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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三、预防预警(一)预防准备(二)监测预警(三)预防行动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二)应急响应行动(三)应急响应扩大(四)应急响应等级变更(五)应急响应终止五、应急处置2 .预案准备结合实际,编制或更新(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3 .机制准备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建立完善辖区或行业城区排水防涝 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队伍,落实排水防涝责任人,开展应急 演练等工作。4 .物资准备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储备城区排水防涝应急设施、设备 及救生救援等物资,并建立
2、储备物资的协作、共享机制。(二)监测预警气象、城市综合执法、水务等部门或单位加强辖区或行 业各类风险灾害性天气和雨情、水情、涝情等监测、分析、 预报、预警,并按要求将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室。1 .气象水文信息区气象局汛期每天8: 30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过去24 小时城区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24小时降水预报,每 周日更新预报未来一周天气情况;当城区出现大暴雨并可能 持续时,每3小时滚动预报该区域天气形势,并及时向公众 发布预警。监测到城区实测降雨量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 时超过100毫米时,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发 布预警信息。区水务局汛期每天8: 30前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可能影1
3、0 - 响城区安全的水库水位情况。2 .内涝信息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汛期结合实际向指挥部办公 室报送城区内涝信息。3 .山洪、地质灾害信息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做好山洪、地质灾害等 监测,及时将可能导致城区发生内涝的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 室。4 .工程信息区水务局汛期结合实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可能影响 城区安全的主要堤防、涵闸、泵站、水库、拦河坝等水务工 程运行或出险情况,水库水电站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及时 发布预警,并报送信息。5 .险情、灾情信息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或行业城区内涝等信息监测、预 警,及时将险情信息、核实信息、应急处置等情况报送指挥 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核查、统计本辖区
4、或行业城区内涝灾 情,及时报送指挥部。(三)预防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天气形势等组织应急、城市综合执 法、气象、水务等部门开展分析研判和会商,及时发布预警 信息。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和预案发布相应预11 -警信息。指挥部成员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职责开 展预防工作。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按照内涝灾害程度,将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响应从低到 高依次分为w级(一般)、in级(较大)、n级(重大)、 I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1. w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 公室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同意,启动 IV级应急响应:(1)区气象
5、局预报未来24小时将发生较大范围暴雨以上降雨,或实测城区日面雨量达到5080毫米,或两日累 计面雨量达到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io。 15。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接近5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 超过警戒水位,城区受淹,局部范围发生内涝;(3)小(二)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城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一般城市(县城)内 涝灾害。2. in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12 - 公室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in级应急响应:(1)实测建成区日面雨量达到80-100毫米,或两日
6、累计面雨量达到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 1502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2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 接近保证水位,建成区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3)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发生 垮坝事件危及建成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较大城区内涝灾害。3.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 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建议,经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 同意后,启动n级应急响应:(1)建成区日面雨量达到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到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到200300 毫米
7、,并且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2050年一遇标准洪水或水位 超过保证水位,建成区受淹,大范围发生洪涝;(3)中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或小(一)型水库发生垮 坝事件危及城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重大城区内涝灾害。4. I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由区防涝指挥部办 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响应建议,经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同意后,启动I级应急响应:(1)建成区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区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2)重要江河发生10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
8、,(2)重要江河发生10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50年一遇标准以上洪水,建成区受淹,绝大范围发生洪涝;(3)中型以上水库发生垮坝事件危及建成区安全;(4)其他经区防涝指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城区内涝灾 害。(二)应急响应行动IV级、III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成区内涝灾害信息后, 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人员转移、疏散和设立警示标 志、应急排涝等工作;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险情、灾情等发 展动态,及时传达区防涝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资料搜集、 信息报送等工作。(2)区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 任坐镇指挥,下达启动(城区)排水防涝W级或HI级应急响14
9、 应通知,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处置等相 关工作;指挥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会商 结果,区防涝指挥部副指挥长带领相关人员赴事发地成立现 场指挥部,设立现场工作组,督促、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等 工作;视情向上级指挥部请示请求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向事发 地调派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和物资等。(3)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 指挥、协调下,按职责做好应急准备或应急处置工作。(4)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 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向公众发布内涝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 等信息。(5)启动(城区)排水防涝IV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 局每日至少两次向区防涝指挥部报告
