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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太阳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第1节总则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1.2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以下简称 “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1.3 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第2节 项目主要内容2.1 项目名称: 。
2、2.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 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 MWp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2.4 项目建设方案2.4.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2.4.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2.5 项目实施目标2.5.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2.5.2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 万kWh。第3节 项目实施期限3.1 本协议于正式签订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3
3、.2 项目建设周期:自政府的建设许可同意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成投运。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建成正式投运的日期,甲乙双方以签证文件为准。项目分享期为 25年。第4节 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同意,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4.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1.2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第5节 节能效益分享方式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
4、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附件1.1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5.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项目节能量(kWh)=(单元1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1电能计量表倍率+单元2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2电能计量表倍率+ 单元n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n电能计量表倍率)-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电量的电费由乙方单独及当地供电公司结算。5.3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节能效益(万元)= K节能量(万kWh)。K为计算系数,根据该项目经评测算,定为 元/kWh。在经营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支付给乙方:5.3.1
5、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共同抄录确认5.2条所述表计的电量记录,并按照附件1.1的规定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3.2 在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 5.3.3 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7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5.3.4 乙方收款后根据甲方的实际节能量,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增值税发票。5.3.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5.4 在效益分享期起始日前的光伏电站试运期间所产生的节能效益甲乙双方按50%的比例分享。5.5 在效益分享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工业电价增长
6、或降低情况,另向甲方多收取增长电价部分的50%或少收取降低电价部分的50%。第6节 甲方的义务6.1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6.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设计完成后乙方应将图纸完整的归还给甲方。6.3 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顶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6.4 施工和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全部人员和车辆在厂内安全免
7、费的进出及正常的活动。6.5 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操作和维护培训。6.6 每月按本协议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节能量进行抄录和验证,无误后应立即签署意见。6.7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无异议后应及时在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6.8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及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6.9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6.10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6.11 甲方应当将及
8、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6.12 在电站施工运营25年内,乙方确保屋面(天沟除外)无渗漏,其厂房屋面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生产需要对房顶进行修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13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一间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第7节 乙方的义务7.1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7.2 乙方应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7.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
9、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在屋顶施工期间严禁携带烟火,一经查出,携带烟罚500元、携带火种罚1000元、发生一次抽烟罚1000元。若因施工需要需动火要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7.4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7.5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及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7.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7.7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7.8电
10、站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电站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7.9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7.10 项目开始运行之后,乙方应每月25号前向甲方递交项目的运行报告,并就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事宜进行讨论。7.11 乙方在项目的施工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所使用厂房和屋面损坏时,应负责进行修复,并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建成后运营两年内)承担保修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7.12 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09年7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
11、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7.13 在项目竣工后,应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以确保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给甲方造成损失,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是否合格。7.14 乙方应保证及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及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7.15 乙方采购的屋面建筑主要材料需要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采购。7.16 乙方施工图纸必须由专业设计院或权威人员对图纸进行认定,甲方无异议后方可施工。第8节 项目的更改8.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
12、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2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8.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
13、任。第9节 资产所有权以及风险责任9.l 在本协议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协议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9.2 项目资产清单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资产清单必须及现场实际实物相符。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价格及质保期等。9.4 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技术资料。9.5 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财产依照
14、第12.4条的规定处理。9.6 在本协议期间,项目资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10节 违约责任10.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每天按当月节能效益应付款项的0.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10.2 如甲方违反除第10.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将依照第12.5条的规定及甲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除非该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每天应当按照本协议预测的月度节能量款项0.3%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10.4 如果乙方违反除10.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依照第12.5条
15、的规定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10.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第11节 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定义。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
16、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12节 协议解除12.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2.2 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2.3 当本协议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a) 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17、;(b) 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协议下主要义务的能力。12.4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并处置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索取补偿。12.5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13节 其它13.1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13.1.1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
