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docx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新办办事指南区域 广州市黄埔区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办理对象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经营(零售)活动经营企业或个人。(申请人须取得同意筹建通知书并完成筹建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申请所需材料)。二、办理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规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药学技术人员; 企业应配备足够、和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应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
2、、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等工作。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并对经其审核处方负责。1、一类店应当配备至少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技术人员。2、二类店应当配备和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技术人员。3、三类店应当配备和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技术人员。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配备若干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方,其所属每间连锁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复核和指导合理用药。5、质量管理、验收
3、、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条件。 8、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四)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企业营业场所应当和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企业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区域
4、应有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必须有有效隔断独立区域,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企业营业场所应有和外界有效间隔设施,并安装空调以满足营业场所环境舒适,药品储存、销售、陈列区(库、柜)应配备有效调节及监测温、湿度设施设备,确保药品储存、销售、陈列温度符合药品包装、说明书规定储存要求。企业营业场所应当配备以下营业设备:1、配置和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示贮藏要求存放和陈列药品设施设备(货架、柜台、阴凉柜、阴凉区、冷藏柜、冷藏箱等);2、经营中药饮片,有符合中药饮片存放、处方调配及计量、卫生要求药斗、衡器、中药饮片包装等设备(中药饮片应置
5、于原包装内销售,未销售完原包装不得弃置);3、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饮片和罂粟壳,有符合安全规定专用存放设备,实行双人双锁管理;4、药品拆零销售,应配备符合拆零及卫生要求调配工具、包装用品;5、配备有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条件; 6、销售凭证打印设备等。(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三、所需材料 (一)同意筹建通知书(复印件,并提
6、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一式1份);(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具有药品零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职称证明文件或执业资格(若非兼任企业负责人则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备案回执(若非兼任企业负责人则无需提供);关于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声明原件。 (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五)拟办企业负责人:身份证;任命通知书;简历;职称证明文件或执业资格;学历证书;备案回执;关于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声明原件。 (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六)质量负责
7、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文件或执业资格(药师或执业药师注册单位须和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和聘书;无在其他企业兼职自我声明;关于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声明原件;备案回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七)处方审核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文件或执业资格(药师或执业药师注册单位须和工作单位一致);劳动合同和聘书;无在其他企业兼职自我声明;备案回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八)拟办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注: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1、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明;2、租用,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
8、产权方和出租方关系明晰,如转租或其他情形,需提供关系证明;3、租用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意见,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应为非居住用途);4、如无租赁合同备案或租赁合同注记备案,需提交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中所指场地使用证明;5、租用军队用房,提供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提供原件核对,一式1份)(九)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如有设置仓库请同时仓库平面布置图,按比例绘制并注明面积、长、宽、高,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药品 经营 许可证 零售 核发 办理 规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