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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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七、施工机具进、退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八、安全检查制度 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十、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十一、考核奖罚制度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十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四、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六、卫生保洁制度 十七、不扰民措施 十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2、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1、施工企业每年必须针对本企业上年度生产工作状况及本年度企业发展规模、整体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制定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管理措施。 2、各直属单位(分公司)、项目部,每年年初应在企业统一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生产施工特点,在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中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管理措施,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 3、公司对各直属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各季度抽检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季度考核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各直属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考核应做到每月一次,并有记录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整改情况记
3、录;项目经理部对各管理人员、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具体情况和资料归档备查。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此,各单位应围绕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对岗位责任制考核。 5、认真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各种防护设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坚持按施工顺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 6、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上岗。 7、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班组)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将安全生产要求列入技术和商务条款
4、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根据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总分包管理职责。 8、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定期对管理人员、各班组长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有书面考核记录。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负责任或者由于失职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给予批评和处分,并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考核奖罚按照考核奖罚制度执行)。二、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5、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公司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
6、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在建工程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特殊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2)基坑临边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工程; (3)跨度大于12m,高度大于10m跨度、高空间结构; (4)列入公司创部、省级优质工程计划的工程; (5)其他符合重大、特殊工程要求的。 5、除第4条规定以外的工程为一般工程。 6、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1)施工机械数量、类型以及现场布置定位。 (2)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 (3)登高设施的布置定位和搭设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施工用电设施及其他电器装置的安全规定与要求以及应注意事项。 (5)大型
7、起重设备(包括垂直运输设备)搭设、拆卸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6)防火、防爆等方而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7、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会签审核,监理审批,项目部备案。 8、凡涉及深基坑(深度超过5米)、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跨度大于12米、高度超过8米)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9、所有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审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方案,且在工程施工中应与施工同步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0、投标书中
8、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来实施,必须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规模较大而图纸不能全部到位的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避免和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
9、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不同要求,逐级编制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管理特点,同时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安全生产起到指导性作用。 3、高、大、难工程和危险源集中、复杂工程应由本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在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取得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后由推广
10、或引进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由实施单位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或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监理审批。 5、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均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6、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若发现未编制或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盲目施工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项目严禁组织施工。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确保
11、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要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法(2004)21号文件规定,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5%提取。 2、在建工程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工作人员应如实执行,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暂时挪作他用,严格执行工程生产施工安全优先的原则,杜绝工程进度领先,安全防护滞后现象。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各阶段不同的
12、安全状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资金落实计划,及时提交项目财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计划上报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和生产主管部门。 4、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所需要的开支;用于各工种施工安全防护、职业病的预防以及安全防护用具、服装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用于各工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现场急救药品,医疗器具的配备以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必须的开支;用于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的支出;用于在建项目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宣传、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安全生产的标识,安全监控装置和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支出。 5、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把提取的经费纳入项目财务会计帐目
13、,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立安全专项资金科目,专户储存,专项使用。该科目贷方反映提取数,借方反映支取数,支出数分:劳保用品、教育培训、技术措施、奖罚等四类。 6、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上述经费使用规定内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在付款凭据中注明,以便于分类列入该专项经费资金科目,入帐票据、实物验收等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入帐制度。 7、项目安全员有权、有责任对该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对项目违规使用经费有责任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8、项目部(分公司)应把每季经费收支情况详细帐目于下季前一个月的日前报公司财务部门,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各所属项目部(分公司)上报帐目建立公司专项财务帐目,
14、并依据各项目部(分公司)上报数据建立经费总帐,掌握和了解各项目部(分公司)对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的提取及使用情况,各级财务部门、安全部门及工会等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 9、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均列入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各级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和考核公司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考核的次数和时间,但项目部(分公司)每季不得少于二次,在建项目每月应不少于一次。 10、公司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分公司)分别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项目部(分公司)在检查考核所属项目有违规情况的,可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自己项目部(分公司)
15、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处罚措施,项目部(分公司)应根据本制度有关要求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及其奖罚条款。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在施工过程中,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到班组个人,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 3、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4、
16、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5、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9、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和不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
17、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从新上岗作业。 10、分级交底: (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种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各专业班组长结合各工种特点、施工环境及季节变化及时做好班组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施工作业班组长每日向本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l、分级安全生产交底职责: (1)施工技术人员、专项方案编制人、安全员向各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进行。 (2)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
18、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 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2、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六、架体及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使架体、施工机具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架体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架体、主要设备验收前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有装拆许可证
19、,参加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班组长)应对装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后,方可进行施工。 3、特殊脚手架应有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4、附着式升降机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提升后先按标准进行验收。 5、垂直运输设备基础必须有设计图纸、施工隐检记录和砼强度试验报告等资料。 6、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除合格证、安全使用说明书,安全装置每二年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并有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7、高架提升机及高度超过50米的钢管外架,悬挑脚手架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并
20、有设计计算书及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并说明钢管外架基础做法。低于50米的钢管外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8、架体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范围高度。 9、提升设备架体和缆风绳距离外电线路距离小于外电安全防护距离时,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10、当架体高度超出相临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装设避雷装置。 11、安装和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并严格按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2、安装和拆除如在夜间作业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因故中断作业或当天未能完成的,必须采取
21、有效临时加固措施。 13、恶劣天气(雷雨、大雾、下雪、风速超过13M/S),提升机械出现电气、机械故障、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夜间照明不足等,严禁进行架体安装、登高作业。 14、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对价格较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必须先经有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然后由安装单位、公司安全部门(人货两用电梯、塔吊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及项目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15、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
22、定要求设置。 16、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个总、分部件的工作情况。 17、带负载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 18、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架体和拆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设制拆除体的临时加固设施,严格按拆除程序拆除,并对周围的障碍物应有所了解。 19、架体日常维修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焊条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更换零部件必须与原件材质相同,并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 20、大型设备安装结束。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由企业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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