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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及其发朝气制 内容提要:学问产权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标准对学问创新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学问产权的开发, 转化及爱惜程度将更为典型地表达当代科技行为主体之间的博弈特质。文章从学问产权法对学问创建主体的公允感知, 行为强化, 成就期望等角度探讨了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及其发朝气制。“法律是功能性的。学问产权法也不例外,而且,学问产权法的功能也在不断地发生嬗变,正如法学家达维德所说:“现代社会有一种以法为手段来组织和改革社会的新趋势,法已不再被看作单纯的解决纠纷的手段,而慢慢被公民们甚至法学家们视为可用以创建新型社会的工具。学问产权法的产生, 开展和日臻完善的过程也正是从对学问产权
2、的侵害者的制裁开场逐步向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和运用主体的激励演化的过程,学问产权法的制裁功能将慢慢减弱,而激励功能那么日益凸现。世界各国学问产权法着力点的变迁说明白这一点。同样,我国要实施“科教兴国的开展战略,必定要重视并发挥学问产权的激励功能,保障科技人员的根本的特定权益,提升科技人员的精神状态,挖掘科技人员的才智潜能。一, 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蕴涵法律从本质上讲是对人的行为选择的干预,假如法律对人的行为不能产生影响那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应当说法律是功利性的,而且这种功利性表达于具体而实在的社会现实当中,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学问产权法同样是对人的行
3、为选择的干预,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主要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的一种主动的推动作用,激励的目的是挖掘学问创建主体的智力潜能,使其创建出更为丰富的学问(科技)成果(这一功能是本文论述的重点);二是激励学问产权的应用主体在学问产权的价值转换过程中有更多的突破,从而实现学问产权对社会进步的价值延长。要说明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首先要弄清激励(motivation)的涵义。从表层意义来说,激励就是调动人的主动性,至于什么是主动性,那么涉及更深层的问题。在人们一切行动的背后,确定有其如此行动的激励,说明激励就是为行为供应的动机,无论是主动的劝诱, 消极的制裁,还是努力营造一种“精神风气,其
4、目的都是影响人的行为,并使人的行为朝向预期的目标。激励较为抽象,通过视察激励所导致的行为,人们已经提出了许多关于激励的假说。譬如弗鲁姆把激励定义为对个人及低层组织就其自愿行为所作的选择进展限制的过程;爱特金森认为激励是对方向, 活力和行为许久性的干脆影响;沙托认为激励是“被人们所感知的从而导致朝着某个特定的方向或者为完成某个目标而实行行动的驱动力和惊惶状态。从诱因和强化的观点看,激励是一种外在适宜刺激,是将外部适当刺激(诱因)转化为内部心理动力,从而强化人的行为。还有人说:“激励就是在人的前面放一大块金坨子,后面放一只老虎。跑得快的得金坨子,跑得慢的被老虎吃掉。这个定义有些夸大,但及科技人员的
5、工作性质较为契合,正好说明高投入, 高本钱, 高风险的科技竞争是特别残酷的。学问产权法无论是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的嘉奖, 认可, 成果爱惜及运用程序的规定(正激励)还是对学问产权侵扰者的制裁(负激励)都离不开激励的范畴。充分调动主动性,挖掘科技人员的潜能是科技进步至关重要的环节。美国为促进科技开展,在立国之初即1790年就公布了专利法,1890年的谢尔曼法, 1914年的克莱顿法, 1936年的罗宾逊-帕特曼法等都对保障美国科技创建自由,促进科技开展起到了主动的作用。在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学问产权的立法和科技嘉奖工作,早在1953年中心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发布了有关生产的创建, 技术改良和合理化建
6、议的确定和保障创建权及专利权暂行条例,1954年政务院公布了有关生产的创建, 技术改良和合理化建议的嘉奖条例,1955年又公布了中国科学嘉奖暂行条例,1963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建嘉奖条例和技术改良嘉奖条例,1978年重新修订创建嘉奖条例,1979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嘉奖条例,1984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专利法,之后又加紧制定了技术合同法, 商标法, 著作权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及一系列科技嘉奖, 技术革新的行政法规,并且在原子能技术, 生物技术, 空间技术, 海洋技术, 信息技术, 新材料技术等高科技领域的单项立法也取得了较大进展,2000年对专利法进展了修订。面对信息产业飞速开
7、展的新形势,我国学问产权无论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方面都能够冷静应对。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不断加大科技嘉奖力度,1999年将创建嘉奖条例, 自然科学嘉奖条例, 科技进步嘉奖条例合并,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嘉奖条例,实行物质嘉奖及精神嘉奖相结合,以精神嘉奖为主的原那么,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这无疑对我国科技人员起到了不行估量的激励作用。二, 学问产权法激励功能的特质学问产权法对个体行为的激励方式多种多样,激励方式的运用往往依据学问产权法的激励特质而定:1.学问产权法的公允激励功能。公允, 公正是法律的最根本功能,学问产权法也不例外,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具有一张普洛
8、透斯似的脸,改变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态,并具有极不一样的面貌。当我们细致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在其外表之后的隐私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我们从公允理论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1967年提出了公允理论,主见每个人不仅应当关切由于自己的工作而得到的酬劳的确定值,而且也有必要关切自己的酬劳及他人酬劳之间的关系。假如以Op代表一个人对自己酬劳的感觉,以Ip代表对自己付出的感觉,以Oo代表对他人酬劳的感觉,以Io代表对他人付出的感觉,那么公允模式为:Op/Ip=Oo/Io.假如Op/Ip小于Oo/Io,就会认为酬劳过低而产生被剥夺感,以至于变更行为,假如Op/Ip大于Oo/Io,也会因酬劳
