在民事纠纷中责任的归责原那么有三种。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和公允责任。过错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承当的根本原那么,即要求民事主体承当及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除特别规定外,均适用过错原那么。公允责任:民法通那么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依据实际状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民法通那么第123条 “从事高空,
6、高压, 易燃, 易爆, 剧毒, 放射性,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四周环境有高度危急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假如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成心造成的,不承当民事责任。除以上三种法学上的分类,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外一种原那么,推定过错责任。民法通那么中对过错推定责任的阐述方法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 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全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只要有危害结果的存在就先假定民事主体有过错,需对自已无过错承当举证责任。我们看一下,对于学生在校发生的侵权责任民法中是如何阐述的。民通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
7、, 学校生活, 学习的无民事行为实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损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赐予赔偿。高院人身损害法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化, 管理, 爱护义务的学校, 幼儿园或者其他教化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及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遇人身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学校, 幼儿园等教化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依据以上法条,我们可以认定,学校及学生之间的民事纠纷根本上适用过错责任,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学校有过失。在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状况下
8、,也适用公允责任。往往在实践中,法官也不肯定对法律驾驭娴熟,因此,当我们遇到诉讼时,肯定要据理力争。案例:【案情】 原告顾良及被告杨晨均系被告某学校的学生。1995年 11月 17日下午,学校的体育老师同时给两个班级的学生上体育熬炼课,支配学生进展地滚球练习。在练习过程中,原告及杨发生相撞,导致原告眼, 脸部受伤。经法医临床学鉴定,原告左眼损伤己达10级伤残程度。原告认为是学校支配课程不合理,管理措施不严谨,杨练习动作不精确所导致,故两被告应对他的受伤负责。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 养分费, 交通费, 鉴定费, 监护人误工费, 伤残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46066.3元。法院认为:依据查明的事实,原告
9、所受损害是在上体育熬炼课期间,依据老师的布置进展运动练习过程中,及第二被揭发生相撞事故导致。就原告而言,学生按老师的要求进展体育熬炼,不存在过错的状况;反过来,就第二被告而言也是同理。因为他们都是无民事行为实力的学生,主观相识对事物开展过程中的推断实力本身就不健全,因此在体育运动过程中,要求他们完全预知授课内容有无危急,并依据老师要求进展而没有偏差,明显是不合理的,即使有完全行为实力的成年人也不能保证其每次运动都不发生事故,我们又怎能苛求学生呢?该老师的授课,是依据教化局审核批准的教学大纲进展的,并无偏差或越轨之举;及此同时,整个事故是在瞬间发生的,因此,要求老师刚好实行措施保证防止等也是不切
10、实际的要求。所以此事故的发生属意外事务,三方均没有过错。推断学校有无过错时,我们要防止不从个案的具体状况分析,而是认为学生只要在学校发生了事故,学校就应承当过错责任。这种相识及实践,是及过错责任原那么相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第1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判决如下:一, 学校给付顾人民币16576元。二, 杨给付顾人民币5712元。案件受理费3706元, 鉴定费700元,合计人民币44O6元,由顾负担人民币880元,学校负担人民币2206元,杨负担人民币1320元。 本案是意外事务,当事人都无过错,在这种状况下,适用公允原那么,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
11、是必要的。法院最终也是依据公允原那么,判决由当事人酌情分担原告的损失,并且判决的用词是“给付而不是“赔偿。这个案例适用的是公允责任原那么。三, 须承当民事责任的两种状况我们了解到,学校对学生在校的人身损害赔偿承当过错责任。那种哪种状况是学校有过错呢,民法中的有过错一是指不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二是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学校出现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和侵害学生权利时,才应当承当赔偿责任。1, 学校应当对学生履行的法定义务。教化法义务教化法河北省义务教化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老师职业道德标准都有具体的相应规定,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特别具体地提出学校平安工作方面的要求。原
