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汇编0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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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医务管理首诊负责制度1 目的规范医疗中心各门诊、急诊、病房医疗安全管理,是就诊者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和诊治2 范围用于全院所有的门、急诊和住院部医师首诊工作的规范、管理。3要求3.1 发来我院就诊的就诊者,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做到“谁首诊,谁负责”。3.2首诊医师应仔细询问病史、进行提高额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对就诊者积极治疗或收住住院治疗,并认真书写病历。3.3如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要对就诊者提出初步诊断,评估病情,评诊就诊者建议到相关科室诊治并做好病历记录。两个科室的医师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资质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2、,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不得推诿。3.4对危重就诊者,首诊医师须实行“先抢救,后办手续”的原则,不得因强调办理挂号和缴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应立即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复合伤或设计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应上报医务部组织抢救,在未明确由 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会诊制度及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带病情相对稳定后在派专人护送入病房。3.5 对首诊疑难就诊者,生命体征平稳且要求门诊治疗的患者,可上报门诊办公室,予安排时间请相关专家会诊。3.6 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
3、限,需转院的首诊就诊者,在病情平稳的情况下,首诊医师应向患者知名就诊去向,并做好病历记录;危重患者需要转院者应待病情相对稳定后,由二线医师亲自查看病情,由专业组长或科室主任决定是否可以转院,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部或院总值班)先与接受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风险、护送等均须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转运病人知情告知签字后转运需要转院。4 相关文件危重就诊者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门诊医师首诊工作流程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目的规范医院的查房模式和要求,培养临床医生临床思维和业务能力 ,提高医疗质量。2 范围使用与全院各级医师查房管理。3 要求3.1 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
4、院医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组织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交班后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2次。3.2 对危重病员、新入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及时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检查病员。3.3 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组织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3.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3.5查房内容3.5.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
5、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投诉检查治疗;讲解有关国内外诊治进展;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3.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3.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然后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
6、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3.6 院领导以及机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会诊制度1目的规范医疗活动中的会诊管理,明确会诊程序和任务,保障医疗安全。2范围使用与对医院各类会诊的管理。3职责3.1经治医师及时发现疑难病例,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提请会诊,并做好相关会诊记录,执行会诊结果3.2科主任批准并参加与科内和科间会诊,申请全院和院外会诊,主持相关会诊会议;指导执行会诊意见
7、。3.3医务部批准全院会诊和院外会诊,负责通知联系员内院外会诊专家,决断全院会诊结论,对重大会诊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批准院内专家参与院外会诊。3.4业务院长参加院外会诊及重大的全院会诊,对会诊结论进行最终决定。4要求4.1会诊分类4.1.1按会诊的紧急程度分按会诊的轻重缓急程度可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4.1.2按会诊范围分可分为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包括门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和全院会诊。4.2会诊标准遇病情复杂,其诊断、治疗存在困难的疑难、急危重症病人,需要请其他学科或专业的专家协助诊断、处理时,临床医生应及时申请会诊。4.3院内会诊4.3.1门诊会诊4.3.1.1遇有门诊疑难病例,
8、首诊医师经请示本专业主任后,到门诊办公室办理请多科会诊申请手续,填写申请单、提交书写病历摘要。4.3.1.2门诊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及时报告医务部,医务部负责确定会诊专家及会诊时间。4.3.1.3门诊办公室通知会诊专家参加会诊工作,由提出申请科室的专家负责主持会议。4.3.1.4门诊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诊记录及登记,并负责督导落实多科会诊意见的执行。4.3.2科内会诊对本科内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历,由医疗组长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4.3.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
9、会诊,一般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转科会诊的轻症患者,可到转科检查和会诊,不能走动的患者或危重患者尽可能在床旁会诊,必要时由医护人员用专用转运器具护送患者到专科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会诊医师要填写会诊记录。4.3.4全员会诊遇有疑难病例需多科专业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宝医务部,经医务部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必要时业务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计入病程记录,4.4请院外会诊经科、院两级会诊仍未确诊或治疗效果不好甚至病情不断恶
10、化的疑难患者,患者或家属对院内诊疗提出严重异议或产生纠纷者以及患者或家属请求院外专家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会诊申请,并经医务部批准同意后联系院外专家协同会诊,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必要时,由经治医师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4.5本院医师外出会诊4.5.1医师外出会诊一律由医务部统一安排批准,医院医务人员不擅自外出会诊。4.5.2医务部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医院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医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A会诊邀
11、请超常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B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C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4.5.3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4.5.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4.5.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4.5.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及回购诊治。4.5.7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医院2个
12、工作日内江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4.5.8会诊医师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4.5.9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预期年度考核相结合。4.6急会诊其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患者,由经治医师请示上级医生同意后电话邀请会诊医生,会诊应在 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会诊医师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会诊结束后补会诊申请及相关记录4.7普通会诊对病情较稳定的患者会诊,一般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迟不应超过48小时。4.8会诊注意事项4.8.1会诊前会诊前,学科内部要有病例讨论,确定有会诊必
