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docx
《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1、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根据检查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2、遵守操作程序,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3、B超报告结果当天发出。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书写并签名。4、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5、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每月对B超机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2、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B超使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2、医疗机构执许可证中未批准开展超声波诊断专业的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4、对妊娠14周岁以上的孕妇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两名医师在场,应按照医师的
3、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检查结果,严禁超范围检查。5、对妊娠14周岁以上的孕妇检查结束后,如孕妇无严重疾病或胎儿发育无异常的,严禁暗示孕妇及其家属施行终止妊娠术。6、在对孕妇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处理的办法。7、认真执行出生婴儿性别登记建档上报制度,严禁错、漏、瞒报。8、如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须上报主管部门,并由3人以上专家集体审核。9、用B超违法为妊娠妇女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关于加强全区医疗机构B超规范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区管各民营医疗机构:为保持我区
4、出生人口正常的性别结构,促进人口与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为加强B超管理,现对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和人为终止妊娠如下要求,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自觉抵制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要结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从卫生行业特点出发,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观念,破除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男女平等的良好风尚。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工作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