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对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对比.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对比研究摘要 监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违法违纪、失职行为的一种制度。中国监察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它萌芽于先秦时期,形成于秦汉,成熟于隋唐,在宋元时期得到强化,明清时期充分发展,这一制度在监督官员、维护国家利益和皇帝利益、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监察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十分重视监察工作,在政府中设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履行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本文主要探究古今中国监督制度的历史沿革,从监察制度的特点等方面,对比研究古今中国的行政监察制度。关键词 监察制度 正文
2、(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中国的监察制度自秦汉建始后,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并对如何监察官员以防止并惩治腐败已经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并在不断地完善。中国的监察制度是萌芽于先秦时期,总地来说,先秦时期出现的监察活动是十分简单的,其表现形式也是很原始的。在这个时期,既没有制定专门的监察法规,也没有设置专门的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监察职能主要是由天子或诸侯亲自行使,这一时期只能是中国监察制度形成的准备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官吏的监督,只能称为监察活动或监察行为,而并没有正式的行政监察制度。但是它对后来建立起来的中国封建监察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属于封建监察制度的开创时期,这
3、个时期开创了监察官员“以卑临尊”的制度,制定了监察法规,加强了监察的中央集权。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刺史制度使得刺史及郡太守相互牵制,形成“内耗”,一定程度上使郡级机构行政效率降低。综观这个时期的监察制度,还是“得”多于“失”。其弊端后来多被纠正,有的却被后代封建政权所继承,成为封建检查制度的痼疾。魏晋南北朝是一个战乱不断的时期,从封建监察制度的发展全过程来看,魏晋南北朝行政监察制度的发展是曲折的,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有限的,无论中央还是地方的监察机构,监察官员的设置都不完备,总地来说,这个时期是中国监察制度的一个衰微时期。从我国监察制度的发展历程角度来看,隋唐时期的行政监察制度被界定为
4、封建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备时期,“以法理大下,尤重宪官”,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各司其责: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即这一时期继承了魏晋南北朝行政监察制度的变化,对监察制度做了重要的调整和改革,使中国封建监察制度真正定型,且作为后来历代行政监察制度的根基模式,对此后的行政监察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宋辽金元时期的行政监察制度可以说是中国封建行政监察制度开始走向保守的时期,即皇权垄断。这一时期的末期即元朝时期,行政监察制度提高了监察机构的地位,重视监察制度的规范化,建立了严密的监察组织结构,并且在监察思想方面也有重大发展。但是
5、其弊端也十分明显,比如主要的监察职务被蒙古贵族垄断。总之,宋辽金元的行政监察制度有倒退亦有所前进。综观全局,保守是主要的,进步是次要。明清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监察制度得到了充分发展。第一,监察机关及其官吏的地位进一步提高。第二,监察职权进一步扩大。最突出的是其监测范围已经包括思想和学术领域,拥有很大的司法权。第三,监察机构高度统一及合理。明代的行政监察制度对于明代的极端专制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整个专制体系的重要支柱,但是在这样的极端专制下,监察制度也只能作为维护皇权的工具而发挥作用,及政治权力的合理分工、良性运作基本没什么关系。而清代的监察制度,从积极方面来说,巩固了国家统一,推动了统
6、一多民族国家向前发展。至雍正年间,合并六科给事中于都察院,台省合一。至此,我国古代行政监察系统组织高度统一、完整、合理。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行政监察制度,是我们的祖先为人类创造的文明财富,然而中国的国情决定着中国行政监察呈现着及西方国家的行政监察理论和实践迥异的特点-抑制地方分裂,维护国家统一。中国古代的行政监察权力是围绕最高权力皇权而进行的,是为皇权统治服务的工具,是制约官僚权力的工具。(二) 中国现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监察工作,在政府中设立了人民监察委员会,履行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1955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简则规定了监察部的任
7、务和权利,并对监察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内部领导关系等作了具体规定。1957年,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我国的行政监察制度遭到较为严重的破坏。1959年4月28日召开的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决定撤销监察部,由党的检查组织完全负责原来的行政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监察部的业务和人员并入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1986年11月,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此议案决定恢复行政监察体制,重新组建监察部,经过半年的筹备,1987年6月,国家监察部正式成立,到1988年底,按照上述通知的精神,基本完成了县以上各级监察机关的组建工作,至此行政监察制度在我国基本建成,并重新担负起新时期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198
8、9年,为了发挥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积极作用,监察部开始实行特邀监察员制度。1990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管理体制、职责职能、监察程序等。1993年,由于在具体工作中行政监察和党的纪检机关存在交叉和重复的地方,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种职能。2004年,国务院制定施行了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制定施行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使我国行政监督制度逐步得到改进发展。(三) 中国古今监察制度对比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是在强化封建专制中发展起来的,皇帝握有最高监察权。在专制制度下,最高监
9、察权归于皇帝,整个监察过程,从纠参到议复,从核实到复劾都必须请旨进行,最后由皇帝裁决。监察效果有赖于皇帝的贤明,监察官有赖于皇帝的保护;然而现代监察制度则是,行政监察工作地位较高:一是首长直接领导,确立监督权威。二是官员级别较高,便于实施监督。三是工作待遇特殊,职业受人尊敬。四是赋予较大权力,保证特殊地位。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监察机构独立,自上而下垂直监察。自魏晋御史台脱离少府后,中央监察主体机构及行政机关分离,组成独立的监察机关。地方监察机构和监察机关一般也不隶属于地方衙门。这种监察体制有利于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排除同级或上级行政长官的干扰。现代的监察制度也是如此,监察机构独立性强:一是
10、人事独立。二是职权独立。三是经费独立。古代中国监察制度,重视监察官的选任,历代统治者都非常注重监察官的遴选,即要求监察官有刚正不阿的品质,又要求监察官有丰富的为官经验和优异的治绩,还要求监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实绩黜陟,严格考核监察官。中国封建统治者根据实绩对监察官进行考核,并采取了一些定量化的方法,这样就可促使监察官尽职尽责、积极上进,减少察及不察一个样的虚监现象。现代的监察制度,也十分重视行政监察工作法制化,一方面,通过立法规范公务人员行为,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另一方面,通过立法规范监察活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高度重视监察工作人员的素质,高度重视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是中
11、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另一突出特点许多国家对进入监察机构工作的人员制定特殊标准,严格选拔。中国古代的监察官可以风闻言事,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非常有益的一项规定,它可以使监察官大胆广泛地行使监察权,以利于提高监察效率,加强君主对群臣的控制。进展到现代的监察制度,行政监察及社会监督紧密结合,新闻媒介在监督政府和其他权力机关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现代中国在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中,注意加强及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形式之间的配合,实行监察工作公开化,适时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威慑力和效果;此外,监察职能重在提高行政效能,设立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目的,就是要深入政府内部,加强对国家法令和政府政策、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弊端提出改进建议,解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一方面,它们注意检查和克服行政管理中的不良环节。另一方面,重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效益。(四) 总结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监察制度从其诞生之日起,其目标就是抑制地方分裂,促进国家统一,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行政监察制度,是我们的祖先为人类创造的文明财富,其历史悠久、体制之完备、经验之丰富、影响之深远是世界行政监察制度史上任何国家都无可比拟的。我们今天应以现时代眼界“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加以借鉴和利用,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服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