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8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北京宾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断提高我公司现场管理水平,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提高经济效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北京宾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第一章 总则一、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宾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项目部)。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决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
2、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编制本制度。三、各单位一把手,是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人。四、北京宾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搞好班前、岗前和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六、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制度规定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七、各项目部应依据本制
3、度结合现场实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八、为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健康和安全,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范和处罚违章人员、隐患不整改单位、事故单位及其负责人,奖励安全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九、公司建立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规范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十、公司建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工程用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警卫人员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方案、预案编制、消防保卫措施、消防器材、工具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道路和通道要求、工程动火及警卫人员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十一、各单位在施工中,必须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工程、深基础施工、起重吊装、群塔作业、大型构件、设备安装,支搭拆除高大、异形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措施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危险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组通过论证实施。十二、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一式两份并履行签字手续。十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料具、场容场貌、环境保护、环卫卫生的管理。十四、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各
5、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组织,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十五、各施工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支持安全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十六、开展施工现场达标管理和开展创建“安康杯”、“文明安全”工地“绿色环保”工地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外部形象。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领导编制本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三、审批本企业生产建筑计划
6、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审批和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基金。四、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五、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六、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中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管理,解决安全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提出的实际问题。公司总工、主管技术安全副经理: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公司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安全领导责任。二、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三、组织编制和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
7、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四、审核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突发(事件)事故响应与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五、组织编制和审核安全操作规程,主持和组织重大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六、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七、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相关项目部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八、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九、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一、
8、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主管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查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和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四、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队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五、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六
9、、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筑分公司经理: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务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二、设置并配齐所辖在施工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三、检查和督促在施工程项目部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四、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领导、组织
10、和实施对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属在施工程项目部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止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务工人员的违章操作。六、发生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项目经理:一、对承建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监督其实施。三、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按上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四、完善
11、外施单位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按制度规定对务工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五、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六、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投入和使用,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和完好。七、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按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八、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九、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认真整改上级检查提出的事故隐患,按规定时间实施隐患整改回复。十、发生事故,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抢
12、救工作,及时上报,配合上级的事故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一、对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过程情况,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三、参加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四、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领导执行。关注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五、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
