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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铁路技师学院理论课教案课 程应用文第15讲教 师课 题应用文写作:条据写作授课时间授课班级教学目的及要求1、条据的概念,区分。2、借条的写法,留意事项。教学重点1、借条的写法,留意事项。2、借条的法律法规。教学难点1、借条的写法,留意事项。2、借条的法律法规。选用工具(教具、挂图、多媒体)ppt、视频作业课后纪要教学环节教 学 内 容备注一、课程导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资金的流淌更加频繁,随之而来的是民间借贷活动也日益活泼起来。一些民间借贷因出借、借款双方因借款手续缺失、借款手续不完备、借款手续不标准等缘由,所引发的民事纠纷也呈现增多的趋势,对薄公堂的借款纠纷更是屡见不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
2、,究竟有怎样的风险让您防不胜防?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不标准的借条究竟会留下什么样的隐患?如何书写借条才会有效地预防纠纷产生,最大限度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呢?笔者带给大家现实生活中所接触、理解的具体案例以及在借款中应留意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告知你答案,并帮你擦亮双眼,不再水中望月,雾里看花!二、借条:想说爱你不简洁常见借条纠纷及陷阱类型分析1、“借条” “欠条”、 “收条”、名称不能无视 借钱给挚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呢?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凭证有以下三种:“借条”、“欠条”与“收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确定性因素,但一旦诉
3、诸法律,它对于法官的推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借条”它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仅凭“借条”可以很简洁的证明借款关系,法律上比拟明晰,无需其他证据予以佐实。 “欠条”它一般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结算后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要求欠条出具的法律缘由。仅凭“欠条”,无法从字面上说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缘由,因此法律关系相对困难。 “收条” 一般作为收到钱、物一方,写给送交者的凭据。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出具“收条”的一方和承受“收条”的一方具有借款关系。另外,名称不同,还会引发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即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假如写明是借条,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日计算诉讼时效;假如借条上没有
4、写明还款时间,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随时主见权利,可以在主见还款时计算诉讼时效;但假如写明的是“欠条”,虽然事诉讼时效同样是两年,但却是从“欠条”上写明的日期计算诉讼时效。因此,当你借钱给挚友时,正确的做法是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2、究竟是谁借了钱借款人名称不行只写“三哥”、“四妹”在民间借款时,出借款项的一方为“出借人”,借款的一方为“借款人”。由于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是关系比拟亲密的人,如亲戚关系,或者挚友关系。借款时很简洁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李姐”;将借款人写成“三哥”、“四妹”之类,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
5、,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实际生活中,这类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因此,借条上应写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已明的确际的借款人究竟是谁,这种“三哥”、“四妹”之类的习惯的称谓实缺乏取。3、借条尽然也有“枪手“警觉“李鬼”签名 “是己借款,非己写条”这样的纠纷日前在南京通过刑事侦查的方式尘埃落定。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恰巧接到一个 ,分开现场,不久王某返回,将一张已经写好的借条交给张某,张某看借条数额无误,签的名字也是借款人的名字而且笔记好像也没有问题,便将10000元交给了王某。后张某向王某索款时,王某却不认帐了。张某无奈凭借“借条”起诉到
6、人民法院,由于王某否认借款事实并否认欠条是其所写,因此经法院托付有关部门进展笔迹鉴定,鉴定后却确认借条不是王某所写。法院根据鉴定结论驳回了张某的诉讼恳求。后该案经张某申诉到检察机关要求抗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经侦查,王某才成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这个“枪手”最终导致了张某民事诉讼的败诉。4、打借条不仅仅只是签名借条内容要自己书写上一个案例是出借人忽略大意导致遭受假冒签名引发的纠纷,而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一方同样存在法律风险,本例所述就这这方面的例子。一年前,笔者曾代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丁某向周某借款12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写明借款额度
7、为12000元(小写,本借条未写明大写),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提出当时写明的是12000元而非120000元,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一审败诉。笔者承受二审托付后,经多方努力,调取了其他间接证据,二审法官结合新证据,结合生活常理,查明:周某在12000后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0”。 本案虽经依法改判,但当事人每想起为此案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办案支出都唏嘘不已。而本案还能给给广阔读者另外供应一个重要的提示:那就是,假如当时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不是用小写而是用大写或是大小写均采纳的方式,这样的纠纷可能就
