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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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安徽省木质家具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范例(试行)目 录一、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四、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六、产生职业病危害原材料和设备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估制度八、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十、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一、作业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举例)1、木工切割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2、木工磨光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3、木工铣形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4、木工刨光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5、木工钻孔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6、配漆岗位职业卫生操
2、作规程7、人工喷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8、自动喷漆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9、中央除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0、包装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附录A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表格附录B 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告知书范例附录C 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维护、检查表附录D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附录E 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查、分析、整改表附录F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检查表附录G 木质家具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周期及职业禁忌症附录H 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表格一、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一 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切实保障
3、劳动者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制定本制度。(二)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控制、过程可控、综合治理”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做到人人参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最高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第二 各部门和人员职责(一)法定代表人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
4、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对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依法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工作。3、在制定本公司生产经营整体规划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使下属机构都有相应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标。4、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厂)职业健康工作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
5、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检查、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范措施。6、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公司(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8、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其主体工程必须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0、每年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年度职业危害管理情况。(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公司(厂
6、)负责人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直接责任。:2、制订公司(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落实和使用。3、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4、根据公司(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5、负责公司(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建立符合规范“职业卫生档案”。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
7、、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7、定期检查公司(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8、定期了解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9、公司(厂)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企业技术部门职责1、对本公司(厂)职业病防治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2、在组织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程和标准。改善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3、组织审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技术文件、技术规
8、程和预防重大职业病事故技术措施。4、对生产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四)生产调度部门职责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病防治计划。在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职业卫生防护情况。2、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装置能力,防止职业病防护设施超负荷运行。3、在组织制定新产品、新工艺操作规程时,必须同时制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4、在考虑长远规划时,必须包括职业病防治规划,改善劳动条件。(五)人事部门职责1、在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
9、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应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卫生教育,未经职业卫生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许分配到单位。3、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职业性岗前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和女职工保护规定。4、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员工调动。5、保证全体员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6、负责罹患职业病员工善后事宜。(六)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3、组织涉及职业危害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职业
10、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职工。4、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工作。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和)操作规程,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公司(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七)车间主任职责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
11、、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检查,对车间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相关规定1、公司(厂)最高管理者、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职业卫生培训,遵
12、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2、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对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在岗员工,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技能再教育和考核。4、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换岗员工以及长期停工后复岗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临时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6、培训方式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公司(厂)、车间、班组组织,委托培训机构组织。(二)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2、职业病危害基本知识;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13、(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组织、实施,并建立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2、公司把职业卫生培训经费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三、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切实保障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本公司(厂)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健康要求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权益。(二)告知范围:本公司所有从事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员工;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
14、知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员工;从事存在职业危害作业临时员工。(三)告知形式及内容:1、公司(厂)人事管理部门和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和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存在职业危害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工作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2、公司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及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中英文名称、健康损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护措施等。公司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
15、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及评价告知员工。 3、如实告知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厂)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落实。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技能。6、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
16、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和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四、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为规范本公司(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
17、章并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四)申报内容有:1、本公司(厂)基本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资料。(五)当本公司(厂)有下列重大变化时,向原申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公司(厂)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
18、申报。4、公司(厂)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五、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管理制度为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配备及使用,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风险,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1、负责制订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管理计划。2、检查防护设施使用状况。3、审查新采购防护设施防护效果。4、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施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状况、负责人、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二)设备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
19、,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三)工作场所或车间负责人:负责记录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使用情况,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其运行不良情况。(四)要求: 1、在下料、顺锯、钻孔、四面刨、镂铣、砂光、修边、封边、打磨、精整、调漆、喷涂等岗位均应设置相应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配置有效齐全。2、采购职业病防护设施时,应结合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并充分考虑其防护效果,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审查。3、 在调漆、喷漆等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运行情况,查看使用、检查、维修记录。六、 产生职业病危害原材料和设备管理
20、制度 为减少或避免因原材料和设备所致职业病危害,尽量降低职业病发生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过程管理:1、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原材料和设备名称、使用量(数量)、使用岗位、供应商信息,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等。2、采购锯、刨、铣、磨、镂床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并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3、采购油漆、溶剂、粘结剂等化学品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符合国家标准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有害因素
21、、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对成份不明或对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存在疑议化学品,可送样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成分分析。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化学品说明书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验结果,制定具体职业危害控制方案,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对原材料和设备进行追踪,了解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以利于修改方案。(二)使用环节管理生产部门要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要求,严格把好生产和使用关。特别强调在使用化学品之前,要先查看中文说明书,弄清其成份和毒性、中毒表现和防护要求,再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督促员工
22、使用防护用品等。(三)贮存环节管理油漆、溶剂、粘结剂应储存在专门场所、库房中,其贮存条件、贮存方式、贮存限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盛放油漆、稀料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七、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目,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工作。(二)本公司必须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1、粉尘:存在于下料、顺锯、钻孔、四面刨、镂铣、砂光、修边、封边、打磨、精整工序。2、噪声:存在于下料、顺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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