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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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30年的理论与实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构成。宏观体制解决的是所有者职能执行主体的构造和所有者职能行使方式等问题,微观体制解决的是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产权实现方式等问题;前者反映政府内部所有者权能关系,后者反映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它是国家管理国有资产的制度化体现。参考文献1周自强等编著.国有资产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国有资产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三大类。本文所探讨的国有资产是指以企业资产(不包括金融企业)为主的经营性资产。一、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与起因建国后到1978年底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3
2、0年,由于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国家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压抑了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适应人民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暴露出它的缺点。受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我国的国有资产是通过中央各部的“条条”和各级地方政权的“块块”来分别加以管理的,当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是:第一,政资不分,无人负责。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又是社会经济管理者。在这种体制下,政府众多部门对国有企业实行直接行政干预而不承担经济责任;第二,两权不分,国有国营。现代企业制度都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传统国有企业都
3、是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理论上把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与国家直接经营相混同,将国有企业称之为“国营企业”,形成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特征。同时,国有资产所有权与行政权合一,并依附于行政系统。企业的决策机制和经济地位行政化,是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附属物;第三,中央集权。国有资产管理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缺乏积极性和灵活性。第四,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五龙治水”。正是这种体制导致了国有资产所有权虚置、部门的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等弊端,客观上要求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在对僵化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就
4、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也必然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二、 30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探索与实践过程纵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与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相适应,也具有渐进式改革特征。改革自下而上,总体上有一个以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自身创新的过程。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处理好政、资、企三者的关系,而国资体制的改革过程则是按照处理政企关系、政资关系和资企关系的顺序,由浅入深地逐步展开,不断深化的。具体来说,从1978至2008年的30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政企分
5、开”:以企业扩权为重点,尚未深入涉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期(19781988年)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性相适应,这一时期的改革几乎没有触及宏观层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没有明确区分国家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在政府机构中没有设立独立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管理职能划分上,也未明确提出国家的资产所有者职能或国有企业产权管理问题。总体来看,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整体架构上与改革开放前并没有实质性变化。这一时期的改革基本上处于国有资产经营权和经营方式的层面上,还没有触及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实现形式这一层面。其改革重点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行政性分权。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
6、利,内容包括:一是从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入手,沿着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的思路,强调两权分离,政企分开,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二是改变中央过度集中管理国有资产的做法,把大量原来属于中央管理的企业下放给地方管理,尤其是给中心城市管理;三是改变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附属物的地位,确立其作为经济实体的地位,需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四是探索国有资产的多种经营形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先后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制度等2沈志渔等著.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这一阶段探索的实践表明,仅仅从企业层次着手改革难以真正搞活企业,更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
7、,必须从宏观层次出发,从整体上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才能搞好国有企业。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探讨上,此阶段主要是关于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关系的探讨,集中表现在关于企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地位的探讨上,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蒋一苇的“企业本位论”,“企业本位论”强调的是企业的“独立性”和“独立的经济利益”,而不是“相对独立”3郑海航主编.中国企业理论五十年.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这一认识对于明确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和分配关系,跳出行政性收放权的怪圈,使企业与国家的关系由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以盈利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契约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阶段的末期,随着国有企业改
8、革的深入,人们开始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已经不能局限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分配上,需要进行产权改革。有一批学者较早从产权和所有制相区别的角度提出产权概念。例如,唐丰义于1988年1月9日在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应当变革传统的产权观念”的文章,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从所有制变革进入到产权关系变革,是一个有实质性意义的进展。其后人们对于产权进行了较为广泛的争论,所有这些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作了理论上的准备。第二阶段:“政资分开”:开始探讨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创期(19882002年)改革开放10年来,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格局开始形成,各级政府的经济管
9、理部门需要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开展公平竞争制定统一规则,客观上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方面,中央决策者也认识到了产权改革的必要性,而要进行产权改革就不能不涉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宏观层面。1988年10月国家组建国有资产管理局标志着宏观层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创阶段的开始。国有资产管理局设立的初衷是行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具体来说就是行使“国家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国家投资和收益权、资产处置权”。但当时中央政府尚未考虑建立一个管理权利集中统一的机构,而是把出资人权利分散给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
10、、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经贸委、计委、中组部、主管部局等部门,力图建立一个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实际运作中,因为没有相应的立法、定位不准、权责不对称等其它原因,国资局管理上矛盾重重,职能地位迟迟不能清晰,其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国资局的基本职能只不过是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与登记、资产评估认定、制定资产界定与评估及转让的政策等,还算不上真正的所有权行使机构4同参考文献1,原来分散于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并未得到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个企业发号施令,弊端甚多。这就导致在1998年机构调整中,国有资产管理局被归并到财政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11、务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其中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第一,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在法律上肯定了市场经济是中国改革的目标模式;第二,将“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这也在法律上将国家所有和国家经营分开,认定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不采取国家经营而是交给独立的企业经营的方式。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对国有资产实行国有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在政企分开之外,首次提出了政资分开的概念,着力实现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5同参考文献2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
12、、监督和营运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改革实践方面,各地在国资管理方面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探索,这一时期走在前面较有代表性的是深圳、上海两地。它们的改革试验对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改革起到了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深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模式是从1987年市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到1992年9月市国资委诞生,1994年后,深圳市开始逐步构建了“国资委/国资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了改变原来政企不分的局面,深圳市在1996年把国资办和投资管理公司彻底分开,同时为了引入竞争机制,在原投资管理公司之外,新组建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和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两家资产