8、会避开,有关借款金额大小写引发的纠纷在借款纠纷中属于多发性的纠纷,肯定要引起广阔读者的留意。5、白纸黑字方有效双方约定的利率应当写入“借条”李某向孙某借款1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恳求。为此,利息约定应当在“借条”中明确,但须要留意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利息约定不应当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局部就会不受
9、爱护。根据1991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具体驾驭,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局部的利息不予爱护。从以上角度分析得知,目前民间约定俗成的“两分息”、“三分息”已经明显超越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其超出局部的利息是不受法律爱护的。6、这个“还“字不简洁留神汉字以及语句的歧义里某借武某50000元,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两个月后里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武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武某出具借条一份:“里某借武某现金5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
10、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说明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特别不利。最终武某的权利虽得到爱护,但该案诉讼百般周折,至今仍作为经典案例出如今各大教科书上。2019年6月,钟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须要向黄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的内容为“今借黄某人民币陆万元”并署名及借款时间。同年6月30日钟某归还了2万元,但在还款时黄某未出具收条,而钟某只在借条的金额后注明“6月30日还贰万元”。因余款久拖未还,黄某诉至法院,称钟某至今分文未还,并称借条中的“6月30日还贰万元”是双方约定的还款安排,故要求法院判令钟某归还借款6万元。对此,钟某虽辩称已归还了
11、2万元,但由于借条上的注明内容存在歧义,又无其他证据佐证而感到后悔不已,于是私下找到黄某论理,并录下了当时的对话内容,该录音清晰地证明了还款的事实,并提交法庭作为查清本案事实的一份关键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录音资料只要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或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定的方法获得,依法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运用。钟某供应的录音资料并没有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虽属“偷录”仍为有效证据。最终,所在地法院根据该录音当庭作出了前述判决。但不难想象,假如没有录音证据,该案将又是一场旷日长久的马拉松斗争。7、横看成岭侧成峰还款期限确定与否各有利弊我们都知道,因借款引发的纠纷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是受法律爱护的。那打借条的时候,
12、是否应确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呢?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已形成比拟一样的观点:写明也好,不写明也罢,在具体问题中是各有利弊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因此在理论中就须要留意,在注明还款期限的状况下,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因此假如借款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款,出借方肯定要记得在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刚好主见权利。在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状况下,出借方则有权随时主见还款。同时,借款人也因应留意,假如假如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期限,
13、就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以免发生纠纷;而假如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在有偿借款中,你可以随时归还借款。因此我们的结论是:究竟是否明确借款期限,要根据具体状况确定。8、有借条不肯定赢官司续接时效要记牢上面我们提到了还款期限是否在借条中明确的问题,那么以下的案例告知您:补足并确定时效证据是特别关键的,这也是民间借贷中的一个突出问题。2019年8月,张老板的表弟王某来找他借钱,说是打算开店做些小本生意。张老板便借了2万元给王某,并书面约定一年内归还。转瞬一年的期限到了,张老板认为王某的生意还在起步阶段,双方又是亲戚,便没有去催要。2019年7月,张老板不得不拉下情面对王某讨要,但王某表示生意刚起步,没
14、有还款实力,并信誓旦旦的保证将还款期限向后推一年,肯定归还。无奈之下,张老板只能同意,但缺憾的是,双方并没有出具任何文字材料。转瞬间一年的时间又过去了,当张老板再去索要款项时,王某却回绝还款,说是过时效了。张老板打算聘请笔者与王某打场官司。笔者理解状况后明确地告知张老板,打官司不肯定能赢。为什么?因为他已经错失了胜诉的时限。因此,当出借方遇到上述问题时,就延期还款问题肯定要形成书面的条款,已起到使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否则你即便手拿借条,也不肯定打赢官司。9、借款也要看目的违法借贷法律不予爱护上面的张老板手握借条,因时效挠头不已,而钟老板同样是手握借条也要不回钱,缘由是:他与贷方的借贷关系不受法
15、律爱护。这是10几年前的一个真实案例。某年年初,钟老板的老同学谢某找上门来,向钟老板借10万元。当时,钟老板问谢某借钱打算投资什么工程,谢某说是要开一家赌博嬉戏室,钟老板认为这虽然利大但风险也大,所以没有容许。可后来谢某又几次找到他,并承诺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影响到债务的履行,在谢某的软磨硬泡之下,钟老板还是把钱借给了他,并在借条上注明一切责任由谢某本人担当。结果,谢某的嬉戏室没开多久便被公安机关查封,谢某也受到了惩罚。这下钟老板慌了,三天两头上门讨债,谢某每次都说短暂无力归还,让他宽限一段时间。再三斟酌后,钟老板把谢某告上了法庭,可法院不仅没有支持钟老板的诉讼恳求,还对钟老板处以罚款。其实
