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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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本章概述全部都是小税种,经济法基础考试难度不大,重点掌握关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每套试卷所占分值13 分左右,很少涉及案例分析题,最多考简单的计算型单选题!每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和税收优惠非常重要!注意比较学习法,如关税和船舶吨税比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比较!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提示】房产出租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
2、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例题1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
3、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6年)A.建制镇工业企业的厂房B.农村的村民住宅C.市区商场的地下车库D.县城商业企业的办公楼【答案】B【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的房屋。【例题2判断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出售前已使用的,不征收房产税。( )(2016年)【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三、房产税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的,税率1.2%从租计征的,税率12%四、五 、房产税计税依据1、一般规定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计税公式
4、从价计征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但不含增值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收取的租金4%2、房屋原值的确定(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2)凡以房屋
5、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3、投资联营的房产(1)真投资:被投资方交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配、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2)假投资:投资方/产权人交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当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4、融资租赁房屋从价计征,由承租人交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
6、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5、经财政部批准的免税的其他房产(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
7、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4) 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暂缓征收房产税(5)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6)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8) 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8、。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团按市场价格出租给个人居住的住房,减按4%征房产税(9)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拥有的体育场馆,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大型体育场馆,其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减半征收房产税。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体育场馆的运动场地用于体育活动的天数不得低于全年自然天数的70%。五、房产
9、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当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
10、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2.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例题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2013年)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答案】A【解析】(1)选项A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
11、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选项C: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例题1单选题】甲企业拥有一处原值560000元的房产,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甲企业该房产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A.5600001.2%=6720(元)B.560000(1-30%)1.2%=9600(元)C.560000(1-30%)1.2%=4704(元)D.56000030%1.2%=2016(元)【
12、答案】C【解析】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规定的减除比例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适用年税率为1.2%;因此,甲企业该房产年应缴房产税税额=560000(1-30%)1.2%=4704(元)。【例题3单选题】甲企业2014年年初拥有一栋房产,房产原值1000万元,3月31日将其对外出租,租期1年,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省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2014年甲企业上述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2015年)【答案】B【解析】2014年甲企业上述房产应缴纳房产税=1000(1-30%)1.2%3/12+1
13、912%=3.18(万元)【例题1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房产原值1000000元,已提取折旧350000元,已知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甲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年)A.(1000000-350000)1.2%=7800(元)B.(1000000-350000)(1-30%)1.2%=5460(元)C.1000000(1-30%)1.2%=8400(元)D.10000001.2%=12000(元)【答案】C【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而非“净值”,不能扣除折旧额)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14、,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本题中,甲公司当年应缴纳房产税=1000000(1-30%)1.2%=8400(元)。【例题2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中,应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的有( )。(2015年)A.中央空调B.电梯C.暖气设备D.给水排水管道【答案】ABCD【解析】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 2009 年 12 月完工,2010年
15、 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 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对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2010 年)A.2009 年 12 月B.2010 年 1 月C.2010 年 2 月D.2010 年 4 月【答案】C【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一、契税的纳税人( )(谁掏钱、谁交)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16、,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三、契税税率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实行3%-5%的幅度税率四、契税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与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依照省、
17、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适用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六、 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6.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的,就
18、不再属于减征、免征契税范围,并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七、契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例题 1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6 年)A.房屋买卖B.房屋交换C.房屋租赁D.房屋赠与【答案】ABD【解析】选项 C:房屋租赁并未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例题 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
19、)。(2016 年)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房屋交换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D.土地使用权赠与【答案】ABD【解析】选项 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例题 3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2015 年)A.获得住房奖励的个人B.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C.继承父母汽车的子女D.出售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答案】A【解析】(1)选项 BD:契税纳税人为承受方,转让方、出售方不缴纳契税;(2)选项 C: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例题 4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2015 年)A.出租房屋
20、的李某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D.购买房屋的王某【答案】D【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1)在选项 A中,“出租”并不转移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2)在选项 B 中,应由从市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承受方)缴纳契税;(3)在选项 C 中,应由受让该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承受方)缴纳契税。【例题 5单选题】甲公司出售一处位于郊区的仓库,取得收入 120 万元,又以 260 万元购入一处位于市区繁华地区的门面房。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 4%,甲公司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上述金
21、额均不含增值税)(2014 年)A.1204%=4.8(万元)B.(120+260)4%=15.2(万元)C.(260-120)4%=5.6(万元)D.2604%=10.4(万元)【答案】D【解析】契税由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人缴纳;在本题中,甲公司出售仓库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甲公司不必缴纳,但甲公司承受门面房权属时则应缴纳契税。【例题 1单选题】2016 年11 月甲公司购买一幢办公楼,成交价格 9991 万元(不含增值税),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 3%,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5 年)A.9991(1+3%)3%=308.7219(万元)B.99
22、913%=299.73(万元)C.9991(1-3%)3%=309(万元)D.9991(1+3%)3%=291(万元)【答案】B【解析】(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2)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99913%=299.73(万元)。(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提示】此处的“交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是以房(地)抵债、以房(地)换货,应视同房屋
23、(土地)买卖缴纳契税。【例题单选题】老李拥有一套价值 72 万元的住房,老张拥有一套 52 万元的住房,双方交换住房,由老张补差价 20 万元给老李。已知,本题涉及的价值、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契税的税率为 3%,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老李应缴纳契税 2.16 万元B.老张应缴纳契税 0.6万元C.老李应缴纳契税 0.6万元D.老张应缴纳契税 2.16 万元【答案】B【解析】(1)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2)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因此,老张应缴纳契税=203%=0.6(万元)。【例题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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