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实务》学期授课计划(实践授课计划)(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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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 2016 /2017 学年第 2 学期)院部名称 经贸管理学院 课程名称 保险实务 授课班级 金融管理与实务15-1、2任课教师 张玲萍 专业(教研室) 金融管理 审批签字专业(教研室)主任 院部领导 学生所属学院领导(跨院部课程): 二一七年 二月 日汉字数字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编写说明(本页不要打印)一、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实施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进度的具体计划。二、以下实践教学环节均需填写本计划,包括:1、与理论课程相配套的学期实践教学的实践教学部分,如课程实验、课程设计、课程实训、上机等;2、独立开设的实训课程、
2、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三、与理论课程相配套的实践教学部分学期授课计划由理论课教师填写;独立开设的实训课程、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由指导教师填写。四、实践教学环节时间与内容的安排必须与理论教学的进度安排相配套。独立开设的实践教学课程单独填写,必须与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进度与时间相一致。五、任课教师于学期结束前编制下学期的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和院部领导、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后执行。(属跨院部任教的,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经以上审批手续后还需经学生所在院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一份存任课教师,一份存院部实训科或专业教研
3、室,一份由院部集中送教务处实验实训设备中心。(属跨院部任教的,还需另行送存一份至学生所在院部,以便于教学检查和存档。)六、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经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修订的需经院部领导同意(跨院部任教的还需经学生所在院部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第 15 页-实践教学学时或周数40学时 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名称、版本温州科技职业学院自编2015级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保险实务课程标准(2015年5月制定)实践教学基本教材名称、版本许明主编,保险理论与实务拓展、互动教学资源库,“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8月,第1版。实践教学指导书名称、版本许明主编,保险理论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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