16、,许多人都存在这样的相识误区,认为借款的用处不会对还款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不管借款人借钱是用于正值经商还是非法活动,出借人都可以向其主见债权,因为“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展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爱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还可以予以训诫、收缴进展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你看钟老板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借款的时候肯定要看借款的目的,生活中比拟常见的另一种借款就是在赌桌上的借款,想象上面的案例,你可要三思而后行了。10、留意保存其他
17、证据借条外的功夫同样重要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来讲只要有了正规的借条,借贷关系一般上可以确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借款人不予出庭协作,这样的借贷纠纷就只能缺席开庭审理了,但实务中缺席审理的案件对原告方举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又是法庭甚至要核实双方借款的根底关系,比方借款的用处,更重要的是法庭还要确认是否发生了款项的交付。所以对于大额度的借贷,可以考虑实行银行转账的方式,而且要保存好转账和入账的记录,以便发生纠纷后利于举证。另外在打借条的同时,可以恳求第三人作为见证,要求供应保证人等等,这些工作都可以比拟好的留存证据,无论缺席与否,你都可以高枕无忧。11、我已经归还了你的奶酪还款后肯定索要借条王某和李
18、某是多年相交的好挚友,2019年9月,王某因资金惊慌向李某借3万元,当时王某给李某立下借据,定下还款日期。11月5日,王某请李某和表兄张某一起吃饭,在饭桌上,王某当着张某的面把欠李某的3万元钱还给李某。因李某当时没带借条,王某就没收回借条,过后也没有向李某索要这张借条。王某考虑自己和李某是多年的挚友,彼此理解信任,还款时还有张某在场作证,李某不会因为3万元钱而丢失良心的。可让王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今年5月,李某竟以这张王某未曾收回的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3万元。日前,经审理,法院认为证人证言的效力低于书证,加之张某与王某有亲属关系,所以没有采信张某的证言,根据李某供应的借条,法院判令
19、王某归还李某借款三万元。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假如有借款之类的事情发生,还款时肯定要收回借款时所打的借条,假如当时收不回借条,可以暂缓还钱或让对方出具具体说明收到此笔款项的收条,也可以过后刚好追回借条,以免引不必要的费事和损失,文中的王某可谓了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述啊。三、借条:其实你也很简洁如何万无一失打借条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对民间借贷中简洁存在的问题作了初步的理解。那么,一张正规的借条应包含那几个局部,怎样打借条才能真正有效的避开纠纷,有备无患呢,那么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 1、名称:留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
20、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样,如不一样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留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当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背法律规定。6、签名: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7、担保:为维护借款平安,可以考虑对方供应相应担保,如供应抵押或供应保证人。即便不供应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当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8、语言文字:打借条,在书写上肯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
21、开歧义肯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下面我们用两份借条完毕今日的探讨:借条格式:借 条(01)今借到张(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现金人民币123456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圆整,年利率7.56%,2019年9月24日前本息一并归还。此据借款人:李(签字,按印)身份证号码:保证人:王(签字,按印)身份证号码:见证人:周(签字,按印)身份证号码:2019年9月25日四、借条与欠条1、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
22、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2、借条和欠条的区分许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精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淌,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淌”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全部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全部权人的东西被
23、占有人占有、运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理论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状况许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费事。举一个简洁的例子。假如a跟b关系特别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假如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简洁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丢失胜诉权。其根本缘由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见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场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见,当然就丢失了时效期间。假如当时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见还款,自其主见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场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