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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值平安员”管理制度二目的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分厂班组平安管理工作,充分表达“ 平安管理在分厂、工作落实靠班组”的工作理念,切实发挥全员参与 平安管理的积极性,真正把“我的平安我负责、你的平安我有责、企 业的平安我尽责”的平安理念贯穿于生产作业活动中,最大限度的消 除人的不平安因素。结合分厂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二、编制依据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 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 生产工作的通知xx公司、xx公司、集团公司及上级指示精神。三、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分厂范围内所有从业人员。四、术语及定义第二条:术语及定
2、义1、在分厂管辖范围内,存有“三违”(针对违反平安生产管理 考核制度第二章第七条有关规定的)现象的人员;2、分厂外派参加各类培训及活动损害公司形象的人员;3、其他问题经分厂研究判定的人员。五、职责范围第三条:分厂负责对各班组“轮值平安员”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 查;负责分厂级查处“轮值平安员”进行监督、认定及考核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轮值平安员”管理制度, 明确各级人员自觉反“三违”职责,健立各级管理人员“三违”指标 和奖惩机制,及时进行曝光“三违”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的平安意识教育。第五条:分厂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利用各种媒体,广 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
3、害性,曝光“三违”行为,营造 人人反“三违”良好气氛;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安康 杯”、 “青安岗”、“党员示范岗”等各类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活动 的内容之一;其他各班组按照本班组职责范围,把反“三违”作为 日常深入现场指导、催促、检查的重点内容。六、保障执行程序要求第六条:“轮值平安员”行为查处原那么1、坚持遵守“谁发现、谁制止,严守规那么、违章必究”的原那么2、坚持遵守“属地管理、分级查处”的原那么;3、坚持遵守“群防群治,突出基层”的原那么;4、坚持遵守“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原那么;5、坚持遵守“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原那么。第七条:”轮值平安员”行为处置程序第七条:运行
4、机制及要求(一)运行方式:单位自主发现的轮值平安员在其所在单位内部 执行;公司检查发现的轮值平安员,在公司层面执行;(二)轮值方式:推行轮值平安员机制,采取接力棒的形式,按照 该制度中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定为轮值平安员的将在作业期间 抓违章、查隐患;直到发现“三违”人员或重大隐患(以工贸行业 重 大危险源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为准)等事项,由 公司和所在单位联合进行判定,判定情况属实,方可回到原有岗位。(三)履职前培训:轮值平安员在履职前必须接受不少于24学 时的培训教育,待考试合格后(测试合格分为90分),开始履行轮值 平安员职责。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平安生产规章制
5、度、岗位平安规程和操作规程、相关岗位的平安风险管控清单及公司下发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不少于5篇)、岗位应急处置卡等。(四)轮值期限:1 .在轮值期间发现一例“三违”(平安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第 二 章第七条有关规定的)行为并有效制止;经原认定单位审核属实的。2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经原认定单位审核属实的。以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平安生产规定(安监总局第91 号令)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安监总管四(2017 ) 129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3 .轮值平安员在轮值之日起,15天后未发现“三违”或重大事 故隐患的,原那么上发现2项相关方“三违”行为或发现20项物的不
6、平安状态(一般事故隐患)进行替代,经原认定单位审核属实的。(五)其他要求:1 .轮值平安员在轮值期间必须配戴“轮值平安员”袖标(由分厂 统一规样制作发放);2 .轮值平安员在轮值期间,每天要认真填写轮值平安员记录 表(由公司统一印发);.单位及时将轮值平安员在“违章行为曝光台”上进行通报;3 .单位每月将“违章行为曝光台”上的轮值平安员进行分析总结 并存档;4 .单位不能随意安排轮值平安员在其轮值期间参与其他生产 活动和检维修作业;.分厂要不定期组织对各班组轮值平安员进行考评测试。5 .单位每月25日前将轮值平安员统计台账(附表3)上报 公司平安管理部进行备案。轮值平安员日常开展工作记录存档备
7、查。第八条:岗位职责(一)在所轮值范围内,负责组织执行公司和所在单位有关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协助所在单位平安员组织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班前、 班中、班后检查工作;(三)协助所在单位平安员落实检维修现场平安措施;(四)负责在所轮值的范围内,进行平安现状检查,发现纠正“三 违”行为和协助所在单位消除现场隐患。第九条:工作权限(一)轮值期间,轮值平安员有权组织轮值区域内员工进行平安 学习。(二)轮值平安员有权监督每位员工的作业行为,对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权令其改正或停止作 业O(三)轮值平安员有权对所轮值区域内,对现场不符合的平安措 施
8、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四)对蓄意阻挠、破坏轮值平安员正常工作的人员,有权向所 在单位或公司平安管理部检举。第十条:工作标准(一)能够宣传和执行有关平安生产、职业健康的管理规定,协 助所在单位做好现场平安生产管理。(二)能够发现人的不平安行为、物的不平安状态、管理上的缺 陷,并及时纠正、上报。(三)检查细致、发现准确、记录规范、交接清楚。(四)规范填写轮值平安员记录表。第十一条:绩效与考评(一)出现轮值现象,除按照平安生产管理考核制度第二章第七条有关规定考核以外,在培训和轮值期间的考勤一律不计入本月份工资核算 之内,轮值期间除发放生活补贴外,只发放80元/天的津贴待遇。(二)轮值平安员在本年度出
9、现重复轮值现象的,取消年度个人 评优选先 资格。(三)轮值平安员的违章行为在执行本方案的同时,还应由认定单位按照相 应“三违”管理制度顶格处理。培训合格后轮值之日起,3日内完成取消轮值 前两款条件的,立即取消轮值职责,否那么,每天加罚100元,15日后,每天加 罚200元,直至取消。(四)单位原那么上不能随意安排轮值平安员在其轮值期间参与其他生产 活动和检维修作业。(五)轮值平安员取消年度个人评优选先资格。(六)经上级认定的轮值平安员,对其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实行连带追责, 给予单位班子2000-5000元处分,由其单位班子自行分配。(七)对蓄意阻挠、破坏轮值平安员正常工作的人员,予以 1000-2000元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或开除处理。第十二条:对于未列入“轮值平安员”认定范围的“违章行为”按照 平安生产绩效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九、相关表单与记录第十三条:单位“轮值平安员”各项印证资料,保存周期为5年。十、附那么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分厂平安员起草,并授权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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