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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汇 总 制订:行政人事部 日期:2016-1-4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目 录安全管理机构架构5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6安全管理会议制度7培训制度8-9安全检查制度10安全建档制度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工伤事故管理.13-14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5-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动火制度18隐患整改制度19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20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22-23电梯安全管理规定24配、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5仓库安全管理规定26-28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9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0-31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32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
2、产职责33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34资源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5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6市场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7特注一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8生产部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9行政总务课安全生产职责40人力资源课安全生产职责41直接生产部门课长、副课长安全生产职责42非直接生产部门课长、副课长安全生产职责43生管课安全生产职责44生产技术课安全生产职责4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46直接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7工厂义务消防组安全职责48事故应急预案49-51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2工厂09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53-54工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制度55工
3、厂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56工厂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57工厂安全奖惩制度58安 全 管 理 档 案 清 单安全管理机构架构5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6安全管理会议制度7培训制度8-9安全检查制度10安全建档制度11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工伤事故管理.13-14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5-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动火制度18隐患整改制度19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20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2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22-23电梯安全管理规定24配、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25仓库安全管理规定26-28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9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0-31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32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33总经理安全生
4、产职责34资源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5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6市场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7特注一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8生产部部部长、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39行政总务课安全生产职责40人力资源课安全生产职责41直接生产部门课长、副课长安全生产职责42非直接生产部门课长、副课长安全生产职责43生管课安全生产职责44生产技术课安全生产职责4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46直接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47工厂义务消防组安全职责48事故应急预案49-51工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2工厂09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53-54工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制度55工厂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
5、度56工厂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57工厂安全奖惩制度58培训纪录安全检查纪录设备检查记录、保养、保修记录厂房消防、应急疏散平面图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安全生产投入、支出项目财务报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纪录与消防公司签订保养合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使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安全主任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上岗证复印件安全操作规程工厂、建筑物消防审批复印件设备明细表消防演练(纪录、图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安全管理机构架构课 长:课长:课 长:说明:工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1
6、、 人力资源课:负责工厂职业健康检查建档;2、 行政总务课:2,1负责工厂职业病防治工作2, 2负责工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组员组员课员课员课员课员课员课员班组技术员技术员技术员课员技术员技术员班组班组课员课员课员课员课员生管课后勤课仓管课生管课采购课R&D课IQC课客户检查组产品开发课品质保证课供方管理一课技术工程课生产技术课成品课成表课受入检查课行政总务课人力资源课电脑课财务课外事课课员课员组员组员组员班组课员设计师技术员副课长:课 长副课长:课长:副课长:课长:副课长:副课长:课 长课 长:课 长:课 长:副课长:课 长物料采购课供方管理二课课 长:副课长:部长:课长:课长:副课长:
7、制品工程课营业课成本计价课部 长:副部长:部 长:副部长:部 长:副部长:部 长:副部长:部 长:副部长:市场营业部工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安全主任总经理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董事长技术工程部生产部设计课QAIQC资源管理部特注一部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为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现任命 部, 现职 为本公司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附件文本内容为准。本任命书自即日起生效! 宝科精密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安全管理会议制度1.0 目的:掌握和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8、。2.0 职责: 2.1 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的召集、主题审定、会议过程控制、议程达成、会议记录及其归档、会议要求的跟进和验证等; 2.2 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会议实施。3.0 会议规定:3.1 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议事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一次。3.2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进行研究和部署,组织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3.3 应急管理组组长、副组长不定时召开会议,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3.4每周各班组召开一次会议,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本周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4.0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4
9、.1总结分析客观存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4.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4.3研究制定本公司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4.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4.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4.6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4.7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势,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4.8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
10、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4.9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4.10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要有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安全会议之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并派专人进行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0 参见作业指导书会议管理规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目的1.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1.2预防各类事故发生。2.0 职责2.1资源管理部负责执行本制度;2.2各部、课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且其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3.1.1厂级安全教育培训A由人力资源课负责,采用公司编号的资料进行安
11、全培训;B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的特点及基本要求、消防基础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3.1.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A由所在部门负责提供安全培训需要的教材;B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部门的安全规定、常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配戴、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本部门职业卫生情况。3.1.3班组(拉)安全教育培训A由所在班组或拉负责;B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
12、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3.1.4作业流程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考核合格后,称新进员工;B新进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人力资源课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C在试用期内,二次安全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3.2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3.2.1工厂安全领导小组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交由上级批准;3.2.2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3.2.3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由工厂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提供,每月一个安全培训主题;3.2.4每年全公司按部门重新进行一次工作安全分析,人力资源课负责抽查分析效果,并将结果上报董事长
13、。3.3经常性安全教育3.3.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3.3.2非主要负责人及非安管人员,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3.3.3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课统一安排。3.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3.4.1电工、电梯操作工等为特殊工种;3.4.2特殊工种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3.4.3特殊工种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教育和培训;3.4.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由应急管理组和部门负责统一安排;3.4.5复工、变换工种必须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5 工厂安全主要负责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年; 3.
