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评定办法.docx
《眉山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评定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眉山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评定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眉山市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家庭农场高质 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新时期家庭农场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 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的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第三条 评定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场),按 照自愿申报、县(区)审核推荐、合理布局、动态管理的原则,鼓 励以粮为主、粮经统筹为导向,突出适度规模、集约经营、管理先 进、效益明显、带动小农的基本特征,逐步形成镇乡均有市级示范 场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第四条市农业
2、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示范场评定工作,每年 开展一次。第二章评定条件第五条市级示范场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体明确。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被评定 为县(区)级示范场;农场主连续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生产经营3年 以上,拥有农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有农业技术专利或取 得农业技术职称资格(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或农业技能等级)的可放 宽至1年以上;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二)规模适度。从事粮油种植的,种植面积山区100亩左 右、丘区200亩左右、平坝500亩左右;种植其他经济作物的,种 植面积30-200亩左右;从事养殖的,常年存栏猪200头左右(自繁 自养模式100头左右)、肉牛50头左右
3、(其他畜禽按猪当量计 算),水产养殖面积50亩左右。从事其他产业或采用种养结合、间 种套养、三产融合、设施农业等经营方式,难以统一规模标准的, 农场年产值须达到最低效益标准。其中,从事三产融合的,农业产 值不能低于三分之一。(三)集约经营。家庭农场主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或拥有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农场基础设施完备,有与经营规 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万元。拥有绿色食 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之一或商标注册的优先评 定。(四)管理规范。不存在基本农田新增“非粮化”;有合法稳 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不低于30%;严格按 照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
4、产经营活动,土地利用、废弃物处理排放等 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农场经营记录,从事果 蔬、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的,须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 诺达标合格证;农场标识标牌清晰,场所布置整洁有序。(五)效益明显。家庭农场年产值须达到50万元以上,原则上 农场应经营盈利;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城镇职工收入水 平。(六)带动力强。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 融合等发展模式,对周边农户起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脱贫户实现 共同富裕的优先评定。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评定市级示范场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由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自主向所在乡镇(街道) 和县(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眉山市 家庭 农场 示范 评定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