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doc
《临沂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沂大学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doc(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534 号临沂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第三条 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
2、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 修业年限第五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第六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第三章 课程与学分第七条 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
3、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第八条 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第九条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第十条 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
4、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实践创新活动组织及学分计算按照临沂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本科学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需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不少于10-12学分,否则将不符合毕业要求。第十一条 最低毕业学分文科专业160学分左右,理工科专业170学分左右,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专业200学分左右,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不低于50学分。
5、具体毕业学分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第四章 收费管理第十二条 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制定,不同专业的专业注册费有所不同。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第十三条 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学前缴纳专业注册学费,完成缴费注册后方可选课。选课前需在本人银行卡预存足额学分学费,以便于按时缴费。第十四条 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修业年限缴纳专业注册学费。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的,其已经缴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冻结,复学后可重新启用。第十六条 因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在本校学习时,在注册之前办理
6、离校手续的,无需缴纳专业注册费。第十七条 在办理毕业(结业、肄业)手续之前,学生须结清在校期间全部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并办理离校手续。第五章 选课管理第十八条 每个专业需确定15-20门左右,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必备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具体课程和学分数由各学院确定)。 第十九条 除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可以在学院范围或大类范围内任选,所修课程可置换本专业选修课学分。有条件的学院在满足本专业学生学习的前提下,面向全校各年级学生开放部分专业课程。第二十条 学生应在学业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
7、个人学习发展规划选课。应优先选定必修课,对于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第二十一条 选课由学生本人通过学校选课系统进行,分初选、复选和退改选三个阶段。一般于每学期第12周开始下学期课程的初选和复选。新学期开学后第二周为退改选时间。选课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第二十二条 通识课程在秋季、春季学期滚动开出。初选阶段,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通识课程不予开设,学生须及时改选其他课程。同时根据条件,逐渐加大其他课程滚动开出的力度。第二十三条 跨专业选修课程人数低于20人,可跟班听课,人数超过20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单独组班授课。第二十四条 学生已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学校提供一次补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临沂 大学 本科生 学分制 管理 暂行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