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六五普法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下册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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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下册第八九十答案一, 填空1, 有限且有为, 透亮廉洁, 诚信负责。2, 合法意识, 合理意识, 证据意识。3行政权原那么, 职权法定原那么。4, 决策询问, 决策执行。5, 定员, 构造比例。6, 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 行政执法类。7, 职务和级别。8, 2021.1.1。9, 国务院。10, 善后, 查明缘由, 舆论导向, 改良。二, 单项选择题1 2C 3A 4B 5D 6C 7C 8C 9B 10C三, 多项选择题1 2 3 4 5 6 7 8 9 10四, 推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五, 简答题一, 答:依法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不是一句口号
2、,而且具有特定内涵和详细要求的法律原那么。这些根本要求包括:1, 合法行政 2, 合理行政, 3程序正值 4, 高效便民 5, 醇厚守信 6, 权责一样。二, 答:行政法律标准适用的一般原那么指的是各机关在适用行政法律标准时均应当遵守的原那么,在法律上及惯例上具有最广泛的意义。通常认为,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那么, 后法优于前法原那么,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那么等。三, 答:公务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 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职, 降职, 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酬劳,享受福利, 保险待遇;四参与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指责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3、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四, 答:本条规定任命公务员职务必需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有编制, 有职数, 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行。 前两个条件即有编制, 有职数,这是依据我国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所规定的。依据现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对机关实行“三定,即“定职能, 定机构, 定编制,在此根底上设置职位。各机关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依据该机关所负担的职能任务, 工作性质, 机构规格, 编制总数, 各级职务的比例关系等因素进展确定。也就是说,任何机关的编制数额都是确定的,能够容纳多少工作人员是固定的,不能突破;机关的职数即职务的比例和数额也是确定的,也不能突破。这种规定具有法律
4、效力,目的是保证机关因事设职, 以职选人, 精简高效。因此,任何机关任命公务员职务,都必需在本机关的编制数额和职数限额之内进展,决不能随意突破。否那么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都要予以订正,并对责任人进展肃穆处理。 第三个条件即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是依据机关职位管理的须要作出的规定。机关的职数是确定的,包含两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总数确定。比方,一个单位设置八个处长职位和二十个副处长职位,就不能突破;二是这些职位的详细分布也是确定的。即该单位各个内设机构的处长, 副处长职位数额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动。依据第二方面的规定,任命公务员职务,就须要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比方任命某人为甲处副处长,甲处就必需有副处长的
5、职位空缺,如没有空缺那么不能任职。尽管不突破该单位副处长总数限额,也是不允许的。这种规定,目的是保证机关内设机构职位管理科学,人员构成合理,有效完成承当的职能,防止机关职位管理混乱, 履行职能不平衡。 三, 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必需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其政治素养, 业务水平, 工作实力应到达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安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巡察员应具备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局级职务五年以上; 二助理巡察员应具备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正处级职务 五年以上; 三调研员应具备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处级职务四年以上; 四助理调研员应具备
6、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任正科级 职务四年以上; 五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 中学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六副主任科员应备中专, 中学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七科员应具备中专, 中学以上文化程度,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八办事员应具备中学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机关新录用人员初定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德才表现突出及少数民族地区和遥远地区的国家公务员担当非领导职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上述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详细任职条件,各地区, 各部门可以依据各自的实际状况 五, 答:行政决策要实现民主化及法制化,还应着重建立这样几项制度:第一,建立决策信息系统和询问系统,完善相关制度,保证决策
7、者驾驭实际状况,了解全面信息,使行政决策建立在充分科学的根底上。第二, 公共参及制度。第三, 听证制度。第四, 责任机制。第五, 对行政决策的检查, 评估和社会监视。六, 论述题答: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协调统一,立法法对各种法律标准的适用规那么作出了明确规定。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的位阶就是指法的效力等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自治地方内优先适用,经济特区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优先适用。2, 同位阶的法律标准具
8、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同位阶的法律标准,实践中简单引起冲突的主要是部门规章之间, 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因此,立法法规定部门规章之间, 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假如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应依据该事项属谁权限范围来确定如何适用规章。假设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发生冲突,那么应依据该事项是属中心管理的事项还是地方管理的事项来确定如何适用。3, 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所谓特殊规定,就是依据某种特殊状况和须要规定的调整某种特殊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一般规定就是为调整某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标准。这项规那么适用于同一机关制定的标准性文件不
