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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明确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 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制度适用于部门主管及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二、考勤要求1、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周六、日休息。(2)上班时间为每天9:0017:30,中午12: 0012: 30为午 餐时间。(3)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2、考勤要求(1)员工上班进入公司之时及下班离开公司之时,须到指定地点 打卡或者密码签到。如遇考勤仪故障或者指纹无法识别时,则以纸质 签到方式考勤。(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指定地点亲自刷卡或签到,不得委托他 人或
2、代他人考勤。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进行通报,并且打卡者与 持卡者各扣50 元。连续两次有代打卡现象将警告记过。附表:1、请假申请单2、加班申请单 3、非正常考勤说明单4、考勤异常签到表请假申请单基本信息姓名所属部门直接上级请假类型口事假口病假口婚假口产假口丧假口带薪度假口调休口其它请假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天数请假原因本人签字申请日期分公司/部门负责人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口同意不同意签字:日期:口同意不同意签字:日期:分管总经理意见口同意不同意签字:日期:总经理意见(因需)口同意不同意签字:日期:注明:必须提前两天提交请假报告(病假除外)加班申请单编号:申请部门加班人员加班日期202X年月日加班时
3、间始至止;共小时加班原因部门主管意见部门主管(签字)人力资源部意见人力资源部主管(签字)总经理意见总经理(签字)备注非正常考勤说明单姓名部门非正常考勤时间月日星期 上班口下班口事由说明人部门主管物业经理非正常考勤说明单姓名部门非正常考勤时间月日星期 上班口下班口事由说明人部门主管物业经理非正常考勤说明单姓名部门非正常考勤时间月日星期上班口下班事由说明人部门主管物业经理*公司职员考勤异常签到表上午下午签到人签到时间签退人签退时间签到人签到时间签退人签退时间年 月日(3)所有人员上班必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 务。如因公外出、出差、漏打卡、错打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考勤的, 应填写非正常考
4、勤登记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 案,否则按旷工论处。(出差可将出差申请表复印一份送至行政人事 部备查)当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漏打卡罚款 双元。(4)迟到早退:类别说明执行措施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一个月内达到三次,书面警告一次15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达到三次,书面警告一次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半日基本工资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次,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并记过处理,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5)旷工: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不服从调动和工作
5、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请假原因不属实者。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标准/21.75*旷工时数*300%扣罚,并记警告一次。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者或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解除 劳动合同。三、加班1、加班类型(1)加班分为法定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工作日加班。(2)原则上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 但是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交加班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通过 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记为加班时间。(3)加班时数:原则上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4)公司或部门组织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不得视为加班。2、加班待遇
6、(1)员工在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调休,调休额度为该 员工实际加班时间;调休额度自加班产生之日起12个月内应调休完 毕,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12个月内调休的,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准 后,公司按照1. 5倍工资计算加班费结算清零。(2)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根据国家规定计算,在加班 当月或次月的工资中核算。(3)加班以0.5小时起计,不足0. 5小时不计入加班时数。3、调休申请(1)员工有加班小时应优先调休使用。(2)员工调休需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申请在审批流程结束后生效。(3)员工有年假和调休小时者,优先使用年假。(4)调休以1小时起计。四、请假1、病假即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
7、作进行医疗而请假。(1)病假工资按工龄享受不同病假工资,病假期间如包含国定假 日、本休,均按病假计算。本单位工龄基本工资的百分比Y2年60%2年二Y4年70%4年二Y6年80%6年二Y8年90%8 年二Y100%病假工资二病假天数* (基本工资/2L 75) *享受比例(2)病假需提供区级(含)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十天以上病假, 除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外,还需提供医院病历、治疗费用等治疗过 程凭证。(3)根据雇员的工龄长短,可享有不同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具体规定,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4)连续休假3个月以上为长期病假,按政府规定最低生活标准 发放生活费。(5)病假以1小时起计。2、事假员工因私请
8、假,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同意,擅 自使用事假,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旷工。(1)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否则取消年度评优资格。(2)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且事假期间不享有13薪。(3)事假以1小时起计。3、婚假雇员合法婚姻可享有婚假。(1)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雇员初婚可享受13 天婚假(含节假日、休息日),未满25周岁的男性雇员及未满23周 岁的女性雇员初婚享有3天婚假。非初婚的雇员,不管年龄大小,均 享有三天婚假。(2)婚假期间享有全薪。(3)婚假须持结婚证书,从结婚登记日期起一年之内一次性休完, 逾期作废。如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性休完,可与部门主管协商,
9、经行 政人事部批准后分两次休完。(4)进入公司以后登记结婚方可在公司享受婚假。(5)试用期内不可使用婚假。(6)若辞职时还有剩余婚假未休按作废处理。4、产假女员工因为生育或终止妊娠而给予的假期。(1)女员工产假9 8天,从预产期前1 5天起计;难产增加产假 1 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 5天。怀孕4个 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 5天;怀孕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的,产假 4 2天。产检期间如包含国定假日、本休的计为产假。(2)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3)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和区级以 上医院的相关证明。(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不享受产假工资福利待
10、遇, 按病假处理。(5)关于产假的其它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执行。5、产检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1)女职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孕产期服务记录卡复印件或其他 有效证明,且需明确标注产检日期、怀孕周期及预产期时间。(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从 建卡日起到产假开始期间,每月享有1天产检时间。(3)产前检查不扣工资。6、计划生育假(1)由于避孕失败而导致的流产手术,凭医院证明,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1 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4 2天。(2)未采取国家规定的方式避孕,第一次享有计划生育假,以后 将以病假处理。(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
11、息2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皮埋”术休息3天,取“皮埋”休息2天。7、哺乳假女职工哺乳期内,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哺乳而给予的假期。(1)每天1小时。哺乳假休至婴儿年满一周岁。(2)哺乳期间享有全薪。8、陪产假因配偶生育而给男员工的假期。(1)男方配偶生育时未满24周岁,享有3天陪产假(含节假日、 休息日)。若男方配偶生育时已满24周岁,享有10天陪产假(含节 假日、休息日)。(2)陪产假期间享有全薪。(3)陪产假须持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9、丧假雇员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 弟、姐妹)亡故而给的假期。(1)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
12、父母)享有3天丧假,旁系亲属享有1天丧假。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 另行给予不超过2天的路程假。(2)丧假期间享有全薪。(3)丧假无需提供证明。10、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而享有的假期。(1)根据员工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年休假15天。(2)每年1月1日为年假核准日,核定当年年假天数。当年年假 应在次年3月31日前休完,否则将作废。如因特殊工作原因不能休 完,在获得分管副总裁(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以300%结算工资。(3)年假1天起计。11、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需要请假休息的假期。(1)员工发生工伤参照苏州
13、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执行。(2)员工工伤为全薪假期。12、法定节假日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而给予的假期。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的 规定执行。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遵循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国 家另有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国家公布的为准。五、请假程序1、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审 批流程结束后方可生效。2、员工需要延长假期,需提前重新办理请假手续。3、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提前请假,应在公司开始上班前电话通知直属上级及行政人事部,并在假期结束后上班2个工作日内补办 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六、请假审批权限1、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提前一天申请;三-五个工作日以内的, 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申请;五个工作日及以上,需提前五个工作日 申请。2、审批流程申请人审批流程存档员工部门主管行政人事部部门经理分管总监行政人事部总监分管副总裁行政人事部副总裁(总经理)董事行政人事部七、附则1、说明2、本制度涉及内容如遇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则以国家、 地方规定为准。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须呈请分管副总裁(总经理)核定修订。4、本制度于202X年1月1日生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