10、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 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6小 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 次洪水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每日 15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事发地县级指 挥部每日8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 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启动(城区)排水防涝m 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三次向指区防涝指挥部公 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 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每3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15 - 一次水情,每6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 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每日7
11、: 30时、15: 30时前向区防涝 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 情及时报告。1. n级、I级响应行动(1)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险情、 灾情等发展动态,及时传达区防涝指挥部工作部署;有关部 门或单位落实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做好资料搜集、信息报 送等工作。(2)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下达启动(城区) 排水防涝II级应急响应通知,如需启动I级应急响应,经区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启动,并报上级指挥部。区防涝 指挥部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请区人 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部署相关工作或坐镇指挥。区防涝指挥部 组织会商,部署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
12、作,指挥有关部门或 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涝指挥部指挥 长带领相关人员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工作组, 督促、指导、参与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协调市有关部门或 单位向事发地调派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和物资等。(3)区防涝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或非指挥部成员单位 派人到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参与联合值守等工作;按照职责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16 - 供气、应急抢险车辆、社会治安、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 作;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企业)落实预防措施,统计、核 查行业受灾和损失等情况。(4)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 络等新闻媒体适时向公众发
13、布内涝灾害预报预警、应急处置 等信息。(5)启动(城区)排水防涝n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 局每日至少四次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 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 每1小时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水情,每3小时发 布一次洪水预报成果,视水情变化及时报送;其他成员单位 每日7: 30时、11: 30时、19: 30时前向区防涝指挥部办 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启动(城区)排水防涝I级应急响应时,区气象局每日至少 八次向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天气预报结果,当监测分析 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水务局随时向区防 涝指挥部办公
14、室报告洪水预报成果;区防涝指挥部其他成员 单位每日7: 30时、n: 30时、15: 30时、19: 30时前向 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及工作情况,突发灾情、 险情及时报告。(三)应急响应扩大如果(城区)内涝灾害事态进一步扩大,依靠现有应急17 - 资源、力量难以有效处置,由区防涝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 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等请求支 援。(四)应急响应等级变更当(城区)内涝灾害程度及趋势发生变化时,区防涝指 挥部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影响及危害程度,组织有关部门或 单位进行研判分析和会商,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五)应急响应终止1.当(城区)内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区防
15、涝指挥 部办公室向区防涝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经区防涝 指挥部同意后,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 布应急响应终止。2、(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指挥机 构、单位应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五、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1 .(城区)发生内涝灾害后,有关单位(企业)、基 层排水防涝组织必须第一时间向区防涝指挥部报告,区防涝 指挥部接到信息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市级指挥部办公室、人民 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2 .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收到信息后,根据事件性质迅 速进行监控、追踪,立即与信息报告单位联系;根据事件具-18 - 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供区
16、防涝指挥部 指挥决策参考。(二)先期处置1 .(城区)发生内涝灾害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 关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转移群众、调集抢险 队伍和物资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按相关规定 上报。2 .区防涝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根据预案规定,立即通知 可能受影响地区或单位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启动相关应急响 应。(三)应急抢险.应急抢险行动区防涝指挥部按照应急响应行动规定及相关要求,迅速 调集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单位或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应急 处置和救援工作。处置(城区)排水防涝重大险情时,各成员单位、基层 排水防涝组织应按照职责分工,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指挥 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开展应急处
17、置工作。1 .现场指挥协调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防涝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 长带领相关人员赴事发地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并成立若干 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一)信息报告(二)先期处置(三)应急抢险(四)后期处置(五)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六、应急保障(一)通信保障(二)队伍保障(三)物资保障(四)资金保障(五)电力保障(六)交通运输保障(七)医疗卫生保障七、附则(一)预案管理(二)应急演练(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四)解释部门(五)实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全面做好我区城区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城 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 整。宣传报
18、道组: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 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新闻发 布、现场媒体记者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 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交通治安组:由区公安局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 负责内涝现场人员疏散、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 序维持等工作。应急排涝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城市综合执 法局、区应急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内涝区域 应急排涝、排水设施疏浚等工作。转移疏散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 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发生或预计发生内涝
