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若干规定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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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假设干规定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假设干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标准与加强我省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平安监视管理,预防平安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与财产平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制作、安装、搭设、拆卸、使用、检验活动及实施监视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构造卸荷在附着于建筑构造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
2、作业及其平安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4m。 第三条 省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悬挑架的平安监视管理。各市、县市、区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悬挑架的平安监视管理。第四条 悬挑架在搭设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平安负责。第五条 悬挑架的设计、制作、搭设、拆卸、检查与验收与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建筑构造荷载标准?GB50009-2001、?钢构造设计标准?GBJ17-2003、?冷弯薄壁型钢构造技术标准?GB50018-2002、?混凝土构造设计标准?GB50010-2002、?建筑施工扣件式
3、钢管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130-2001、?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统一规定?等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与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平安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并在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监视下实施。 第七条 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平安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构造应是钢筋混凝土构造或钢构造,不得依附在砖混构造或石构造上。第八条 悬挑架的支承构
4、造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构造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平安提出指导意见。 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与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构造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构造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第九条 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构造上。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
5、)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m2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铁丝等柔性连墙件。第十条 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与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第十一条 构架底部与悬挑构造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与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第十二条 架体构造在以下部位应有加强措施:1、架体立面转角处;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
6、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3、其它特殊部位。第十三条 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构造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架体。第十四条 材料及制作1、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的要求,按规定进展进场验收与检验。有以下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1焊接件严重变形且无法修复或严重锈蚀的;2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3悬挑支承件变形、磨损严重的;4其它不符合要求的。2、构配件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3、悬挑架所采用的螺栓连接件,不得使用板牙套丝或螺纹锥攻丝。4、悬挑架构配件加工前,必须进展设计计算、绘制设计图纸;加工完
7、后应进展检验,焊接件焊缝应进展探伤检验。第十五条 搭卸前准备工作1、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与专职平安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技术交底。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第十六条 搭设1、悬挑支承构造安装完后,应对其进展检查验收,合格前方可进展构架搭设。2、悬挑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搭设。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130-2001的要求。3、同一单位工程的外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不得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架体材料搭设。第十七条 悬挑架搭设完后,总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以及专项施
8、工方案等的要求进展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有以下情形之一,应进展检查验收: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第十八条 悬挑架防护1、沿架体外围必须用密目式平安网全封闭,密目式平安网宜设置在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结实。安装时,密目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平安网双层兜底。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与挡脚板挡
9、脚笆,上道栏杆高度为,下道栏杆高度为,挡脚板高度为挡脚笆高度不小于。塔吊处或开口的位置应密封严实。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展以下作业:1、在架体上推车;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5、任意撤除架体构造件或连墙件;6、撤除或移动架体上平安防护设施;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8、其它影响架体平安的作业。第二十条 拆卸1、悬挑架拆卸前,作业人员应对拟拆卸悬挑架的完好性进展检查。2、撤除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平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展。3、撤除前应对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
10、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第二十一条 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第二十二条 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展安装与拆卸作业。第二十三条 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戒备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与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平安技术规定。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工程平安监理细那么.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工程平安监理细那么一、监理依据:1、?建筑施
11、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施工标准?JG130-20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标准?JGJ80-913、?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4、?广东省建立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管字200338号二、开工前的监理工作: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措施与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受力计算进展审查,确保脚手架(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施工平安,凡计算书中没有平安合格结论的应返工;2、催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管理目标、平安责任目标及平安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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