9、一样的情形。4, 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在新法及旧法之间,新的规定和旧的规定之间产生冲突时,就要确立这一规那么选择适用。5, 不溯及既往原那么法律标准的溯及力是关于法律标准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即法律标准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务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法是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这是为了更好的爱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确定这一原那么的同时,特殊状况下也可以溯及既往。以上适用规那么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应当统筹运用。七, 案例分析一, 答:1, 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确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探讨确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收到书面形式的处分确
10、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2, 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级机关进展申诉;3, 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干脆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二, 答:问题一:应当受理。【理由】:行政处分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应当受理。但行政处分的诉讼恳求将不予支持行政处分不属于受案范围。【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以下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 罚款, 撤消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财物等行政处分不服的;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下事项提起的诉
11、讼: 一国防, 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 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 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确定, 吩咐;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 任免等确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详细行政行为。 问题二:由海关所在地 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理由】:海关处理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创建专利权的案件, 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详细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 困难的案件。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下册第十一, 十二, 十三答案一, 填空题1, 公
12、民 法人2, 行政程序 行政收费3, 物质 精神4, 公民 组织5, 国家费收6, 公务员7, 2003.8.27 8, 行政9, 步骤 方式 依次10, 职权安排 机构设置 责任二, 单项选择1 2 3 4 5 6 7 8 9 10三, 多项选择1 2 3 4 5 6 7 8 9 10四, 推断题1.2. 3. 4. 5. 6.7. 8. 9. 10.五, 简答题一, 行政处分的原那么是什么行政处分的原那么是由行政处分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分时必需遵守的准那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定原那么。包含三个方面的根本要求:一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分,即实施行政处分必需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
13、不能行政处分;二是行政机关必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分;三是行政机关必需遵循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分,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分即无效。 2, 公正, 公开原那么。公正原那么要求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分中的自由裁决权,保证行政处分的合理性;公开原那么要求设定和实施行政处分的过程和结果必需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开放, 以承受社会的民主监视,对违法行为赐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必需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3, 处分及教化相结合原那么。 4, 无救济即无处分原那么。行政机关赐予行为人行政处分,必需为其供应救济途径,否那么,就不应对其实施处分。例如受到行政处分的人有权要求实行听证, 申请
14、复议, 向法院起诉, 恳求行政赔偿等,就属于救济途径。 二, 行政许可的根本原那么有哪些 行政许可原那么是行政许可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所必需遵循的准那么,它贯穿于整个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对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作出行政许可确定活动提出了总体和普遍性要求,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标准。制定行政许可原那么的目的是保障行政许可的顺当实施,进而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虽然是现代行政管理中不行或缺的重要手段,但是行政许可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假如运行不当很简单对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有必要对其加以规制,而且对行政许可权利的规制合理及否,也反映着一个国
15、家民主法制建立的根本状况。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对行政许可进展规制所普遍遵循的根本原那么主要有:行政许可法定原那么;行政许可公开, 公允, 公正原那么;行政许可便民和效率原那么;行政许可信任爱护原那么;行政许可同等原那么;行政许可先申请主义原那么;通知利害关系人的原那么;行政许可均衡, 比例, 适度和责任的原那么等等。我国行政许可法实行了前四种原那么作为行政许可的根本原那么,申明白我国建立有限政府, 透亮政府, 效劳政府的理念。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一, 目的在于预防, 制止或限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二, 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包括人身, 财物和行为;三, 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处理确定严密相连,常常是
16、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确定的前奏和打算;四, 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制措施,必需有法律, 法规明确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实施。四, 行政指导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2)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样。如可实行指导, 劝说, 建议, 告诫等。(3)行政指导属于“主动行政的范畴,而区分“消极的传统行政。(4)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那么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是对传统上依法行政原那么的一种必要补充。(5)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它主要以指导, 劝说, 建议, 激励等非强制性的方式进展,并辅以利益诱导机制。(6)行政指导不干脆产生法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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