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探放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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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1、探放水队工作制度和职责-12、地测科防治水工作制度和职责-23、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4、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5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76、探放水工作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制度-97、探放水钻探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制度-118、探掘公示、日报、验收与审批制度-129、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1310、雷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制度-151 探放水队工作制度和职责一、掌握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二、根据探放水通知书安排,严格依照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实施探放水工作。三、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按时
2、完成任务。四、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五、工作面有出现异常,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上报矿安全指挥中心。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地测科防治水工作制度和职责一、负责全矿井地面防治水工程和雨季“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负责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做好预测预报。三、依据有资质单位编制的探放水设计,结合本矿实际,编制各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与探放水作业规程,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时补充修改。四、负责依据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对每个工作面确定探水孔角度、位置。五、负责组织对探水完成情况的现场验收工作,将验收结果报安全指挥中心。六、
3、汇总探水班报表,填写日报表并报安全指挥中心、值班室审查。七、根据掘探日报表和分管领导安排,下达掘探通知书。3 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矿井每月进行一 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为此,结合山西显王煤业有限公司防治水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1、每月月初,由地测科长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月回采、掘进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判定出存在水患威胁的地段与水患的威胁程度,并做出分析记录。2、针对排查出的水患问题,下发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作好整改措施;水情水害预报单必须由主管领导与科长审核签字,并报安全指挥中心。3、安全指挥中心指
4、定具体的排查负责人与整改负责人,负责对隐患地点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排查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检查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是否完好、排水能力能否满足最大涌水量要求,是否备有应急设备;对出水要查清水源、出水位置、水量。4、地测科要不定时的对全矿各个地点进行动态排查,掌握一线实际资料,发现问题与时汇报给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对问题给出定性结论,以指导安全生产。5、每年雨季来临前,地测科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应对工业广场与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沟渠的泄水能力与堵塞情况,洼地与积水坑塘进行调查。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组织人员检查地面防洪和防雷电情况,发现
5、问题与时处理。每年5月底以前必须准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和工具,专库放存,其种类、型号、数量应登记造册。6、井下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当采掘工程接近积水区时,在掘进之前,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按设计打超前探水钻孔;打钻时地测科必须派人现场跟班,密切观察打钻情况,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打钻工作完成后,要不定期对出水量进行观测,并对设计和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每次打钻前,先要检查排水设备的最大排水能力,只有在保证满足最大出水量的前提下,才能开孔打钻。7、地测科应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薄弱环节详细了解,经常下井检查泵房水泵的数量、排水量、效率、更换情况;检查水仓的淤积
6、情况。4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
7、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一、
8、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5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地测科是矿井防治水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科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地测科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与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与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
9、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 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科必须与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
10、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六、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6 探放水工作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探放水实施方案 1、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30米(或地质构造己控制)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巷道(煤巷)都必须进行探放水作业。 2、进行探放水作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进行打钻探测时要执行“探60米,掘30米”的原则,即巷道掘进时探测60米显示无异常时方可掘进,且不能超过30米,若工作面打钻条件较好,可以尽可能的延伸打钻距离,但掘进距离与探测距离之间不能少于30米。 4、各掘进队组要成立探放水管理小组,制定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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