13、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六、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七、参加、配合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工长、施工员: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行为。三、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
14、合安全要求,督促班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在组织生产施工时要做到不违章指挥。四、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指导和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接受上级安全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和及时解决作业中的不安全问题。五、检查和监督班组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六、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全力抢救事故伤害人员,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项目部安全员: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卫消防及文明
15、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方案、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三、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制止和处罚安全违章行为。四、督促项目部有关工种认真整改隐患和问题,对政府和上级安全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按期进行整改回复。五、教育现场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纪律,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六、负责工程项目部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七、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上报,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具体负责落实工作。工种班组长:一、认真执行安全生
16、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二、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提高安全自保和自我防范能力。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蛮干。四、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五、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六、发生因工伤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工人: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三、发扬团
17、结友爱精神,在生产中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严禁拆改。四、对不安全作业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五、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外施单位负责人: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所属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二、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所属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三、保持所属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项目部通报,批准后新来人
18、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四、根据项目部的交底向所属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监督其认真落实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所属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项目部领导。六、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质量部: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二、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
19、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工作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三、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四、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五、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六、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设备材料部:一、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二、对购置、自有、转租的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检查、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
20、。三、对设备的租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整完好、安全可靠。四、严格挂靠起重设备管理,完善挂靠安全协议、管理台帐及设备安全状况跟踪检查,督促挂靠单位(个人)按期进行设备检测,确保起重设备安全、有效、完好。五、对新购进机械设备及大修、维修、外租回来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并进行鉴定验收。六、对购置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的质量负责,购入时必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抽样实验,回收后必须检修。七、确保安全防护材料、设备符合安全法规、标准、规范的质量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
21、的材料、设备及时调换并撤离施工现场。八、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九、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保管,对物料运输加强管理,保证运输安全。十、发生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参加事故调查,从事故设备、材料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工程预算部: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二、编制工程预算时依据安全法律、法规确认提取安全防护投入预算,并对其计划、使用情况实施部门监督。三、签订施工总承
22、包协议时,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它应予把关事项。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工程。四、签订工程承(分)包协议时,要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内容,分承包协议中应有劳务管理的条款要求。五、对已签订分承包协议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分承包单位在履行协议,特别是安全生产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并与安全职能部门实施信息交流与沟通。财务部: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贯彻到财务工作中。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三、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23、,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四、实施安全生产经费优先保障原则,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使用情况实施审计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五、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励、罚款手续。综合办公室:一、学习、熟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二、及时接收、转发、下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和相关活动信息。三、实施公司机关办公、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机关人员值班和警卫值勤管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治安保卫环境。四、协助支持安全职能部门搞好安全教育培训,
2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五、适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保证机关饮用水的供应与卫生。安全生产部:一、积极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三、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参加、协助项目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遵纪守法教育,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公司重大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五、参加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初步审核。六、参加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单
25、位或人员解决落实。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制止安全违章行为;对严重违章和拒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制度规定的处罚。八、监督项目部按规定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九、检查和监督项目部按资料规程整理安全内业管理资料,并提供指导和帮助。十、深入施工现场研究不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对隐患严重且不认真采取措施整改的现场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十一、协助公司领导,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及时报公司领导,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十二、参加因工伤事故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