19、区 域群众转移、疏散及安置等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应急局、区 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 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信息调度上报,以及与上级指挥机 构、其他部门或单位协调联络等。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或有 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紧急医学救援等工作。后勤保障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局及 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参加。负责内涝应急处置物资调配、现 场救援人员生活保障、运输和通信保障、供电保障、经费拨 付等后勤保障。灾害调查组: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 城市综
20、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或单 位参加。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内涝灾害进行全面调查。2 .安全防护(1)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前,要采取防护措施保证自身 安全。参加一线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 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 毒。(2)出现内涝灾害后,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 和疏散工作,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 用被污染的水源。(3)安置转移群众,提供紧急避灾场所,保证群众基 本生活。(4)当可能出现低洼地或地下空间被淹时,应及时发 布通告,做好低洼地或地下空间内人员、车辆、重要物资转 移工作。(四)后期处置-21 -1 .救灾救济
21、及时组织救灾救济工作。对较大及以上灾情的救灾救济 工作,要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级指挥部具体部署,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2 .设施修复重建防洪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讯、供气、供水、 房屋、人防工程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复 修复、重建。3 .调查处理一般级别的内涝灾害,由区防涝指挥部组织开展全面调 查,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区人民政府 将调查处理报告报市级指挥部备案。较大及以上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区防涝指挥部 全力配合市级指挥部组织开展全面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报 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五)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城区)排水防涝
22、、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等信息发布、 新闻报道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六、应急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 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 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申持续-22 - 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 员迅速有效,确保城区防汛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一)通信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有关通信企业,保障内涝应急处 置通信畅通;宣传部门协调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 体单位或企业,保障信息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二)队伍保障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组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 专业队伍,专业队
23、伍主要完成需要专业知识的抢险救援。同 时,结合实际组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群众队伍,为 内涝应急处置提供引导、物资运送等。(三)物资保障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 则,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应急物 资储备工作,并按照区防涝指挥部指挥统一调配使用。区防 涝指挥部要对物资储备及运输车辆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 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区防涝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保 证抢险时运得出、用得上。储备物资一旦有所耗用,各储存 单位必须及时补足。(四)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应将(城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 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23 -区住房城乡建设、应急
24、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城市综 合执法等部门要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城市(县城)排水防涝 及应急处置等方面资金支持。(五)电力保障供电部门负责排水防涝、应急处置等供电需要和应急处 置现场的临时供电。(六)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 配。(七)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 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七、附则(一)预案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对本预案开展评估,结合实际作 相应修改。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职能职责制 定工作方案。(二)应急演练区防涝指挥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检验、改善 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准备和
25、响应能力。区有关部门或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职能职责有针对性 地开展应急演练。-24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对排水防涝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通报 表扬;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提请相关部门追究 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五)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5 -区内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指挥、决策和制定抗洪抢险 救灾方案提供依据,保证城区内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 序进行,提高城区内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国家、省突发事件应对和防汛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突
26、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内因洪水、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内因洪水、:雨等引发的内涝灾害或重大险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 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2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负责本辖区的城市排水防涝 工作,对本辖区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或 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城市内涝时,迅速响应, 各有关部门或单位联合行动,及时、有序、高效开展应急处 置工作。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
27、及成员单位职责成立区城区排水防涝应急指挥部(简称“区防涝指挥 部”)。指 挥长:区人民政府分管排水防涝工作的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排水防涝工作的副主任、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 局主要负责人。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 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 区能源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教育局、区供电局、区气象局、区人防办、区民政局、区 水务局、区生态移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消防大队、 双水街道办、以朵街道办、老鹰山街道办、董地街道办、