12、有法条,各学校领导可自学,我简洁归纳汇总为以下几个方面:1, 遵守法律。遵遵守法律律, 法规;贯彻国家的教化方针,执行国家教化教学标准,和教化教学相关的标准性文件规定。2, 设备设施平安。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的学校,保证场所和场所内全部设施设备平安。墙体, 栏杆, 体育设施, 试验室的设施装备等。3, 平安教化和管理到位。学校应当建立, 健全平安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展平安教化,加强管理,刚好消退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实行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平安。4, 不侵权。有合格的从教人员,从教人员行为符合标准。敬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羞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3、不得聘用曾经因成心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化工作的人担当工作人员。这种人员即使对学生进展了职务以外的侵权活动,学校也是要承当责任的。5, 维护和爱护受教化者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中,不好把握,难以划分责任的情形就是学校的平安教化和管理义务。很抽象。并且,汶川地震出现反面人物范跑跑后,在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和吉林省义务教化条例中增加了爱护学生的条款。但参与这样的条款,并不是说学生在校人身损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那么有所变更,学校对学生的平安管理和平安爱护是一般性平安爱护,不是特别性平安爱护义务。适用到司法实践中就是看看学校是否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什么是学校平安留意义务?学
14、校平安留意义务是指教化工作者应当以爱护受教化者的生命平安为前提,在运动, 实习, 组织活动及课堂教学等具体教化活动中,预料可能出现的危急因素, 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刚好发觉事故发生隐患,合法, 慎重, 合理配置地实施教化活动,预见和防止校园损害事故出现的义务。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法律中始终没有具体规定,只在中小学幼儿园平安管理方法第35条第二款提到“学校老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发觉学生行为具有危急性的,应当刚好告诫, 制止,并及学生监护人沟通。由于受教化者大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在认知和预见方面还存在肯定缺欠,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种观点,校方对于学生身体, 生命的平安,负
15、有防止发生侵害行为的平安留意义务。这种留意义务主要存在于具有内在危急性的教化活动中。因此,实施该类教学活动时,如未尽平安留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学生受到损害时,老师应负过失责任。学校那么以老师过失为根底承当相应赔偿责任。平安留意义务包括危急结果预见和危急结果回避。危急结果预见要求学校一是对教化活动中存在的损害危急性进展预见。如化学试验的操作, 试验品的保管等,二是留意收集学生在校综合信息,对学生危急性指数作出推断及预防;如学生具有不宜从事某种体育运动的特别性体质, 心理出现异样波动,可能有危及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康的行为等。三是预见应依据学生年龄以及教化活动的性质。体育活动是否及学生年龄身体相适应等
16、,年龄越小, 内在危急性越高的教化活动,危急留意的程度越高,所实施的预防措施要求越高。四是预见应依据一般老师之教化, 社会生活学问,经验推断。危急结果回避是指履行充分说明的义务,采纳通俗的语言告知教化活动性质, 危急性, 考前须知;并且实行一切平安爱护, 防范措施。一是制定教学活动中有效, 平安的管理及组织方案。二是危急结果出现的应对措施,指导及组织及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学生出现损害或将损害程度降低最低程度。上课期间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案例:某小学二年级的美术老师李某,要求学生上手工课时每人带一把剪刀,但没有对学生所带剪刀做任何要求。在上手工课时,李某正在教室的后面指导学生,坐在教室前面的某
17、甲8岁因遗忘带剪刀,无法完成李某布置的作业,于是向同桌的某乙8岁借,某乙不借,两人争夺起来,不幸,某乙的剪刀扎入某甲的左眼,由于某乙所持的剪刀是既尖又锐利的张小泉剪刀,结果导致某甲左眼被摘除。某甲的监护人将某乙的监护人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承当赔偿责任。法院认定,10岁以下的儿童持剪刀上手工课,比一般课程的危急度增大,但李某组织手工课时,没有尽到必要的留意义务,既没有对学生所携带剪刀做特别要求,譬如,要求学生携带圆头的手工剪刀,也没有实行任何措施防止危急的发生,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失。因李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故判决学校对某甲的损害承当主要责任并赔偿某甲损失。案例分析:老师及其他职工在负有
