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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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 总说明2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3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4一、资产类4101 库存现金4102 银行存款4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104 其他货币资金5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5112 应收医疗款6114 其他应收款7121 库存物资7123 待摊支出8131 固定资产8133 在建工程9141 无形资产10二、负债类11201 借入款11202 待结算医疗款11203 应缴款项12206 应付款项12207 预收医疗款12208 应付职工薪酬13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13211 应交税费14221 其他应付款14三、净资产类14301 固定基金
2、14302 事业基金15303 专用基金15304 本期结余16305 财政补助结转(余)16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16308 结余分配17四、收入类17401 医疗收入17402 财政补助收入18403 上级补助收入19406 其他收入19五、支出类19501 医疗卫生支出19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20506 其他支出20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21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21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21二、收入支出总表编制说明22三、业务收入支出明细表编制说明23四、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24五、净资产变动表编制说明24第一部分 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
4、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
5、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
6、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
7、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名称序号编号名称一、资产类30101 固定资产占用1101库存现金30102 在建工程占用2102银行存款30103 无形资产占用31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3302事业基金4104其他货币资金24303专用基金5111财政应返还额度25304本期结余11101 财政直接支付26305财政补助结转(余)11102 财政授权支付30501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6112应收医疗款30502 财政项目
8、补助结转(余)7114其他应收款27306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8121库存物资28308结余分配9123待摊支出30801 待分配结余10131固定资产30802 提取专用基金11133在建工程30803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12141无形资产四、收入类二、负债类29401医疗收入13201借入款40101 门诊收入14202待结算医疗款40102 住院收入15203应缴款项30402财政补助收入16206应付账款31403上级补助收入17207预收医疗款32406其他收入18208应付职工薪酬五、支出类19210应付社会保障费33501医疗卫生支出20211应交税费50101 医疗支出2122
9、1其他应付款50102 公共卫生支出三、净资产类34502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22301固定基金35506其他支出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库存现金。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三)提供基本医
10、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收到现金时,按照实际收到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结算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四)垫付职工因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医疗支出”、 待摊支出”等科目,按照预借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每日核对账款时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如发现现金溢
11、余,属于应付未付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
12、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等科目。(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按照实际提取和支出金额,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卫生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照月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13、表”,调节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存放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款项。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尚未动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其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库存物资”、“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年末,
14、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下年初,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104 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
15、疗卫生机构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二、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向银行办理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业务时,按照实际存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使用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库存物资等采购款项时,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照规定及时转回。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
16、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1 财政应返还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二、本科目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一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直接支付年末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库存物资”、“医疗卫生支出”、“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二)财政授权支付年末结余资金的账
17、务处理。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年初,按照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112 应收医疗款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
18、卫生机构因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而应向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收取的和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的应收未收医疗款项。二、本科目应设置“结算欠费”和“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结算欠费”一级明细科目按照“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应收医疗保险金”一级明细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医疗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与门诊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应向门诊病人收取的部分,按照门诊病人实际支付或应付未付的医疗款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科目(结算欠费门诊病人)等科目,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收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
19、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门诊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与住院病人结算医疗款时,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大于其预交金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实际补付或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本科目(结算欠费住院病人)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住院病人应付医疗款金额小于其预交金
20、额,按照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应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的医疗保险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按照退还给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住院病人医疗款金额,贷记“医疗收入”科目(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贷记“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收到病人补交的结算欠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算欠费)。(四)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医疗保险机构结算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如医疗保险机构预拨并需结
21、算医疗保险金的,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预付金额,借记“预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医疗保险机构补付或退还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五)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发生结算差额时,对于可由相关过失人赔偿的部分,按照实际赔偿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对于由相关过失人赔偿以外的部分,按照规定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收医疗保险金)。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医疗款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期限超过 3 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
22、的除医保结算差额以外的应收医疗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在报经批准后核销。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坏账核销备查簿”,详细登记已核销应收医疗款坏账的债务人姓名、形成时间、金额、原因等相关信息。如果已核销的应收医疗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的,应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收未收的医疗款项。114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二、本科目应
23、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各项其他应收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领用备用金时,按照批准领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备用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已使用的备用金并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按照实际报销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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