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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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第一章总那么2第二章信息通信3第三章建筑建设设施备件监控9第四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12第五章公共平安17第六章综合布线相关系统27第七章智能化相关系统集成30第八章电源31第九章环境36第十章附录A39设施备件管控相关系统应具有报表编制,设施备件管控费用之分配,水电费用分配计算、设施备件维护、运行记录等的功能。对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没有运行监视装 置。3.3工程设计标准3. 3. 1甲级标准空调相关系统监控应具有以下功能(1)冷、热源机组运行控制。(2)空调设施备件的工况优化控制。(3)空调用受电设施备件的监视。(4)空调房间的有关参数的监测。(5)温、湿度应能分区控制。(6)新风相
2、关系统应能控制。电力相关系统应能对电流、电压、频率、有功、无功、电度量、功率因数等的测量、 记录。3. 给水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压力、液位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排水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的测量、记录;阻塞的显示等。3.3. 1.4冷、热源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温度、压力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等。3.4. 1.5必须具有管控相关系统的功能。对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没有运行监视。3. 3. 2 乙级标准3. 3. 2. 1空调相关系统监控应具有以下功能。(1)冷、热源机组运行控制。(2)空调设施备件的工况优化控制。(3)空调用受电设施备件的监视。(4)温度、湿度的监视、控制。(5)空调良间的有关参数
3、的监测。3. 3. 2. 2电力相关系统应能对电流、电压、有功、无功、电度量、功率因数等的测量、记录。3. 3. 2. 3给水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压力、液位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等。冷、热源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温度、压力的监视、控制、测量记录等。3. 3. 2. 5宜具有设施备件管控相关系统的功能。3. 3. 2. 6对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设有运行监视。3. 3. 3丙级标准3. 3. 3. 1空调相关系统监控应具有以下功能:(1)冷热源机组运行控制。(2)空调设施备件的工况优化控制。(3)温度、湿度的监视、控制。(4)空调房间的有关参数的监测。3. 3. 3. 2电力相关系统应能对电流、电压
4、、有功、无功、电度量的测量记录等。4. 3. 3. 3给水相关系统应能对液位控制、流量的测量记录等。5. 3. 3. 4冷、热源相关系统应能对流量、温度的测量记录等。第四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4.1 一般规定4. 1. 1本章适用于各类建筑建设内的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相关系统工程设计。4. 1. 2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相关系统工程设计应根据设置对象的等级分类、功能要求、管 控体制和经济性等因素综合决定。4. 1.3相关系统的工程设计必须确保相关系统的可靠性、 平安性,同时应充分表达相关系统的技术先进性、使用方便性。4. 2工程设计要素2. 1火灾报警相关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等探测器为主
5、体。4. 2. 2相关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点的状态信号及基本消防装置的状态情况。4. 2. 3相关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施备件监控。4. 2. 4相关系统中应有对消防泵七喷淋泵、防烟排烟等设施的监控和联动等。4. 2. 5电梯运行管制应能在确认火灾后,可自动或手动控制电梯依次迫降于首层,使客梯 停运,消防电梯待命。4. 2. 6在规定的防火分区内,设置手动报警按钮,且在区域、集中显示屏中显示。4. 2. 7在防火区域内,设置紧急广播及警铃相关系统,对此两相关系统的控制应为火灾时 着火层(区域)及其相邻的上下层(区域),紧急广播相关系统应由消防控制中心直接分层监控,可
6、利用建筑建设物内公共广播相关系统来实施。4. 2. 8建筑建设物中应设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相关系统主机及控制盘应设在消防控制室中。消防控制室应具有接受火灾报警,准确区分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及时发出火灾信号 及平安疏散指令,控制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施备件及显示电源运行情况等功能。4. 3工程设计标准3. 1甲级标准4. 3. 1. 1火灾报警相关系统应是以设置烟、温或光电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主体。4. 3. 1. 2相关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平面位置及所有消防装置的状 态情况且担负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职能。5. 3. 1. 3相关系统应与BAS合用或作为其一个子相关系统,实现自
7、动报警、灭火、消防联 动等的各项功能,当管控体制上有困难时,可单独组成相关系统,但应留有接口,使其与BAS 相关系统联网。4. 3. 1. 4各区域楼层中应设置识别火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及区域联动装置。4. 3. 1. 5相关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悄防灭火设施备件监控。6. 3. 1. 6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6.3. 1. 7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相关系统。6.4. 1. 8应设置消防专用通话。4. 3. 1. 9应设置防火(卷帘)门监控。4. 3. 1. 10应设置建筑建设物内的防烟排烟监控,联动相关系统。4. 3. 1. 11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照明及有选择性地对火
8、灾时非消防电源的切除,并采用声响附 加型诱导灯。4. 3. 1. 12建筑建设物中应设消防控制中心,相关系统主机、监控主机、火灾事故广播设 施备件的控制装置及消防专用通讯设施备件应设在消防中心内。4. 3. 1. 13所有配电设施备件应采用阻燃型或难燃型,对重要负荷之电源、控制线应采用 耐燃型或其它防火措施。4. 3. 1. 14在发电机房等可燃机房及信息通信机房等重要场所中应设置自动灭火。4. 3. 2 乙级标准3. 2. 1火灾报警相关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主体。4.1. 3. 2. 2相关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及所有消防装置的状态情况且 担负总体灭火的联络与
9、调度职能。4.3. 2. 3相关系统宜与BAS合用或作为其一个子相关系统,实现自动报警灭火、消防联动等各项功能,当管控体制上有困难时,可单独组成相关系统,但应留有接口,以便能与BAS相关系统联网。4.4. 2. 4各区域或楼层中应设置识别人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或区域联动装置。4. 3. 2. 5相关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施备件监控。4. 3. 2. 6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4. 3. 2. 7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相关系统。4. 3. 2. 8应设置消防专用通话。4.3. 2. 9应设置防火(卷帘)门控制。4.4. 2. 10应设置建筑建设物内的防烟排烟监控