14、6须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工作;3.7 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以期更有绩效.安全检查制度1.0 目的1.1 完整隐患整改措施;1.2 保障员工的安全,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1.3 防范设备事故,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2.0职责2.1各部门配合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执行本制度;2.2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性安全检查工作;3.2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统一组织进行,部门配合,定期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3.3安全检查要有安全检查表,按表中所列的项目,在检查的区域内逐项进行;3.4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为对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及对作业人员的
15、三违检查;确定危险隐患和缺陷的存在状态;3.5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整理检查的隐患,确定这些危险隐患和缺陷转化为事故的条件;同部门主管核实后,发出整改通知书(告票),部门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报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验收,一时整改不了的,需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3.6安全主任每日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当场予以整改;3.7各部门、各工场每日进行自纠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报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由安全主任和8S监察组会同部门协商,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验收;3.8外保负责对厂周界安全的日常定期巡查;内保负责对厂内范围安全的日
16、常定期巡查;做好安全巡查记录;上报后作出及时整改;3.9 内保每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处于安全合格状态,做好检查记录;3.10 每年至少进行消防演习一次,以检查消防设施使用正常和工厂人员应对火警的能力;3.11行政总务课不定期对厂区环境安全进行日常察看,发现问题作出及时整改;3.12 每年由电工对工厂用电线路及用电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确定无老化无漏电无错搭接头,安装稳固,布置安全等;3.13 检查具体内容见检查表;3.14 ISO文控中心负责保存安全检查纪录,并每年进行统计,作为部门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安全建档制度1.0 目的1.1 规范安全管理;1.2 健全完善安全档案。2.0职责2.1 建档
17、部门人力资源课行政总务课ISO文控中心;2.2 监督部门:ISO内审组负责检查建档的符合性。3.0 安全档案类型 分为记录类/文件类/报告类/证书类4.0 建档要求4.1 安全档案的建立要秉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并有目录查阅;4.2 安全档案必须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存放;4.3 安全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的重要性而定, 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4. 4 安全档案必须定期处理;4.5 安全档案内有关安全资料,每一年须至少更新一次;4.6 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4.7 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借出管理部门;4.8 安
18、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5.0 保管单位5.1 人力资源课保存培训记录和人事档案、培训教材、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相关安全/健康/卫生/体系管理/上岗/动火证书、安全奖罚记录、工伤保险记录等;5.2 行政总务课保存保安巡查记录、事故记录、演习记录、外方机构检查记录(含整改书、处罚书)、整改记录及回复报告、危废品处理记录、相关安全法规文件、工厂安全规章制度、设备安全运行记录(如维保、故障等)、安全设施施工记录(工程图等)、安全分析报告记录、危险品相关记录、危险源治理记录、工厂安全分析资料、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记录、外方安全投诉及回复记录等;5.3 ISO文控中心保存
19、安全主任安全检查记录、8S环境监察组的安全检查记录、相关标准文件、规章制度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1.1 规范设备安全管理;1.2 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1.3 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2.0职责2.1 安全主任负责执行本制度;2.2 行政总务课、生产技术课负责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 公司所有设备都要编号、制订档案、存档,分类管理;3.2 特种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发予合格证之后,方可投入使用;3.3 新大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总经理、行政总务课、使用部门主管、生产技术课、安全主任组成的验收组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3.4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
20、必须依安全制度,制定安全操作方法及安全检修规程、安全管理规程等安全生产技术规程;3.5 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依安全要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3.6 所有设备必须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3.7 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3.8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9 出现设备事故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课及行政总务课,必要时需通知安全主任,进行调查和处理;3.10 用于测量的仪器,需要经过检定合格(如环境指标的检测仪器、职业病的检查设备等);3.11 安全主任须不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3.12 须保证足够的设备用于生产检测测定
21、检定等;3.13 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0 目的1.1 规范工伤事故管理;1.2 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1.3 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2.0 职责2.1 资源管理部负责执行本制度;2.2 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 工伤事故的定义;3.1.1 工伤: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在生产作业场所、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作业时所受之伤害称之为工伤;3.1.2 事故:指有目的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不幸事件,包括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3.2 工伤事故发生时,当班负责人要立即
22、救护伤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行政总务课和人力资源课;要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于次日九时前送与行政总务课和人力资源课;3.3 行政总务课将整理后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时报予有关部门;必要时要如实地把有关工伤事故情况报予政府有关部门;3.4 工伤事故发生后,所属部门要配合行政总务课和人力资源课作好工伤事故的调查,按照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所属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3.5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行政总务课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作好事故调查;3.6 做好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工作;3
23、.7 工伤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建立工伤事故档案,作为公司安全教育典型材料和案例分析资料,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3.8明确工伤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责任者,交由政府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3.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3.9.1 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廷报告的;3.9.2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3.9.3 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