9、过高产生内疚感,同样也会变更行为。学问产权法通过对学问产权的爱惜,使学问产权的创建者的正值权益不受侵害,也正是由于公允杠杆在起作用。学问产权法的公允激励功能主要表达于公允竞争和支配机制上。支配的公允感知主要指对学问创建劳动质和量的价值推断,在“按劳支配根底上到达劳动价值含量的平衡,这表达于科技人员付出及酬劳比例的合理程度。也就是说,假如学问产权法不能表达公允(尤其支配公允)原那么,势必会大大挫伤学问创建主体的主动性。2.学问产权法的强化激励功能。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法律的惩处功能被视为最主要的功能,而忽视了法律的标准和嘉奖功能,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法学探讨总的来说对奖赏留意不多,“法律制度似乎运用
10、惩处比奖赏多。从某种意义上说,惩处似乎更有效。如刑法中的刑罚条文主要表达法律的惩处, 威慑功能,而学问产权法由于其特定目的那么宜以激励为主。可以预料,学问产权法的惩处功能将慢慢减弱以致消退,其功能更多地通过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的认同, 奖赏使其行为得到强化而实现。强化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的,他认为当个体行为结果对自己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重复出现,当行为结果不利时,此行为就会减弱或消逝。一般将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前者指利用特定的刺激因素,使人的某种行为获得稳固和加强,使之再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如表彰, 加薪, 升职等。负强化那么相反。学问产权法的强化功能主要是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的有效行为
11、的强化,如我国科技进步法关于自然科学奖, 技术创建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规定等,都是为了激励科技人员的创建行为。当然,对那些侵权者的惩处也是特别必要的,负激励及正激励殊途同归。3.学问产权的成就激励功能。成就须要是较高层次的须要,及学问创建主体的需求吻合,科技人员一般受过高等教化,在从事智力劳动过程中,有着猛烈的创建欲望而不甘于平凡,学问产权法为他们取得较高成就创建了条件。成就激励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麦克莱兰提出来的,他认为在根本需求满足之后,人的行为取决于权力, 友情和成就须要的满足程度,高成就须要的人宠爱挑战性, 风险性和高目标的工作,渴望有所作为。在我国,随着“科教兴国
12、战略的实施,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学问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为我国科技人员施展才华创建了良好的条件。4.学问产权法的期望激励功能。人的行为指向确定的目标,目标对人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如科技现代化对每一位科技人员都是一种责任,同时,目标也是一种期望,我国的学问产权立法的初衷也是对学问产权创建主体的殷切期望。期望理论属于过程型激励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于1964年在马斯洛和赫兹伯格探讨的根底上提出的,期望理论的根本模式是:激励力气(motivation)=效价(valence)期望值(expectancy)即人们从事某一工作的动机强度,或被激发出的力气(主动性)大小,取决于目标价值(效价)的
13、大小和预料能够到达该工程标的可能性(期望值)的大小,效价及期望值的不同结合,会产生不同的激励力气,期望理论为激励学问创建主体供应了又一种牢靠的依据。三, 学问产权法激励功能的发朝气制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的发生是有条件的,受制于社会环境, 立法制度, 司法实践以及及学问产权相对应的行为人的学问构造, 实力和价值推断等诸多因素。要使学问创建主体保持确定的创建热忱,就必需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依据美国心理学家斯克特的“活化理论和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激励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确定的绩效预期,绩效大小往往取决于个体的实力和主动性,而主动性又取决于行为动机的强度,动机强度及活化程度有关,活化程度又受激励水平的影响。
14、即:工作绩效=个体实力主动性,而主动性=F(动机)=F(活化程度)=F(激励水平)。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实力是常量时,其工作成果就取决于所受的激励程度。另外,依据心理学家勒温的观点,人的行为是个体(内在心理因素)及环境(自然, 社会)的函数,即人的行为=F(个体环境),由此,可以发觉激励发生的程序:环境刺激被感知的须要引起动机驱动行为指向目标也就是说,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发朝气制是一个环环相扣的多个变量交互作用的困难受程,首先要考虑社会环境的影响。在一个崇尚学问的文明社会环境中,假如学问和人才得到应有的敬重,学问产权简洁得到爱惜,就会极大地调动人们的学问创建热忱。另外,社会法律环境对人的影响也
15、是不行无视的,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成熟的司法体系对学问创建主体的激励作用不行低估。假如立法不合理,司法不到位,缺乏信度,那么学问产权的激励功能就无法保障。其次要分析学问创建主体的须要。关于须要,国内外都有成熟的理论。马斯洛强调了人的须要层次性,赫兹伯格那么提出除了外部的刺激外,还存在个体内滋激励因素。据此,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必需以满足他们的根本须要为前提,然后引导, 满足他们的高层次须要,并激发他们的内滋激励因素。如提高成就感,体验创建的乐趣等。再次要激发科技人员的优势动机。学问创建动机的强度是指向目标行为发生的条件,须要的满足使科技人员的创建动机得以确立。最终要引导优势动机向行为转化,科技人员的创建行为受目标效价和期望概率的制约,假如目标效价不大就不能引起人们的爱好,假如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微小又使人望而却步,诱发科技人员的创建行为是激励机制的关键环节。当然创建行为并不代表创建结果,能否实现预期的目标是推断激励作用的实质尺度,这一点不言而喻。总之,学问产权法的激励功能是自不待言的,也正因为激励功能,学问产权法必将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开展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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