10、相关系统。4. 3. 2. 11应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照明及火灾时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4. 3. 2. 12建筑建设物中应设消防控制中心。4. 3. 2. 13对所有配电设施备件宜采用难燃型或阻燃型。4. 3. 2. 14在可燃机房中设自动灭火。4. 3. 3丙级标准4. 3. 3. 1火灾报警相关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等探测器为主体。4. 3. 3. 2相关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及基本消防设施的状态情况。4. 3. 3. 3各区域或楼层中宜设置识别火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或区域联动装置。4. 3. 4. 4相关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施备件监控。4.
11、3. 3. 5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4. 3. 3. 6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相关系统。4. 3. 3. 7应设置电动防火(卷帘)门控制。4. 3. 3. 8应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用明及火灾时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4. 3. 3. 9应设置建筑建设内的防烟排烟控制相关系统。4.3. 3. 10建筑建设中应设消防控制中心。4. 3. 3. 11主要配电设施备件宜采用难燃型或阻燃型。第五章公共平安1 一般规定5. 1. 1公共平安管控相关系统应根据各类建筑建设的使用功能,建设标准及公共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确定相关系统的综合模式、相关系统相应配置的组合和相关系统功能相应到达的等级。5. 1. 2公
12、共平安管控相关系统的组合及设施备件配置应以结构化、规范化的方式,并能适 应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建筑建设开展和技术开展的需要。5. 2工程设计要素2. 1公共平安管控相关系统基本模式:5. 2. 1. 1采用于相关系统组合式的平安管控相关系统,各子相关系统应分别单独设置。5. 2. 1. 2采用于相关系统集成的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各子相关系统应联网,并 采用共享同一管控软件资源和集中统一操作。5. 2. 2公共平安管控相关系统主要子相关系统:5. 2. 2. 1监视电视相关系统。相关系统应能根据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在各类建筑建设内 的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重要部位,再现现场图像画面,进行
13、有效的监视和记录。5. 2. 2. 2防盗报警相关系统。相关系统应能根据各类建筑建设中的公共平安防范管控的要 求和防范区域及部位的具表达状相关条件,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报警探测器,实现对设 防区域非法入侵及时可靠和正确无误的报答。5. 2. 2. 3出入口控制相关系统。相关系统应能根据各类建筑建设的公共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对大楼内局部区域的通行门、出入口通道及电梯等的通行位置、通行对象、通行时间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控。5. 2. 2. 4安保人员巡逻相关系统,相关系统能对各类建筑建设的安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 进行监视,做好记录并能及时告警。5. 2. 2. 5访客和报警相关系统。相关系统在高
14、层公寓楼(高层商住楼)中应能为来访客人 与楼内居住人员提供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及居住人员向安保中心及时报警的功能。5. 2. 2. 6汽车库综合管控相关系统。相关系统应能根据各类建筑建设的管控要求,对车库 (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出入控制、行车信号指示及停车计费等综合管控。5. 3工程设计标准5. 3. 1甲级标准5. 3. 1. 1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能通过相关系统通信网络,联接平安管控中央控制设施备件及子相关系统设施备件,实现由中央监控室对全相关系统进行集中的自动化管控。(2)相关系统应能对各子相关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恻和控制,对现场监恻报警进行自动检测, 能提供可靠的监测
15、数据和报警信息。(3)相关系统应能记录相关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第一章总那么为了适应智能建筑建设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工程设计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智能建筑建设相关工程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其他相关工程相关工程 相关工程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根据各类相关工程相关工程的使用功能、管控要求以及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建设 的投资标准,对智能建筑建设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中甲级,适用于配置智能化相关系统 标准高而齐全的建筑建设中;乙级,适用于配置基本智能化相关系统而综合型较强的建筑建设 中;丙级,适用于配置局部主要智能化相关系统,并有开展和扩充需要的建筑建设中。智能建筑建设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工程
16、设计中,应坚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 对集成的各子相关系统应实行统一的管控和监控;对所采用的相关系统和设施备件应符合标准 化、开放性的要求,并具有可扩性和灵活性。智能建筑建设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工程设计除按照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各项有关相关工程相关工程工程设计规范和规程。5. 3. 1. 2监视电视相关系统(1)根据各类建筑建设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必须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重要部位 再现画面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相关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够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 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摄像机的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等。(3)监视相关系统应能与报警相关系统、出入口控