18、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13.1.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13.2 保险:项目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13.3 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详见附件1.3。第14节 争议的解决14.1 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
19、、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14.2 如不能协商解决,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5节 保密条款15.1 本协议中,披露秘密的一方将被称为“披露方”同时,收到秘密的一方则被称为“接收方”。本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除了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任何参及前述正在进行商务洽谈的相关项目的顾问等中介服务人员。15.2 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所需,接收方将不使用其从披露方获知的任何商务的、技术的、操作的、工艺过程的、贸易秘密及市场的信息、销售和培训辅助材料,文献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从披露方收到的资料信息(即“
20、保密信息”),并保守秘密。此外,接收方承诺对上述“保密信息”的协议履行期内或是失效后,都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泄露以上保密信息。15.3 接收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披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接收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
21、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15.4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披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不管这些商业秘密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还是以磁盘、胶片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存在的。15.5 披露方提出收回包含披露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时,接受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复印件交换给披露方,或应披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复印件销毁。15.6 接受方在披露方工作场所内活动时,应听从披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披露方允许不得进入披露方实验室、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工作环境,不及披露方开发人员进行私下交流。15.7 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在知悉披露方商业
22、秘密后的5年内保持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他任何限期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第16节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6.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双方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16.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 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16.4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项目节能量的测量以各光伏发电单元的出口电量计量
23、表计的计量数据为准,同时应抄录企业发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计量表计的计量数据。凡用于计量光伏电站电量数据电量表的购置、安装和验证费用均由项目乙方承担。以上所述的计量表计的准确等级不应小于0.2级,并须经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出具验证报告后方可使用。项目运营后,以上所述的计量表计每年必须由乙方送检一次,并出具合格鉴定报告,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附件1.2 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一、 项目建设期间的关键验收点:1、 在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前,对其生根基础进行验收,对屋顶状况验证;2、 在光伏电池组件全部安装完成后,对光伏电池组件安装情况进行验收,对屋顶状况验证;3、 光伏电站建成投运后七天后,立即对项目进
24、行整体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正式投运。二、 项目验收程序:1、 验收由乙方负责通知和组织,验收前两天乙方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和其它相关方;2、 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验收;3、 验收完成后,各方应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三、 验收标准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GC/GF003.1:2009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附件1.3 用电及线路、施工等安全方面的要求1 施工安全管理1.1 乙方必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及健康,并确保本工
25、程按期达标投产。1.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发电厂部分)、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及各自行业安全工作规程。1.3 乙方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1.4 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消防、保卫和门禁等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治安消防保卫组织机构,负责其责任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应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临时务工人员的相关证
26、件方可雇用。1.5 乙方应当对从事使用、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考核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1.6 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用的氧气库、乙炔库的安全管理,氧气、乙炔管理人员应经培训,掌握氧气、乙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特性。氧气、乙炔库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氧气、乙炔库。电气设备及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严禁穿锦纶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氧气、乙炔库。1.7 乙方应根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管理程序中有关废弃物处置的要求对其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收集后,交物资供应商统一集中处置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1.8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现场消防的安全日常管理
27、工作。参照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条文要求配置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及设施。1.9 乙方应建立其施工范围内消防重点部位情况登记表,形成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清单并报监理乙方备案;建立相应的消防管理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制;对施工区域潜在的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场所/设备,如油库、油箱和集控室等,编制应急计划,配置必需的消防应急设施,明确紧急情况的应急步骤措施。1.10 乙方应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现场进行防火防爆专项检查,保证现场消防设施的完善性、充分性、有效性。111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和甲方.并按程序上
28、报主管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文明施工要求2.1 乙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2.2 乙方应对其文明施工目标进行策划,确定量化的,可以考核和便于进行分解和展开的文明施工目标。2.3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行为进行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着装、发式的规定;施工人员单位标识;进入施工厂区接受门卫检查的规定要求;进入施工区域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要求;进入生产、试运行等特殊区域的管理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生产厂区吸烟的规定;施工人员禁止乱扔废弃物、在建筑物和设备上乱涂乱画的要求。2.4 乙方应对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实行定置管理;对施工机械、
29、设备运行操作、检修过程废气、废油、废水排放和噪声进行控制;确保其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标识、清整度和完好率;确保其使用的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停放规范和清洁;确保其对车辆检修、冲洗过程达到环保控制的标准;确保其车辆在厂区内文明行驶;避免车辆装载物品污染厂区环境的情况发生。2.5 乙方应对其施工材料的管理做到:施工仓库区材料贮存、堆放的定置管理;施工作业面材料贮存、堆放的定置管理;施工材料文明装卸、不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标识、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严格管理;废旧材料及设备、物资包装材料处置有序,不影响和污染环境。2.6 乙方应对其施工作业过程中影响区域安全的危险作业如沟道开挖、脚手架
30、和模板拆除、吊装等制定审批、告示、警戒、隔离、防护的相关制度,以确保作业能安全文明的进行。2.7 乙方应对影响厂区交通的施工活动制定审批、告示、警戒、隔离等相关制度。 2.8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建筑物、设备的防护及成品的二次污染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措施。3 施工现场管理3.1 乙方应服从甲方在现场的统一管理。1)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2)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要求。3)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
31、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4)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5)乙方的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自身整洁,有防止运输物料散落的措施,以保证现场道路的整洁畅通,如发生散落,责任单位必须及时负责清理。6)乙方在工程现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和施工机械不得损坏路面、路肩和路沟,损坏者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乙方在厂区道路上如有施工时,施工前应事先在相应部位设置临时围栏及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警示灯,并应在批准的规定时限内完成施工及覆盖恢复。3.2 施工用水、电本工程施工水源、电源实行分区域管理。甲方负责水源主系统、电源的协调及管理。乙方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所有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及其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计量交费。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其它乙方从本区域范围内引接水、电时,应事先按照甲方管理标准要求的程序进行审批。现场发生供水、供电异常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3.3 交通和毗邻财产在合同许可范围内,乙方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1) 公众的便利及私人财产损坏或破坏;2) 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的非法进入、使用或占用,而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