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docx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试 行)WHNYLM/ZD-111-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解决突发性事故(事件),对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进行有效控制,预防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影响,依据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要求、集团选煤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要求及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事故等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职责、流程和内容等。本制度所指的事故、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其它事故,各单位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的管理,均应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事故 在进行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违
2、背人们意愿的事情或事件。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未遂事故 由设备和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有可能造成事故,但由于人或其他保护装置等原因,未造成职工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第四条根据制度所规范的业务管理原则,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乌海能源公司煤化工板块、所属分子公司及各生产厂(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领导根据需要组织并参与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落实情况。第七条安健环部负责健康
3、、安全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第八条调度室负责将事故(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有关领导,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第九条安健环部负责环境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对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第十条机电动力部、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等部门参与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十一条单位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报告及防范措施的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第三章 事故、事件等级划分第一节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十二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相关规定
4、,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本制度中只针对一般事故作出以下规定,一般以上事故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规。第十三条一般事故(分为A、B、C三类)A类: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类: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类:是指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工伤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其中轻微伤范围人体轻
5、微伤的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l46-1996);轻伤范围具体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司发(1990)6号;重伤范围具体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的设备事故是指生产的机电设备,在运转过程中造成整机,零部件损坏使其生产系统中断4小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包含1万元)的事件,称为机电设备事故。机电设备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和事故停产时间分为:较小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具体分类见机电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本制度所指的生产事故,是指因人员失误或工艺控制不当而导致的局部系统停产,影响生产的事故,影响生
6、产60-90分钟的为一般事故,90分钟以上、2天以内的为较大事故,导致全厂停产2天以上、局部系统停产一周以上的为重大事故,因设备损坏导致的生产事故,按设备事故的级别予以处置。第十七条其他非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等级划分,按经济损失核定,损失在500元-1万元的为一般事故,1万元-3万元的为较大事故;3万元-50万元的为重大事故,5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事故。第十八条发电厂生产、设备事故划分执行神华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对未遂事故进行管理。应基于未遂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进而控制实际事故的发生。第二节环境事件等级划分第二十条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
7、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本制度只对一般环境事件作出以下规定:第二十一条一般环境事件(级)(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发生停电事故,导致荒煤气发散;2发生火灾、矸石山大面积自燃等事件;3. 发生3人以下死亡;4. 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5. 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第四章事故上报第一节事故上报的时限要求第二十二条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应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调度室按事故汇报流程汇报至有关领导和单位,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能源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和安全
8、监察局,并在一小时内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事故上报流程(一)工伤事故上报流程(见附图1);(二)设备事故上报流程(见附图2);(三)生产事故和灾害事故上报流程(见附图3);(四)其它事故上报流程(对照伤亡事故上报流程上报);第二节事故上报其它要求第二十四条工伤事故:按事故上报制度,逐级上报能源公司安全监察局或其他相关部门。第二十五条当发生泄露、着火、爆炸等非人身事故,由主管部门向领导请示后,立即上报能源公司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第二十六条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二十七条事故上报书面材料中需附生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故 事件 报告 调查 处理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