24、力,造成重大伤亡的;3.9.4 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3.9.5 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责任者。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0 目的1.1 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1.2 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1.3 保证生产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安全;1.4 保护环境。2.0职责2.1行政总务课负责执行本制度;2.2 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 凡在公司范围内储存、使用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3.2 本制度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国际分类标准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等几类危险品;3.3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
25、,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3.4 化学品必须设立专用仓,且要远离作业人员,由专人管理;3.5 公司所购之危险品必须要有省级检验部门测定的相关安全数据。如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燃烧性等安全资料,并且有符合国际的标志和包装;3.6 使用危险品的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静电及隔离等措施;3.7 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3.8 部门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且领用量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使用数量,超过一个工作日使用的危险品,当班必须存放于专用
26、仓库;3.9 危险品仓内储存的危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3.9.1 危险品要分堆存放,堆向要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3.9.2 遇火、遇热或在阳光照射下,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之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炽热的地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3.9.3 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准存放于同一地点;3.10 危险品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内之人员要采取防火措施;3.11 危险品出入库必须检查和登记,分类存取,定期检查;3.12 配备适合的器材及通风装置;3.13 危险品出入库时,要遵守下列规定:3.13 .1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跌落;3.13.2 遇热及明火容易
27、引起燃烧和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存放过程中,要采取隔热防火措施。3.14 参见作业指导书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附则: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条例相抵触的,以国家条例为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目的1.1 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1.2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2.0 职责2.1 行政总务课负责执行本制度;2.2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3.2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组,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3 义务消防组同通讯联络接待组、疏散引导警戒组及安全防护救护组、抢修恢复组等组成应急管理组,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3.4 义务消防组要
28、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3.5 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3.6 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3.7 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3.8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3.9 不准占用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3.10 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3.11 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3.12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3.13 参见作业指
29、导书消防安全应急处理。动火制度1.0 目的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2.0 职责2.1 行政总务课、安全主任负责执行本制度;2.2 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警的危险作业;3.2 在厂区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并向行政总务课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此证还必须得到安全主任和现场管理部门的批准;3.3 行政总务课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区别不同情况,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
30、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灾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3.4 危险作业申请时,须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作业内容,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等;3.5 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3 .6 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3.7 必须按照审批的预定的动火方案要求进行动火作业;3.8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行政总务课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安全主任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3.9 行政总务课、安全主任有权制止危险的动火作业;3.1
31、0 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3.11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隐患整改制度1.0 目的1.1 消除设备或设施安全隐患,实现设备本质安全;1.2 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1.3 保障生产顺利进行。2.0 职责2.1 行政总务课、生产技术课、安全主任执行本制度;2.2 相关部门履行本制度;3.0 内容3.1 隐患整改实行“四定”的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3.1.1.定方案。一般来讲,对于较大安全隐患,一时落实不了的,必须上报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由
32、其集体讨论,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立即实施整改;3.1.2 定措施。落实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3.1.3 定责任人。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整改情况;3.1.4 定完成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报有关部门验收。3.2 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结合进行:3.2.1 每月的定期检查后,8S环境监察组须将检查结果逐一核实,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完成。部门完成整改后将隐患通知单返回8S环境监察组,8S环监组再结合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3.2.2 安全主任对每日巡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即时通知部门,部门即时整改,并将整改信息返回安全
33、主任;3.2.3 部门的自评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反映给安全主任或行政总务课,并负责整改;而由安全主任或行政总务课负责监察;3.3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由使用部门、行政总务课、安全主任等会同安全检查后才能投入使用,以免产生安全隐患,造成伤害;3.4 对于必须整改而一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必须上报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3.5 严禁拖廷整改或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3.6 行政总务课、安全主任、8S环境监察组必须对整改安全隐患效果进行跟进;3.7 行政总务课、8S环境监察组将有关隐患及整改结果登记存档。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企业注册安全主任是领导的参谋和
