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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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P1)施工许可证申领人:建设单位 受理人: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申领条件: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予以申领条件: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城市规划区内的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具体措施;资金已落实;其他有效期限:3个月,延期两次为限,过期自行废止。中止与恢复施工:施工许可证:中止:1个月内报告;恢复:1年内报告;1年以上核验开工报告:中止(不按期):报告;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2.建筑工程
2、发包与承包(P2)建筑工程发包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禁止行为:肢解发包建筑工程承包承包资质:资质内承揽工程。“两禁止”:禁止超越;禁止借用联合承包:适用情形: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责任关系:连带责任;承包资质:依资质等级低的工程分包:除主体结构外,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行为:转包;肢解分包;分包无资质;分包再分包二、合同法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合同的订立要约(P5)有效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撤回通知在要约到达前或同时
3、到达;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满,未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承诺(P5)承诺期限: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承诺生效: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撤回: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逾期承诺:除要约人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要约内容变更:新要约: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与方式、违约责任与解决处方方法的实质性变更合同的成立(P6)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成立
4、时间: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成立地点:承诺生效地点/签字盖章地合同成立其他情形:书面合同订立前,一方已履行义务,对方接受的2.合同的效力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P10)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放弃撤销权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3.合同的履行(P11)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义务通知、说明、协助、保密)一般规定:合同内容没约定或不明的处理:协议补充、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价款或者报酬(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
5、;执行指导价的,按交付时价;逾期交付的,遇涨按原价;逾期提取的,遇涨按新价)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履行,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未履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行列情况的处理(P12)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发生困难的:提存;债务人提前(部分)履行债务:增加费用由债务人负担4.违约责任的承担(P15)承担方式: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首选方式);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5.合同争议的解决(P16)解决方式:与解(无第三方);调解(民间、仲裁机构、法庭);仲裁(与后者二选一);诉讼(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一般的,被
6、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合同争议的当事人不愿与解、调解的;经过与解、调解未能解决合同争议的;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三、招标投标法1.招标(P18)招标条件:履行审批手续;有相应资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时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2.投标(P18)投标文件的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
7、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 投标人: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联合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依资质等级低的;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3.开标、评标与中标开标(P19)主持人:招标人 时间: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方式:公开进行,当众拆封,宣读参与方:所有投标人评标(P19)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依法组建 成果提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P2
8、0)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甲级资质标准(P29)2.乙级资质标准(P30)公共条目:(7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在申请核定
9、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区别条目:(甲;乙)(3条)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15;10)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20/16/10;12/8/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100;50)独有条目:(2/1条)甲: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乙:暂定期内工
10、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P30)甲级:各类建设项目 乙级: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业务范围: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与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五、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造价工程师的注册(P33)初始注册:1年内注册,有效期4年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延续注册,有效期
11、4年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有效期不予注册(10条):无能、2个以上单位、续教未合格、刑事处罚等2.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P35)权利(6条):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印章;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保管与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参加继续教育义务(6条):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与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与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P38
12、)1.单项工程: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如:一座食品厂、一栋教学楼)2.单位工程: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如:土建、设备安装、工业管道)3.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委确定(如:工民建工程分部工程组成: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4.分项工程: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构造要素(如:基础工程中的钢筋工程)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投资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P39)编报项目建议书: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
13、性、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技术上是否可行与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论证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P40)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一般不再审批开工报告,严格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目录中核准制;备案制:目录外备案制2.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工程设计(P40)工程设计阶段及其内容: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需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报告);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建设单位将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与工
14、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建设准备(P41)建设准备工作内容:征地、拆迁与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P41)开工日期: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日期是开工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方、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为正式开工日期;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与水、电等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不能算作正式的开工日期;分项建设的项目分别按各期工程开工
15、的日期计算生产准备(P41)项目投产前建设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衔接建设与生产的桥梁,是项目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3.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竣工验收(P42)竣工验收的范围与标准: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的准备工作: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后评价(P43)基本方法:对比法 评价方向: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与任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P46)5类业主方项目
16、管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决策与实施阶段的各个环节);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既包括项目设计阶段,也包括项目施工安装阶段);设计方项目管理:(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与竣工验收阶段);施工方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施工质量、成本、工期、安全与现场标准化与环境保护(简称QCDSE目标体系);供货方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P47)合同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就是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过程);组织协调(是实现项目目标必不可少的方法与手段);目标控制(主要任务是采用规划、组织、协调等手段,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管理(
17、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础);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四、建设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P50)目标利润法;技术进步法:项目目标成本=项目成本估算值-技术节约措施计划节约额(降低成本额)(21)按实计算法:人工费=各类人员计划用工量实际工资标准(22)材料费=各类材料的计划用量实际材料基价(23)施工机械使用费=各类机械的计划台班量实际台班单价(24)定率估算法(历史资料法):在确定子项目成本降低率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与三点估算法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P51)项目成本分析表法(月成本分析表、成本日报表或周报表、月成本计算及最终预测报告表);工期成本同步分析法;挣值
18、分析法(针对成本与进度综合控制)(通过比较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量预算单价)与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价)之间的差值,可以分析由于实际价格的变化而引起的累计成本偏差;通过比较已完工程预算成本(已完工程量预算单价)与拟完工程预算成本(计划工程量预算单价)之间的差值,可以分析由于进度偏差而引起的累计成本偏差)五、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1.风险的分类(P55)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自然风险(如地震,风暴,异常恶劣的雨、雪、冰冻天气等;未能预测到的特殊地质条件,如泥石流、河塘、流沙、泉眼等;恶劣的施工现场条件等);社会风险(包括宗教信仰影响与冲击、社会治安的稳定性、社会的禁忌、劳动者的文化
19、素质、社会风气);经济风险(包括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银根紧缩;项目的产品市场变化;工程承包市场、材料供应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工资的提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速度加快;金融风险、外汇汇率的变化等);法律风险(如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相关法律内容发生变化;可能对相关法律未能全面、正确理解;环境保护法的限制等);政治风险(通常表现为政局的不稳定性,战争、动乱、政变的相对性,国家的对外关系,政治信用与政府廉洁程度,政策及政策的稳定性,经济的开放程度,国有化的可能性、国内的民族矛盾、保护主义倾向等)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业主的风险(人为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承包商的
20、风险(决策错误风险;缔约与履约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管理风险;不可管理风险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总体风险2.风险应对策略(P57)风险回避(主动放弃):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它不改变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计划性风险自留:主动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选择风
21、险控制: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分为预防损失与减少损失风险转移:非保险转移(业主将合同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第三方担保,如业主付款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分包商付款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保险转移(工程保险)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业主与承包商是两个最主要的主体工程承包合同:(P59)EPC承包合同(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单项工程或者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P59 7项) 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P60 7项)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P6
22、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与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费用发包人的合同责任: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设计人的合同责任: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受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62)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随时检查;因施工人致使不符合约定,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违约责
23、任;因发包人致使停建、缓建,赔偿承包人损失与实际费用;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隐蔽前通知发包人检查;因承包人致使期限内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时间与要求提供所需,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要求赔偿损失;发包人未按时支付价款,可催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1.施工合同的类型(1)总价合同(P67)固定总价合同:一笔包死;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投标报价较高。适用条件: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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