13、经营公司,从而形成了三家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三个层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三级授权经营制”。第一层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它是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专门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决策和领导机构,对深圳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全方位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并直接对三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所有权。第二层次是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它是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代表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对其出资企业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出资者权利的特殊企业法人。第三层次是国有控股、参股企业。6课题组: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年第
14、1期。上海:运营和监管尚未分离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7石东.上海“婆婆”变“老板”J.财经.2002年11月20日第22期。在探索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与深圳一样,上海起步也是较早的。1993年,上海撤销了设在财政局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最高机构。1993年后,上海相继将19个行业主管局或行政性公司改造为由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由它们代表国家对下属企业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利。通过这些工作,上海市“三个层次,两级管理,三个体系的国资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三个层次”中,第一个层次是国资委及派员组成国资委的市经委等归口管理部门,组织
15、部、财政局等党政部门;第二个层次是39家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当一部分是由原行业主管局翻牌而来;第三层次则是由第二层次控股和持股的1万余家企业。“两级管理”,是指市、区县两级政府(含党的部门)各自对市属和区县属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三个体系”,是指管理体系、监督体系、运营体系。这一时期“政资分开”的改革探索,取得了明显成就,其主要特点:一是区分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双重身份,各级政府逐步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提出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任务;二是确立了国有资产产权意识,先后建立了企业资本金制度和项目资本金制度,提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探索产权制度改革
16、和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明确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强调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制、租赁制、企业兼并、企业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四是强调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出抓大放小的思路和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的方针,重视国有资产营运,并确立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或目标。8同参考文献1随着企业产权观念的深入特别是股份制改革试点的推行,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管理好国有资产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学术界广泛开展了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等方面。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模式选择上,人们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几种模式是:一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17、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课题组主张建立三层级的“层级持股模式”; 第二种模式是中央部委很多领导和学者主张的“将行业管理部门改组为行业性控股公司”;第三种模式是由郑海航和邵宁主持的由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中国社科院研究国企改革的专家们共同组成课题组完成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实施研究课题提出的“将现有大型企业集团改组为国有控股公司,并充当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即由大型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国家通过对这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授权,使之成为出资人代表,拥有国有资产经营权,由企业集团负责集团核心企业及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所谓授权经营,其核心内容就是国家作为股东对经营者大
18、幅度下放权力,在经营决策上,国家作为股东一般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只有企业经营出现明显问题的时候,国家才通过更换经营者等途径进行干预或介入。这一模式的特点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这一现成的组织机构,其成员企业之间具有一定的经济技术联系,易于操作,而且授权经营是一种以企业内部约束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治理机制,可以减少监督成本。这一研究成为进一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9郑海航、邵宁主编.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实施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1998年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局被并入财政部。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
19、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概念,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更深层次。1999年12月党中央成立中央企业工委,负责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2000年国务院发布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向部分国有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在此期间,国家对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对27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了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务院向19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2001年2月国家经贸委下属9个国家局被撤销。“
20、拆庙搬神”,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扫除了“部门所有”障碍。但是,所有这些只是权利在这些部门内部的调整,并没有从宏观上真正建立起一个权利集中的国资管理机构。国资局撤销后,国有资产的出资者所有权还是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行使:由作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财政部兼司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职能,由同样作为社会经济管理部门的经贸委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能,由人事部和大型企业工委负责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的任免与考核;由新设立的稽查特派员公署派出稽查特派员,负责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检查和监督。随着国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这一时期在一些重要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面临的体制性障碍越来越突出,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国有企
21、业出资人缺位、内部人控制、运营效率低下和在资本流动、产权转让中违规违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这一阶段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五龙治水”、政资不分、权责不清。具体来说就是:从横向看,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国有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管理主体多元化(即产权归财政部管,投资立项权归国家计划发展委管,日常运营归经贸委管,劳动与工资归社会保障部门管,经营者的人事任免权归组织部、大企业工委管,因此被形象地喻为“五龙治水”)。这些都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主体,各自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由于权力分散、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甚至产生摩擦,形成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形式
22、上谁都代表国家,实际上谁也不能代表国家来行使所有权的职责,致使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不统一,管理混乱,资产营运效率低下。从纵向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责不清。国有资产管理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中央和地方权责分工不明晰。地方政府不知道哪些该自己管,哪些不该自己管。比如国有股权转让是应地方政府审批还是中央政府审批?如果没有事前定好,只是到一些引起争论的事情发生时才考虑这个问题,很容易造成权责不明晰。政府缺乏责任约束,国有资产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状态。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从整体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所有这些都表明,必须要加大改革力度,为建立政资分开的国
23、有资产管理体制而全面创新迫在眉睫。第三阶段:“资企分开”:国资委国有股东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创新阶段(2002至今)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创新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2003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第一次在中央政府层面上做到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为新国有资产管理
24、体制的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表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进入实质运作阶段。2003年6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国资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了四项任务:一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二是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三是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推动产权有序流转;四是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性资产等的监管办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要加快建设国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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