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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学年临平职高外籍教师委托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67页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费1515招标服务费13900元,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 名: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 纳时注明招标编号。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 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 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 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 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sdf. Ikjzcygov. cn/)。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
3、品或核心产品,“因”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 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 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 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 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 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发展3. 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
4、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 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 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 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 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
5、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6、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
7、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 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3. 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8、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4支持创新发展3.1.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1
9、.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 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 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 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
10、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2.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 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 2
11、, 2.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
12、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 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 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 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
13、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 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供应商投诉1.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
14、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 1. 1招标公告;5. 1. 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5. 1. 4评标办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向米购机构提出。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
15、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资格文件:11. 1.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16、1LL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2 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n.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 2. 3联合协议(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H. 2. 5符合性审查资料;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 7投标标的清单;商务技术偏离表;n. 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11.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n.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 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
18、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
19、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 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 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5 .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或者以 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
20、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 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等类似介质 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 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 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 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 件。15.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
21、标文件的,投 标无效。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 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 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 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 .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 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
22、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 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 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 线解密。18.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 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 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
23、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 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1.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
24、存档。22.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3.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 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
25、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 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 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 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 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 .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
26、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 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 法发布合同公告。24.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
27、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 代表签订合同。24.3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4.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5 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8、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5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 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履约保证金的,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O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 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 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
29、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 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 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
30、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 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 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
31、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 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 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
32、履约过程中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货款支付30. 1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 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 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低于20%。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 信用等实际情况提高预付款比例,最高预付比例可以达到70%o30. 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 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 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
33、线。30. 3供应商可以登录:sdf. lkj/czj. hangzhou. gov. 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 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 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 采监(202117 号)。30.4采购人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 定的乙方账户。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人员需求:篮球教师1名;英语外教2名(1)篮球外教:男,来自欧洲或者南美洲等篮球发达地区,英语母语国家,
34、有两年以上在国内相关教学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体育训练类等相关工 作验和相关资格证书,带体育类社团活动;英语外教:男女不限,英语母语国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 在国内相关教学经验,有国外本土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必须通过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体检,获得合格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提供当地 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2)合同期内,外籍教师由招标方确认后再由中标方派遣。(3)外籍教师人均周课时不多于18课时。二、管理要求(一)由中标方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二)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税费代扣代缴、
35、劳 动关系维护、代办派遣人员的证件等手续、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三)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四)由中标方负责安排派遣员工的教学、生活、住宿方面的所有事宜; 三、服务质量(一)中标方在确认招标方的员工需求后,应确保30日内确定岗位人选, 正式录用(相关国内签证手续办理完毕),录用后到岗试用期1个月,如校方 不满意可以要求更换教师;(二)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地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 办理、各类税费的代扣代缴,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三)中标方应确保提供给派遣员工的住宿整洁安全,生活便利;(四)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办理外国专家证及居留许可等相关证件;(五
36、)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地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 人事仲裁等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六)公司中标后,签订合同。学校配合中标方提供为外籍教师办理来华 手续的资料、加盖公章等事宜。四、其他商务要求 1、服务期:服务期一年(从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一个学 年,其中寒暑假放假时间由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确定);2、付款办法:(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20%的首付款;(2)、外籍教师到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的第二笔款项;(3)、第二个学期开学后7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将相应内容填写至符
37、合性审查资料, 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价格分(10分):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内容分值价格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 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 准价和投标报价。10分技术、商务分(90分):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内容分值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外籍教师服务整体设想及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 括:对项目整体设想及规划,管理目标是否清晰明确(0-3分);组织 架构是否科学合理(0-3
38、分);服务队伍保证管理是否到位(0-3分); 人员招聘是否完善合规(0-3分);培训和管理计划是否明确、合理、可 行性强(0-3分);其他合理化建议(0-3分)。18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 针对对本项目拟派的后勤保障人员情况(0-5分);后勤保障服务情况 是否合理可行(0-5分);针对紧急情况所做出的保障服务方案(0-5分)。15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包括:是否具有 明确的外籍教师管理制度(0-5分);是否与外籍教师签定的劳动合同(0-4 分);项目是否配备外籍教师服务管理人员(0-5分)。14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外籍教
39、师培训方案(0-5分)及管理方案(0-5分)进行综 合评分。10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对外籍教师开设国际课程服务项目重点分析(0-5分)及应对措 施(0-5分)进行综合评分。10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能够详细说明服务质量、外籍教师工资和福利保证承诺的得5分;2、能够简单说明服务质量、外籍教师工资和福利保证承诺的得3分,3、不能说明服务质量、外籍教师工资和福利保证承诺的得0分;4、能够详细描述具有保证项目进度的有效措施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突 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的得5分,5、能够简单描述具有保证项目进度的有效措施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突 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的得
40、3分,6、不能描述具有保证项目进度的有效措施以及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 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外教人选名单,每提供一人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拟派外教人员的资质证明(如学历证明、工作证等)以及投标人与拟 派外教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98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扫描 件,否则不得分;39供应商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有过类似项目签约合作的单位,以实例证明 合同为准,一个项目得0.2分,最多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
41、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 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无效。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 3
42、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 4报价评审。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 4. 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 4. 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3. 4.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 1规定的顺序修
43、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 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 效。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 4. 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
44、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 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45、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 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4.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46、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 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 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 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
47、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 2.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2.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 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 2.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 2.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 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5. 2.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 2. 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的,投标无效;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带号实质性要求的;4.2. 14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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