26、生的防范措施,并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工会:一、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女工和职业病防治等实施监督。二、参与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查。三、协助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重大安全生产专题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导项目部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监督员”组织和“农民工夜校”,支持、协助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五、监督和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向务工人员发放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
27、六、发挥施工现场工会小组在安全生产中作用,作好女工“四期”保护,努力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业余生活环境。七、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和监督。第三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伤亡和其它事故发生,确保务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安全生产部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对项目部进行施工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一、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现场管理四项管理标准中的十项检查内容及上级要求的其它内容。二、十项检查表中规定的内业
28、管理资料。1、公司每个月对在施工程实施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检查。2、检查应当有文字记录、书面反映检查结果。3、公司实施项目部隐患整改回复措施。三、检查的组织实施与检查结果处理:1、工地自检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下,由项目部安全员实施。工地自检每日一次,每半个月填检查表检查一次。安全生产部对各项目部检查时,有关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电工组长、架子工组长参加。对施工现场实施检查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对工地发布隐患整改或填表检查时,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在隐患通知或检查表上签字,拒绝签字时,检查人员应以文字形式予以记载。项目部负责人不在现场时由安全员代签,并将检查记录交项目经理过目,项目经理应就整
29、改问题做出工作安排。2、对构成事故隐患工地发出的隐患通知书,一式三份,一联存档,二联上报公司领导,三联交被检查单位用于整改和存档。项目部应于检查整改通知规定限期前向公司回复整改情况。检查人员在规定的整改期满接到项目部整改回复单后,必须对隐患整改情况实施复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认真执行整改、现场隐患严重、管理混乱的工地,安全生产部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规定执行处罚或作出停产整顿的决定,并报上级领导。安全生产部坚持“严格要求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安全执罚与宣传帮助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3、对各项目部实施检查,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或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检查结束时向被检
30、查单位交付检查隐患整改回复单。安全生产部对项目部(含外施队)实施安全违章、隐患(事故)罚款,被罚单位应在7日内交付罚款,7日后将罚款通知书移送公司财务部执行。被处罚单位或个人拒绝在罚款决定书上签字的,不影响处罚的执行。4、在适当情况下,安全生产部按季度或半年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参加联合检查。5、对安全管理人员在实质上不落实、不到位或因兼职不起实际作用的项目部(工地),凡发生因内业资料管理不合格、无内业资料或因其工地隐患多、管理混乱,被府有关执法机关处理,公司不予说情、提供帮助和服务。四、在做好定期检查时,安全生产部和各项目部还应依据建筑施工特有的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季节特点和上级工作部署组
31、织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五、必要时,公司通过会议或书面形式通报和公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六、公司监督检查记录表、检查隐患整改回复单及施工现场安全违章罚款决定书附后。检查隐患整改回复单公司安全生产部:接到你部 年 月 日发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后,我项目部对整改通知所提到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复查:整改结果: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职工安全生产、安全自保意识和安全自我防范能力,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2、(以下简称本制度)。一、安全教育对象和培训时间1、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2、公司及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证书后,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公司其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挂钩工、起重卷扬机操作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正后,除按规定时间进行操作证复审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5、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5学时。二、建
33、筑施工现场新进场务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实施培训考试合格登记造册,个人签名后存档备查。项目部对安全教育、考核及结果的质量及有效性负责。入场三级教育内容: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3)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特点,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事故案例、事故急救措施。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内容:(1)介绍施工现场项目工程概况;(2)施工生产中容易发生的五大类事故,及事故控制预防措施;(3)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1)本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及范围;(
34、2)本班组施工作业中容易发生的事故和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3)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4)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作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实施入场教育后,项目部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考核要严肃认真,不得走形式。三、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形式1、安全广告、标语、宣传画、安全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牌、展览、黑板报等;2、安全专业知识讲课、讲座、演讲、经验介绍、现身说法等;3、班前班后会、专题座谈会、事故现场会等;4、安全知识(口头、笔头)竞赛、安全(消防)技能竞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其它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评比等;5、采取看电影、观看安全知识录像、安全教育
35、光盘等手段,使安全教育寓教于乐;6、文艺演出式,以安全为题材编写和演出相声、小品、话剧等教育形式。四、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的实施1、坚持做好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以施工工种班组为单位,重点讲当日生产施工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安全问题,搞好危险预知教育,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并督促工人按制度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班前教育时应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个人不安全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制度,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接近复审日期,要督促其按时参加复审。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操作。3、工程竣工撤场前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针对撤场前和节假日前后工人思想动态、心
36、理状态适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4、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应知考核教育要有的放矢地针对实际,让各工种人员熟悉本工种安全工作特点、防范措施,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五、公司和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应有教育重点,每月要有教育内容。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和修改教育计划。六、安全生产教育的实施应及时予以记录,记录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采用文字附加影像记录材料。安全生产教育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于积累管理资料或供特殊情况查证时使用。七、本制度在执行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八、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安全