34、助手,应当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或规定的情况,督促、协助各职能部门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法规、制度;2、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和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然后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处理;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5、指导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及宣传教育工作;6、督促有关部门、班组按有关规定分发劳动防护用品;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统计上
35、报安全生产情况;8、定期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意见,主要包括针对本单位安全状况提出的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9、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10、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 责任人: 年 月 日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1、特种人员是指电工、电梯操作工、机械操作人员等,各使用单位在招用时必须严格把关或到职业介绍单位咨询、招用,不要随意到社会上聘用;2、特种工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工种证件(如证书、上岗证及实际操作合格证等)。无有效证件者不可从事特种工作;3、特种工必须工作认真负责
36、,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年满18周岁,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4、按有关特种人员证件年审要求,每2年或按证件年限的要求进行年审;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须防止假冒和过期、无效证件的使用;5、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或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其特种作业操作证;6、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种人员要经常参加培训、学习,巩固和提高业务技术,端正职业道德,更好地为企业服务;7、定期对特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对其健康进行监护;8、建立特种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
37、常检查工作。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1、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规定,制定如下规定:2、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3、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不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4、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5、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装防雷保护设施;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6、对易燃
38、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7、大量销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8、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9、各单位领导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取和保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导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10、进购和领用化学危
39、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存内药物要随时保持账、物、卡相符,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分清性质,分类存放并且仔细检查容器和包装,如有破漏渗透,应即改装。11、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应当分类存放,它们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注意轻拿轻放,堆置稳妥;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复。1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保管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13、生产易燃物品的车间,与其它车间、职工住宅、办公室
40、等建筑,一般应当保持五十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14、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与车间、办公室、职工住宅,一般应当保持一百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15、交班时,应将当班电气、机械等设备及其他有关事项向接班工人详细交代,接班工人应仔细检查。16、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应当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机械设备及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修理;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17、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应当采用防爆照明装置,并将开关装在门外。18、氧化剂、压缩空气和闪点摄氏二十八度以下的易燃液体不得放在露天爆晒或蒸气管道等热源处
41、;开启易燃、易爆物品容器时,不得使用铁器敲打;开启电石桶,不得使用喷灯烧熔封口。19、认真学习生产安全和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接受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消防监督。电梯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严禁使用敞开式或半封闭式的电梯。2、电梯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电梯维护、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3、人、货电梯要分开,即货梯一律不准送人上下,更不允许人货混载。4、电梯操作人员每天在上班前、下班后对电梯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由专人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制动(刹车)装置,上下信息(电话、
42、电铃、电指示灯)等是否完整有效,有故障不得使用。5、安全主任每月组织人员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的项目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停止使用电梯,并悬挂明显警示牌。6、电梯操作人员每天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检查无问题后才能离开。7、电梯内禁止火种带入,严禁超负荷使用;严禁带病运转。8、行政总务课建立电梯报警点,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接到报警,以便迅速处理。9、电梯机房张挂电梯维护规定,操作规程,电梯困人救援规程,以便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能及时地救出被困人。10、电梯内禁止吸烟和其它烟火,发生火警时,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至一层,轿厢门开启,防止电梯困人。11、电梯应
43、每年经有关部门安全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配、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1、配电、发电房是企业电力、动力供用的重点部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源生产和使用的安全。2、配、发电房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专业证件,忠于职守,严守岗位,确保配、发电房的绝对安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3、管理员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4、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发电房重地,禁闲杂人员进入”,内部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可燃物品或其它物件。5、配、发电房里设备应做好标示,以便指示清楚,不致发生误操作;6、储存油罐必须埋设于地下或存放于钢筋水泥、砖头建成的房内,通风设备要良好,不准露天存放或放置于地面。7、做好各种登记手续、安全状况、发电、运作情况等,以备查考。8、按要求配备消防、避雷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万无一失。9、做好配电房用电设备的防火、防潮、防水、防鼠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如遇雨天,要确保电房设备安全。 10、配、发电房设施在维修保养时须作出标识:“严禁合闸”“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等。仓库安全管理规定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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