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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付诸于实践。(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1、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的;2、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3、行政行为中有徇私舞弊的;4、行政行为中假公济私,实行打击报复的;5、利用职权支持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三)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本人负责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追究处理司法所重
2、大事务请示报告制度(一)每月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开展纠纷排查、预防工作,对本辖区排查出的易激化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要进行情况分析并落实相应措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上报。 (三)对本辖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群体性纠纷和易激化纠纷,在第一时间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报告。 (四)对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本部门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重大群体性纠纷,由司法所长向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请示,并报告司法局。 (五)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嫌疑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报告。 (六)刑释解教人员在安置帮教期
3、间下落不明、重新违法犯罪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及时向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报告。司法所廉洁自律制度(一)按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二)清正廉明、不得接受当事人馈赠请吃; (三)秉公处理各类事务,不得徇私舞弊; (四)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强迫、压制当事人接受他人的意愿; (六)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七)对群众的申请事项不推诿、不敷衍、及时受理,及时回应,不得以冷漠、生硬、蛮横、推脱或拖延的态度对待当事人。司法所工人员岗位责任(一)按照岗位分工,敬岗爱业,认真履行和胜任本职工作。 (二)自觉遵守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维护工作秩序。
4、(三)树立公仆意识,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要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重大事项以及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所领导或上级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司法所长岗位责任(一)全面负责司法所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和精心实施司法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觉服从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风民主,求真务实,团结和带领全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开拓,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一方平安和谐作出显著的成绩。 (三)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司法
5、局有关规定,对所内人员明确分工,职责分明,对社区调解委员会实施工作考核和开展业务指导,对有关的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台帐齐全,档案完整。 (四)重视抓好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俱进,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全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无违法犯罪和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无因素质低下、工作不力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 (五)对所内重大事务,要召开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防止工作失职。 司法所岗位责任制度一、所长负责本所全面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部属和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项;协调内外关系;抓好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制度化、业务
6、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建设。 二、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实施工作计划,行使所长授权的部分职权,积极主动承办各类案件,协助解决干警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司法所干警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胜任本职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服从领导、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完成份内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勤人员在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所的材料;收集积累本所工作情况,汇集各种资料,当好所长的参谋;做好登记、统计和请示、报告,按规定时间上报;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管好印章、财物、卷宗等资料;做好学习、
7、会议、研讨记录。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427号)规定,司法所承担以下十项职能:(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及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八)参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
8、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岗位责任制度1、司法所负责指导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2、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3、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工帮教工作。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制度1、接到区局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的社居委。2、督促社居委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3、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安置帮教管理制度1、每年及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4、建立健全乡镇、村帮教组织。
9、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8、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安置帮教工作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1、每年要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2、建立统一的刑释解教人员登记表。3、帮助社居委建立帮教档案。4、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分析。5、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修补,记录在案。学习制度1、每月组织本所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2、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为主,也可以结合重大案件和重大疑难纠纷案例,开展各种形式研讨活动;3、每半月组
10、织全所人员进行一次学习交流会;调解主任例会制度1、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会议;2、会议内容:汇报本辖区民间纠纷调解、排查情况,纠纷重点户(人)帮教措施落实情况,交流调解工作经验;3、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理论业务培训。社情分析制度1、各社区调解委员会及专业调解委员会,对每月纠纷发生的数量、产生的原因、纠纷的发展趋势进行汇总分析,于当月25日例会召开时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2、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两个月对辖区内的纠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写出社情报告,于下个月的5日前上报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并同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3、社情分析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1
11、、加强组织建设,及时提请街道党工委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认真调研,制定本街道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3、及时、有效的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当好参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4、积极做好街道公务员及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居委主任的学法培训工作;5、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履行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及时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6、开展送法“进居入户”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帮助调解纠纷;7、利用板报、横幅、标语、街头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及居民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8、积极完成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1、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辖区范围内纠纷实行定期集中排查;2、排查时间安排:每月中旬以及各重大节日前进行;3、排查实行各社区调解委员会自查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抽查的方式;4、排查情况分出轻重缓急,列表登记;对排查出易激化纠纷,集中力量,优先调处;5、针对纠纷排查情况,拿出专项治理方案,开展纠纷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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