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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莒州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制度1、目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莒州集团有限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考核和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2、考核方式和频次 (1)考核分为现金考核和绩效考核两种方式。现金考核参照考核细则;绩效考核每次最低为工资2%。(2)本奖惩考核每月考核一次。3、考核依据 3.1“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3
2、.2“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按照隐患排查计划定期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3.3“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级进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和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考核报总经理审批。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绩效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4、实施细则 4.1一般规定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管理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定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
3、员进行处罚。4.1.4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4.1.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励,并接受全员监督。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认真执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
4、给予50-1000元奖励。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和抢险救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着,奖励500元。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技术改进项目主要成员,奖励50-500元。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元
5、到500元。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2.9公司级培训考试成绩95分及以上者,奖励2%工资,补考成绩不算在内。4.3处罚处罚分为口头教育、警告检讨、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口头教育:情节较轻,工作未做到位,施以口头教育。警告检讨:对于所属范围内工作犯有一定过失,情节中等,要对所犯过失进行反思检讨。经济处罚:施以经济罚款,没收奖金收入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处罚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500元到20000元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
6、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100元到500元罚款。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违章违纪处罚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和管理人员,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30元罚款。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30元到500元罚款。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
7、,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到1000元罚款。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存在事故隐患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定;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罚款。 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违章指挥,造成因工重伤、轻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给予责任人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4.3.5公司级考试成绩80分以下算不及格,60分以下罚2%工资。莒州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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