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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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目的为了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树立文明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弘扬天府文化,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 度,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目标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与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 应,与践行新开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战略定位相符合,坚持传承 优秀传统文化及天府文化与创新开展并存,弘扬天府市民创新创造、 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向善品质,建设新时代文明行为人 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第四条工作原那么
2、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德法兼治,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并举、 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交互的原那么。第五条工作机制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 会协同推进、公众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第六条工作机构(四)关爱特殊群体,为行动不便利或者有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士 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五)邻里之间互敬互助;(六)其他弘扬全龄友好文明的行为。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二十一条委员会市和区(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规划、政策;(二)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三)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职责;(四)法律、法规
3、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二条办事机构市和区(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拟定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二)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规范实施相关标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 制度;(三)建立健全文明行为评估制度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公共文明 指数测评;第二十九条评优评奖取得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工程,有关部门在“鲁班奖”等评优 活动以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推荐上报。第三十条绿色金融(四)发布或者指导发布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六)开展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宣传、表彰和经验交流等活动;(七)其他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职责。第二十
4、三条社区开展治理部门市和区(市)县社区开展治理部门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引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促进社区文 明建设。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居民崇德向善,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全龄友好的和谐关系,弘扬开放包容 公益友善精神,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协助做好 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第二十四条教育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业质 量标准,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第二十五条教育机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行为规范纳入 教育、教学计划,把文明行为规范内容和要求表达到各学科体
5、系建设 中。第二十六条文化部门文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社区书屋、农 村书屋阅读空间等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升 文明意识。第二十七条科学技术部门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全民科学 素质提升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 信。第二十八条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文明、诚信经营。加强文明用餐宣传力度,积极推行“文明餐桌行动”、持续推进 “明厨亮灶”工程,按照文明促进工作要求,建设绿色文明的市场环 境。第二十九条餐饮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及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张贴 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
6、传画或者提示牌。配备公筷公勺, 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用餐。第三十条旅游部门出入境、交通运输、旅游等管理部门应当在办事大厅、机场、码 头、车站、口岸、景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采取适当方式宣传相 关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文明旅游。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旅行社应当告知旅游者旅游目的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及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信息部门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内 容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的监测和监管,协助公安 机关查处网络信息传播违法行为。第三十三条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其他互联网内容生产者和平台服
7、务提供者,应当积 极履行以下义务:(一)引导创作、生产和传播健康的网络作品和产品,坚持正确 的价值取向;(二)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和管理;(三)坚持文明办网,建立、完善、实施网络行为规范,引导用 户文明上网;(四)开展或者支持网络公益活动,加强网络公益活动规范化管 理;(五)根据管理部门要求和行业规范,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 的内容、时长及消费等进行适当限制;(六)加强网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网能力和水平。第三十四条交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宣传, 落实交通管理相关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客运经营单 位的监督管理
8、,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提升文明服务水 平。第三十五条网约车经营企业网约车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车辆的养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 规范用户停放行为。共享单车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 设施等,不得阻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第三十六条规划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需要,健全 交通、市政、环卫等基础设施的设置规划。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不断完善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爱心座 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 文明引导标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景观和公益广告设施 等。第三十八条城管部门城市管理部
9、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引导单位和个人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第三十九条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发布针对不同人群 的膳食指南,倡导餐饮经营者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将文明 行医纳入医疗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医德医风建设,优化 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维护良好就医环境。第四十条政务数据部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整合公共场所有 关视频监控资源,建立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第四十一条人大市和区(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 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监督 检查
10、。第四十二条法院、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仲裁机构等应当定 期公布典型案例,以事说理、以案明德,增强社会法治意识和文明意 识。第四十三条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各自章程规定,发挥自 身优势,组织开展具有群体特色的文明行为促进活动。第四十四条公共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报道文明行为 促进中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气氛。第四章保障与促进第四十五条 目标责任制建立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对 本市文明行为规范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建立健全本地区文明行为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文明指数测
11、评,并向社会公布。第四十六条表彰奖励制度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 众性精神文明创立活动。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由市和区(市) 县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评选、表彰、奖励其职 工、成员的文明行为。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道德模范、身边 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建立完善表彰奖励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制度,在 公共场所通过设立宣传栏、荣誉墙等予以宣传展示。第四十七条入户承诺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规范教育制度。在本市办理第一次户政登记时, 应当接受文明行为规范教育,鼓励签署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承诺。具体方法由
12、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文明劝导员制度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公开招 募等方式,组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在礼仪示范、秩序维护等方面 开展宣传引导服务,劝导不文明行为。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保障等具体方法,由市精神 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制定。第四十九条劝导制度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经营管理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劝导;不听劝导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或将其 劝离。行为人确有生活急需的除外。从事物业、保安等服务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服务区域内的不文 明行为,有权予以劝导;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并报告有 关行政执法部门。
13、第五十条 文明实践活动本市建立和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组织体系,对接贯通党群及政务 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整合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在市、区、 镇街、村居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平台,开展文明实践志愿者队伍, 全面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第五十一条大型活动大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将文明保障内容纳入活动方案中, 完善相应保障措施,加强对参加人员的文明宣传和教育。第五十二条全龄友好保障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保障残障人士、 老年人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鼓励在重要交通枢纽、二级以上医院、商业区及旅游景区等公共 场所设置第三卫生间。第五十三条重点治理清单制度本市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
14、清单制度,以下不文明行为列入重 点治理清单:(一)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二)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车窗抛物;(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四)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五)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道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六)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等不按照规定停放;(七)在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 生活环境;(八)在机动车道内实施乞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等影响交 通平安的行为;(九)以谩骂、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 活动秩序;(十)编造、发布或传播虚假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擅自泄露他 人信息和隐私;(十一)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15、的外墙、楼道、楼梯,电线杆、户 外管线及其他户外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及挂置宣传物品。市和区(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行业协会、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需要重点治理的本地区、行业、单位的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 并向社会公布。第五十四条负责人制度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非法人组织应当确定本单位负责文 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相关机构 的文明促进工作。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和 办事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和倡导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规范要求,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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