13、要时,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准备好患者资料,填写会诊申请单,按流程通知会诊。4.8.2会诊中由主管患者的医生负责介绍患者的情况,由上级主管医生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主管医生要对会诊情况形成会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日期,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称、职位、病历简介、发言人的简要意见和建议以及对会诊建议的采纳意见,会诊记录应由科主任签字。4.8.3会诊意见采纳一般由科主任或专业负责人决定如何采纳会诊意见如果会诊意见不一致,观点相互矛盾或冲突时,由医务部主任或业务副院长决定采纳何种会诊意见,并记录在会诊记录中。4.8.4违规责任对无故延误或拒绝会诊的医务人员处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对由此产
14、生的不良后果,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5相关文件执业医师法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目的规定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讨论方式、程序,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水平。2范围适用于对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的管理。3要求3.1凡遇到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危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3.2讨论人员3.2.1疑难病例讨论,一般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相关人员参加。3.2.2同一学科内跨科室讨论可由大科主任组织。3.2.3全院性、跨专业的讨论,由医务部组织,主持人可由医务部、大科主任、或所在科室主任担任,必要时,可由业务院长或院长主持3.2.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主任医师主
15、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医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3.3讨论准备举行疑难病例讨论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组织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必要时应检索文献,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3.4讨论程序讨论主持人宣布讨论目的、要求。3.4.2经治组主要责任医生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3.4.3相关各专科的参会医生提出分析意见3.4.4由主持人做好总结,汇总形成诊疗方案3.4.5经治组医生记录讨论内容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簿上,并将其全部或摘要录入病例中3.5记录格式3.5.1各科室均建立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16、,记录: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主题、参加讨论所有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主持人小结意见、签名等3.5.2讨论的结果经综合整理后记入病程记录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目的规定危重患者的抢救、救治程序,保证危重患者去抢救工作有效有序的运行,提高抢救成功率2范围适用于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病员、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3要求3.1报告3.1.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病员、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特殊治疗,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形式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或医院总值班3.1.2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17、。3.1.3危重患者抢救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主持,紧急情况下由在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上报医务部、护理部、或院总值班室、业务院长对危重患者的抢救,各种记录及时、完整,抢救记录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可能涉及到医疗纠纷时,要及时报告医务部或院总值班3.2告知3.2.1法定监护人不在,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抢救医护人员及时向危重患者家属或委托人、监护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取得家属及代理人的理解合作3.2.2由于各种原因家属坚决放
18、弃治疗,主管医师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并请家属在病程记录上书写“放弃治疗”潜在备查。3.3重点注意事项3.3.1抢救时护士严格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紧急需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执行时应附送一遍,并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时候医师据实补记医嘱3.3.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并做好记录3.3.3急诊室抢救患者病情稳定后派人护送入病房,必要时联系救护车护送3.3.4各病区应建立抢救登记本,如实记录抢救患者的病情、抢救过程、及参加抢救人员的名单,并及时写出抢救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3.3.5
19、各科室抢救物品、药品应存放与固定位置,每班交接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清洁、消毒、清理、补充3.3.6抢救工作期间,行政、后勤、医技科室积极配合,全力投入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耽误抢救时间。术前讨论制度1目的保证医疗质量,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患者手术安全,实现个性化治疗。同时,通过讨论积累疑难复杂病例的治疗经验,提高诊疗水平2定义是手术科室对即将接受手术治疗病例的一种会诊形式,对手术病例的诊断分析、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式、术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术式的改变、手术并发症等进行讨论3要求3.1术前讨论形式及范围所有在院接受重大、疑难、新开展手术治疗的患者都要经过术前讨论。术前讨论分医疗组内讨论、
20、全科术前会诊、院内术前会诊。3.1.1医疗组内术前讨论由医疗组长主持,组织组内所有医师对患者病情稳定、手术难度不大的三级手术进行术前讨论。3.1.2全科术前讨论由医疗组长提出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组织科内所有医师,必要时请麻醉师、科室及手术室护士长、相关科室医师参加讨论。纳入讨论的手术范围3.1.2.1四级手术3.1.2.2病情复杂、疑难的三级手术3.1.2.3新开展的手术项目3.1.2.4为确定病变性质的探查手术或术中可能改变术式的手术3.1.2.5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3.1.2.6特殊手术,包括: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或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
21、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等;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者;涉及刑事、纠纷的手术;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及外院医师来我院参加手术者。3.1.2.7高度风险手术,即未写患者生命或病情危重随时可能造成患者死亡的任何级别手术3.1.3院内术前讨论特殊手术、高风险手术、需多学科共同参与完成手术或科室认为需医务部协调组织讨论的手术,由科室向医务部提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主持、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讨论3.2术前讨论时限3.2.1组内和全科术前讨论术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医疗医疗组、科室自定3.2.2院内术前讨论术前2天向医务部提交申请和病历摘要,术前1天完成讨论3.3术前讨论程序3.3.1组内术前讨
22、论3.3.1.1 经治医师准备术前讨论资料,保证讨论前已完善病历,病程记录完成到会诊当日、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已置于病人病历中3.3.1.2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包括主诉、病情、主要体征、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拟采用术式。3.3.1.3主治医师提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处置措施。3.3.1.4医疗组长总结归纳确定完整的手术方案3.3.1.5经治医师将术前讨论内容记录于病程记录及“术前小结”中3.3.2全科术前讨论3.3.2.1经治医师准备资料、汇报病史可采取多媒体形式,也可以用外语汇报3.3.2.2主治医师指出本例手术的难点所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医疗组长进行补充3.3.2.3讨论
23、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术后注意事项等、同时交流类似手术的经验3.3.2.4其他组医师发表意见,至少2个人以上人员发言3.3.2.5主持人总结发言,确定手术方案3.3.2.6经主治医生将术前讨论情况记录在科室术前讨论记录本中。同时整理讨论意见,经上级医师审阅后,记录与病程记录及“术前小结”中3.3.3院内术前讨论3.3.3.1科室提前2天向医务部提出院内会诊申请并提交书面的病例摘要,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讨论。3.3.3.2经治医师汇报病史,主治医师补充,医疗组长提出目前诊疗上的难点和诊疗意见,相关科室医师就本学科情况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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