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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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行政违法行为处分制度一、责任单位县建立局建立工程监察队。二、责任人队长,承办人,局分管领导。三、权力行使依据依据?中共临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县建立工程管理站,设立县建立工程监察队暨县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临编办20041号文件中,关于对县建立工程监察队主要职责的规定行使权力。四、受理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平安生产法?、?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方法?、?湖南省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湖南省实施方法?等150余部国家有关建立的法律、法规与湖南省有关建立的法规、规
2、章的行为。五、所需材料一投诉、申诉、举报材料;二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三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四检查、巡查取得的材料;五监视检查报告与已经核查获取的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察笔录、现场笔录等。六、程序一受理。执法承办人依据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巡查、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渠道,获取有关违法案件信息后,及时查明案件本身与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报局领导签署意见。二检查。对已受理案件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队里指派执法承办人在7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展现场检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检查过程中可视案情填写
3、?检查情况登记表?与?停工检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三立案。执法承办人通过现场检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应当立案的,要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逐级报领导审批;对应由其它部门处理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单?,经局领导批准后,移送相关部门办理;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检查情况登记表?的备注栏注明“不具备立案条件,建议不予立案字样,并说明不予立案理由,报局领导审批。四调查取证。经批准立案的,队里要指派2名以上执法承办人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那么对案件进展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应填写与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并收集其他必要证据。五审理。执法承办人调查取证完毕后,对调查结果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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