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医院药事 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医院用药平安、有效、经济,提高 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 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对 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 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监督 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决策的专业技 术组织。在院长的领导下直接开展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四条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院 药事管理委员
2、会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 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实行工作组制度,根据各专项工作的要 求及医院实际情况,设立各工作小组并建立明确各小组职责 和工作规范。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 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临床药物治 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第六条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 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 技术服务。医务科负责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医院药事管理规
3、定的贯彻落实、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干预。第三章职责第七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协调、指导医院药品科学管 理,合理用药的职能机构。具体职责为: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 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建立及修订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我院临床科室申请 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3、组织制定并维护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 录;4、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 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 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4、制度 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平安用药知识;6、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7、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XX药物临床应用指导 原那么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我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 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8、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响、药品损害事 件,提供咨询与指导;9、讨论和研究临床医疗、预防用药的重大问题,为医 院决策提供药学技术支持;10、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第四章议事规程第八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原那么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总结和检查 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o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 主任委员同意召开
5、临时会议。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定期 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报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 员会合并进行会议。第九条 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在有3/4及以上委员出 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决议一般须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十条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 3/4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一条药剂科作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 责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第十二条在药事管理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 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但 应事后及时报批主管院长或主任委员。在此期间遇到
6、不能自 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 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剂科的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 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 式决议。第十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 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 录,编制会议纪要并通报。同时负责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 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第十四条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 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第十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 报告工作情况。第五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委员的权利: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
7、对药事管理委 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5、参加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 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 参加表决。6、在药事管理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剂科的药事管 理工作。第十七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 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2、对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 特别是对新药引进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它有关情况须 予以保密。3、假设委员与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 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 不得私下与药品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 的接触。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 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公正、不廉洁行为。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 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XX能力。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会各项决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