17、制相关系统联动,能根据需要自动把现场 图像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4)相关系统应能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殊部位进行长时间的录像。(5)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电视监视相关 系统的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1. 3防盗报警相关系统(1)应根据各类建筑建设公共平安防范部位的具体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报警探 测器。(2)相关系统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3)相关系统应能对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4)相关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和有关报警数据,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控制接口信号。(
18、5)相关系统对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报警时,应能有现场声音与现场摄像机图像进行复合。(6)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防盗报警相关 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1. 4出入口控制相关系统(1)根据各类建筑建设的公共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应对楼内局部区域的通行门、出入口通 道、电梯等设出入口控制相关系统。(2)相关系统应能对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通行 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或设定程序控制。(3)相关系统必须与消防相关系统联动,在火灾报警时能及时封锁有关通道和灯、并迅速启 动消防通道和平安门。(4)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
19、对出入口控制相 关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1. 5访客和报答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能使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的人员双向通话及画面图像可视。(2)相关系统应具有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进行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门的控制装置。(3)相关系统应能提供楼内居住的人员向中央保安值班室直接报警。(4)相关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访客报警相关系 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1. 6汽车库综合管控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具有包括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位状态显示、车库 出入口自动检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控制、车辆和车牌号的自动识别装置等功能。(2
20、)相关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汽车管控相关系 统进行统一管控的控制。5. 3. 2 乙级标准5. 3. 2. 1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通过相关系统的通信网络,联接平安管控中央控制设施备件及子相关系统设施备件,实现由中控室对相关系统的集中统一管控。(2)相关系统应能对各子相关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对现场监测报警进行自动检测, 能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3)相关系统应能记录相关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等。5. 3. 2. 2监视电视相关系统(1)根据各类建筑建设公共平安防范管控的需要,应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主要部 位再现
21、图像画面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相关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 摄像机的部位地址和时间、日用等。(3)监视相关系统应能与报答相关系统联动,能根据需要自动把现场图像切换到指定的监视 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4)相关系统应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殊部位进行长时问的录像。(5)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电视监视相关 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2. 3防盗报警相关系统(1)应根据各类建筑建设公共平安防范部位的具体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报警探测器。(2)相关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或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
22、撤防。(3)相关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和有关报警数据,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控制接口信号。(4)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防盗报警相关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2. 4安保人员巡逻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能在各类建筑建设预先设定的巡逻图中,应用通行卡读出器点或状态点对安 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情况(是否准时、遵守顺序)进行监督,做好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 时告警。(2)相关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安保人员巡逻 相关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2. 5访客和报警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能使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的人员
23、双向通话功能和具有预留可扩充画面图像可 视的能力。(2)相关系统应具有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进行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门的控制装置、(3)相关系统应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向中央保安值班室直接报警。(4)相关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算机相关系统能对访客报警相关系统进行集中管控和控制。5. 3. 2. 6汽车库综合管控相关系统(1)相关系统应具有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库出口入自动检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控制等功能。(2)相关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控相关系统联网,计 算机相关系统对汽车库管控相关系统进行统一管控和控制。5. 3. 3丙级标准5. 3. 3. 1组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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