28、尖 山街道办、新桥街道办、区水务(集团)公司分管负责人组 成。区防涝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区住 房城乡建设局、区应急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分 管负责人兼任区防涝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 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工作联络员。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区防涝指挥部:领导、组织建成区排水防涝工作;贯彻 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指 示;制订城市防汛制度和规定等并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 应急演练;组织、责令、督促城市综合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 门及设障单位开展行洪清障工作;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指 挥抗洪
29、抢险;负责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 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开展建成区排水防涝工 作;监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排水防涝灾害预防及应急 处置;指导汛期及内涝应急处置期间供气、供水保障工作; 指导建筑工地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小区 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城建设施的安全度 汛、城市内涝防御和洪灾损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建成区较大及以上内涝灾害应 急救援、应急抢险等工作;履行灾情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 定负责组织灾情归口报送工作,组织开展内涝灾害灾情调查 评估等;负责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 气
30、象、水文等信息,推送防汛预警信息。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负责的建成区 道路、路灯杆、窖井盖、雨篦子等设施管护,以及汛期建成 区道路易涝点揭盖排水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极端暴雨天气建 成区道路下沉立交、路面井盖、内涝黑点设置警示标识工作; 负责城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区气象局:做好天气监测、预报和预测,及时发布气象 灾害预防预警信息,为建成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提 供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信息。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建成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 的新闻舆论应对,指导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发布新闻信息, 引导社会舆论等工作;负责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城区排水防涝 及避险等知识宣传,提高
31、公众防灾减灾能力。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开展内 涝治理、隐患排查整治、向上争取排水防涝资金等工作;负 责区级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救 灾物资储备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 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区林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建成区内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负责汛期建成区内集中供水水 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协调水染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 善后工作等工作。区能源局:负责协调汛期及内涝应急处置电力保障工 作,督促指导建成区内煤矿、电厂灰渣库做好排水防涝及应 急处置工作。
3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内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 和饮用水源卫生检测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内医院 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公安局:负责维护建成区防汛抢险现场秩序和灾区社 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疏导受灾地 区及滞水地区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 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 作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打击破坏 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 妥善处置因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有 关部门或单位做好群众安全转移、运送应急物资等工作;负 责市民报警信息报告及先期救援等工作。区交
33、通运输局:做好汛期公路、水运设施等排水防涝工 作,保障交通干线和应急处置线路畅通;协调内涝应急处置 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 的紧急运输。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经费需求,做 好经费保障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有关通信企业,保障汛期 及内涝应急处置期间通信畅通;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内工业 园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范围 内重点商业中心等商业场所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建成区教育系统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相 关知识宣传,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建成区 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确保师生安全。水城供电
34、局:根据建成区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需 要,负责电力保障等工作。区人防办:负责协调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发布内涝警 报;负责督促指导人防工程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区水务局:负责按职责做好河湖、水库水位管理工作; 负责开展水库水电站等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 负责汛期河湖水库等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水库、堤防等 水工程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区生态移民局:协调配合做好建成区内易地扶贫搬迁移 民、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工程移民安置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 置工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旅游景区景 点管理单位做好排
35、水防涝工作,编制景区景点排水防涝应急 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文化设施场所做好 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建成区内重要体育 场所做好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作。区消防大队:根据汛情需要,负责参与抢险救灾、营救 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街道办: 成立排水防涝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在区级指挥部 和同级政府领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工 作。区水投公司:负责供水水源地不被污染及供水管网安 全,确保及时供水。(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区防涝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全 区排水防涝和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负责拟定(城区)排水防涝相关政策、制度;编制或更 新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及排水防涝工 作动态,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出应急 响应与终止建议;督促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排水防涝及 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工作; 指导排水防涝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完成指挥 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预防预警(一)预防准备1.宣传准备加强城市(县城)排水防涝及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 识和能力。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