18、组织, 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觉学生行为具有危急性,应进展必要的管理, 告戒或者制止。学校, 老师对学生管理不善,以及老师维护课堂秩序不力,视察课堂动静实力缺乏,因此学校, 老师有过错,依据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教化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损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分别赐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中的学校应承当责任。课余时间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A, 中午没到上课时间,但老师和局部学生已在教室中,两名学生用小食品袋中的剑打着玩,老师没有留意,或留意到没加制止。在打闹中一
19、名学生把另一名学生的眼睛戳伤,导致十级伤残。受害人将致害方和学校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学校承当40%责任。承当的缘由是虽然是中午非教学活动时间内,但儿童不能预知自己行为的危急性,老师发觉没有刚好制止,所以没有尽到平安管理义务,所以承当责任。学生课间玩的嬉戏,发觉有危急肯定有刚好制止,没有制止,承当相应责任。B, 下课时,几个男孩在操场上玩起了跳山羊嬉戏,学校几名老师发觉后,因不是自已任课班级学生,未加制止。一个男孩在跳的过程中摔倒,造成骨折。学校认为下课期间学生自己玩嬉戏,不应当承当责任。家长起诉,法院调查认为,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不能相识到自己行为的危急性,学校老师已发觉学生在做具有肯定
20、危急性的嬉戏,没有刚好加以提示和制止,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平安留意义务,因此应当承当主要责任。学校没有管理好物品未尽平安留意义务的案例:13岁的小刘及12岁的小张均系湖南省益阳市某联校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一天中午下课后,小刘及小张等同学一起到学校礼堂旁的乒乓球台相互玩耍。小张发觉礼堂一角放着一张破旧不堪的竹凉床,于是从竹凉床上拆下了两块一米多长的竹篾片,从小张手中取下一根,两人手持蔑片,对打着玩。正在教室里午休的学生干部小赵听到后,对两人的行为提出指责并予以制止。两人没听,不一会,小刘爬上球桌,及小张对打,不料手持的竹篾片刺中了小刘的左眼,造成眼球摘除,经法医学鉴定,构成六级伤残。小刘父母将学
21、校连同小张一起告上法庭。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小刘因伤所受的各项损失由小张赔偿60%,乡联校赔偿40%。一审判决以后,乡联校不服,以学校对事故的发生无任何过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为由提起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 张在课余时间做危急嬉戏,不听学生干部劝阻,放任自己的行为,导致刘受伤,加害人小张对此损害后果应负主要责任。刘作为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对做危急嬉戏可能造成的后果应具有肯定的认知和预见实力,但其不听劝阻,放任自己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应承当肯定的责任。乡联校有义务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因学校疏于管理,未将闲置于礼堂内已
22、破损的竹凉床刚好清理,客观上为刘, 张做危急嬉戏供应了条件,乡联校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亦应承当相应的责任。据此判决学校小张承当50%责任,学校承当30%,小刘自已承当20%责任。2, 学校和老师简洁出现的对学生的侵权行为1侵扰学生的受教化权。违反免试入学的,6周岁入学年龄限制,对不到中心校幼儿园进展学前一年教化的,开除义务教化段学生的。对初三学生劝退的,中学开除学生不办理开除手续又制止学生上学的。省教化厅接访某重点中学案例:对高三学生做开除处理,未办理相应手续,家长求情后,保存学籍,责令学生到外校借读,一年后学生没有考上高校,家长上访,提出巨额赔偿恳求,并扬言通过国际媒体呼吁2侵扰学生的
23、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及身体权, 名誉权等。侵扰学生名誉,羞辱性语言辱骂学生;侵扰隐私权,公开学生的信件等;侵扰人格尊严,强制搜查学生身体和物品的;侵害生命, 身体和安康权体罚学生造成身体等。3财产权。强制乱收费。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第二种是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 效劳等方式谋取利益的。4对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内容的知情权。教化部公布的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对学校应承当赔偿责任的12种状况不承当责任的6种状况都进展了说明。在处理12种不承当责任的状况中,我们还要充分考虑是否适用公允责任的情形。学校领导可自已学习。四, 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履行法定义务和侵权的干脆
24、后时就是承当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当的方式包括停顿侵害, 复原名誉, 消退影响, 赔礼愧疚, 经济赔偿等。我们通常只重视发生经济赔偿的事务。经济赔偿的范围: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养分费等。医药费为法庭庭审完毕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须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丢失劳动实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残疾协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接着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护理费, 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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