37、生产奖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决定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为保障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务工人员的安全行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个人违章行为处罚:1、一切进入施工生产区域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施工人员,无论是结构施工,还是基础装修施工,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头顶安全帽不系下颏带罚款30元。2、进入施工区域不准赤背、赤脚、穿拖鞋、女工不准穿高跟鞋,违反其中一项罚款50元。3.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的电工、架子工或其他工种人员,在无法
38、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4、严禁作业人员特别是电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和从事2m以上高处作业的其他人员,酒后上岗操作,违者罚款100元。5、禁止任何人乘坐井字架、龙门架吊笼上下建(构)筑物,对违反此规定的乘坐人员罚款100元,卷扬机操作人员罚款200元。6、吊笼就位不使用保险托杠,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7、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不同特殊工种不得从事本工种以外的特殊工种操作,任何人不得指派无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违反其中一项,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使用假证、非本人操作证、过期作废操作证按无证处罚。分包单位使用无证、假证、过期作
39、废操作证经检查提出后仍不整改,每发现一人罚款5001000元。8、电工、电气焊工、蛙式打夯机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违者罚款100元,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全的,按50额度罚款。9、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网、脚手板、防护栏等)、消防器材、灭火工具及安全警告标志,未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由相关人员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经批准临时拆除,当工作完毕不予恢复原状的罚款100200元。10、电工人员或其他用电人员在没有正式电源插头情况下,将电源线头直接插入电源插座使用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属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处
40、以50元罚款。11、电工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操作,不按规范、标准要求操作致使现场电源线路、临时设施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检查发出限期整改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整改,给予责任人员100200元罚款。12、架子工种人员违反脚手架支搭规定,致使脚手架支搭、安全网布设及作业面防护存在严重隐患,经检查提出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后,无实质性改观,对架子工给予100200元罚款。13、施工工地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不得擅自接线使用电褥等其他电热器具和安装电风扇。违者每人罚款50元。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在木工场、木料堆放地
41、吸烟,每人罚款100元。15、任何工种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不得往下方投掷工具、物料,违者罚款50100元,造成人员伤害的,视情节给予300500元罚款。16、项目部不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建立内业管理资料,内容严重不齐,资料、签名弄虚作假,对安全员罚款200500元。对个人罚款的执行,由决定处罚部门签发罚款决定书,经被处罚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处罚决定部门送交公司财务部执行。被处罚个人单位确认后应将被处罚人员罚款事由及处罚金额详细记录以便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二、对施工单位(工地)处罚规定:1、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工地)必须给工人配齐安全帽,并督促工人按规定戴好,现场检
42、查时,20以上工人不戴安全帽,对施工单位(工地)罚款1000元;50以上工人不戴安全帽,对施工单位(工地)罚款2000元;工地无一人戴安全帽,对单位罚款10002000元,未配发或未配齐,对单位罚款20003000元。因安全员不负责任,不严格要求、管理致使施工现场安全帽佩戴率不足50,对安全员罚款100200元2、按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工地)必须向电工、架子工、电气焊等工种人员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发放或超过期限不发放,让工人在危险场所和环境操作,或经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书面提出后仍不发放,对单位罚款10002000元,向工人发放质量不合格的安全帽,按未发安全帽处罚。3、基础土方开挖必须
43、按规定系数放坡,无法放坡的须采取有效的支撑措施。不按规定放坡,又不采取其它有效措施,致使工人在危险状态下作业,经检查提出后仍不整改的,对施工单位(工地)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4、不按操作规程支搭脚手架、上料架及其它类型脚手架且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公司检查并发出整改通知后,仍不采取整改措施,对施工单位(工地)给予20003000元罚款。5、脚手架作业面不铺脚手板或不铺齐脚手板,存在严重防护缺陷并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经检查提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施工单位(工地)给予20003000元罚款。6、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工具脚手架,凡高度在4m以上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挂3m宽水平安全网(高层
44、建筑支挂6m宽双层水平网,且每隔四层再固定一道3m宽水平安全网);普通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必须自扫地杆起逐层设密目网全封闭;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超过3m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违反上述要求,经发布整改通知不改的,对施工单位(工地)罚款10003000元。7、建筑物首层出入口(非出入口封闭严密),位于塔吊回转半径内的施工机械、工种加工场、井字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及现场内人行通道均须按规定支搭符合标准的防护棚,应搭设而未搭,经检查提出后,仍不支搭,每违反一项对单位(工地)罚款10002000元。8、结构施工中,在条件许可时,应将楼梯、阳台栏杆(板)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按防护标
45、准要求绑设高度不低于1.2m的两道防护栏,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栏板为止。应设而未设,经检查提出后仍未设,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9、基槽(坑)土方施工完毕应在槽(坑)边设1.2m高两道防护栏杆。框架结构楼层临边四周在未砌筑围护墙之前,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砖混结构预留竖向洞口应采取防护措施;楼层地面预留孔洞应予防护,违者对施工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应设而未设或经检查提出后仍不整改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2000元罚款。10、井字架、龙门架应按规定设置缆风绳和地锚,吊笼应设活动门,吊笼就位时,必须使用保险托杠,上料平台两侧须设防护栏,各层上料平台外侧及电梯井口
46、必须设金属防护门防护,未按规定设置,经检查提出仍不整改,对施工单位(工地)罚款10002000元。11、施工现场电源线路不按规定敷设,电源线路混乱,隐患严重;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用电设施及电闸箱内不按规定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不安装二次触电保护器或发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不予修复、更换,工程未竣工违章使用建筑物内电源,非电工人员接线、一闸多控、使用无插头电源线等违反安全规定,经检查不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12、高压电源线路与建筑物间距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必须支搭防护棚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应采取防护措施而不采取,经检查提出后仍未采取防护措施,对施工单位(工地)罚款1000
47、2000元。13、接零保护供电系统不按规定对施工机械、设备、照明设备、电闸箱等进行保护接零;不按规范要求做重复接地,雨施季节不采取防雷接地保护措施,经检查提出整改后不予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14、电焊机、搅拌机、卷扬机、电锯、电刨等施工机械不按规定安装防护罩,经提出后不予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15、塔式起重机实施吊装作业,不设信号指挥人员,经检查提出后仍不设立,对施工单位给与5001000元罚款。16、不按消防法规和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标准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工具、消防设施或工地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经检查提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2000元;发现消防工具、水龙带挪作他用,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17、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指使他人破坏现场,伪造事故现场,嫁祸于人或为了逃避责任谎报情节,指使他人做伪证,一经查实,对责任者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事故单位给予30005000元罚款。三、对事故发生单位处罚规定:施工工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检查人员提出限期整改或采取停产措施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整改和停工整顿指令,导致重伤以上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的,按本规定实施处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