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各类食品安全制度 食品经营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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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目 录一、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2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6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如不是批发者请删除) 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8六、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4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8九、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 和维修保养制度十、废弃物处置制度27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注:网络销售制度、自动售货销售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制度请自行制定。 一、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
2、、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并报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保管
3、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
4、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
5、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6、。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7、生鲜食品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8、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4、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
7、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和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7、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2、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3、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8、。4、向供货者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应当真实有效,留存的复印件应当由供货商加盖公章。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进货。5、进货时按照食品批次查验食品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购入进口食品时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6、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时,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索取供货者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者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8、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
9、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9、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
10、况。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食品是否标有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11、采购各类食品应要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12、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
11、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13、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14、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要求如下:1、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食品进货台帐、食品销货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食品销货台帐,并按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销货台账。食品进销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3年
12、(自该种食品售出之日起不少于2年)。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食品安全监管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销货台账中如实记录。二、记录内容:1、食品零售商: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12(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
13、为2(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年。 2、食品批发商(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12(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2(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年。 3、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备查。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三、 记录方式:1、积极使用电脑记录。统一
14、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未实行电子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食品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3、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应当逐日将食品进货凭证分类粘贴、便于查找,定期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账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1、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2、公
15、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3、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账。 4、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5、公司要对每日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记录台账。 6、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五、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
16、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3、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4、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5、凡是参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都应先取得工种为食品的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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