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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协会管理制度。一、 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
2、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及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一) 收文处理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 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2、 收取的文电
3、、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3、 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二)发文处理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1、 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 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3、 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三、考勤制度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4、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调休。3、协会组织的会议、学习、或者其他团队活动应该积极参及,如有事请假须提前向专职副秘书长请假。4、协会全职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专职副秘书长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考勤纪律的,三次以内口头警告,达到三次以上的可予以辞退。5、工作人员需要休假、请假的,填写工作人员休假请假申请表,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6、因情况紧急如急病、临产等,无法提前办理休假、请假报批手续的,须先口头报告
5、并说明原因,补办手续应在上班后的3天内补办。四、财务制度(一)财务原则1、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单位经济实力为宗旨。 3、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协会运作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4、协会必须按国家规定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妥善保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的使用坚持“量入而出,略有结余”,“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一
6、切开支必须合理合法,并附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如财务人员审核后确认开支或凭证不合法,则不予报销。5、任何支出或借支及预付款、定金的,财务审批权限如下:所有财务报批由会计审核后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二)收款制度1、 协会的收费必须由两个工作人员完成,一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开具票据,一人负责收费并保管好款项,当所收款项达到壹仟元以上时,应及时返纳开户银行。月末由出纳统计当月开具票据,经会计复核确认后,将所收款项全部存入协会账户并将相关单据移交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工作。2、协会应严格按照法定的业务范围收取有关会费及款项,任何人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收取非正常业务产生的任何费用,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挪用协会款项
7、用作其他用途。(三)采购制度1、协会常用的办公用品、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2、协会委托外单位办理的业务如印刷、广告、设计、制作、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项目,必需以协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3、协会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并签订相关合同报专职副秘书长及专职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购置。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四)借款制度1、因公务或出差需要预借现金的,由经办人填写借支单,列明借款用途等,交由财务根据预
8、算情况核定其需借支的金额,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到财务处领取借款。借出的现金,在正常情况下,应在出差回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并清还借款。2、任何人员借出的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作其他用途。3、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五)差旅费(业务)开支管理制度 1、 因业务工作需要出差外省的工作人员,要先拟出差旅费用的预算,由出差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复核,经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再办理借支手续。2、报销时,由出差人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名,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财务人员复核,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报账。本是一次差旅工作的开支不能分开
9、报销,并应在报账时立即清还出差的借支费用。 3、协会人员因公事出差外地,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粤财行2014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出差人员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340元,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包干为每天80元。本市至出差地的往返车费在文件标准内的按实报销,超过标准的由本人负担。 4、会议费参照肇庆市财政局印发的肇财文20141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业务接待费制度1、一般性业务接待应按照以下标准报帐:早餐:甲类(重要客人接待) 20元/人 乙类
10、(业务往来工作的接待) 15元/人 丙类(座谈会工作会议或一般性接待) 10元/人正餐:甲类 100元/人 乙类 60元/人 丙类 40元/人超过以上标准的应说明原因并报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报账。(七)物品管理制度1、为减少浪费,节约支出,准确核算物品成本,购进的物品或物资由专人负责验收、发出及保管储存等工作,并在物品收发存登记簿上做好记录。2、保管人联同财务负责人每年最少一次应实地核查物品,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找出原因并将情况上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处理。(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年终应上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
11、及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检查。2、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九)保密制度 1、协会人员都有保守协会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协会秘密,更不准出卖协会秘密以谋取个人利益,如出现泄密行为,协会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2、协会的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工人员接触,接触秘密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秘密。3、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协会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协会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银行帐户印鉴等;(4)协会规定的其它要保密的内容。(十)财务监督及报告制度1、为了加强对财务使用情况的监督,每年由常务理事会提名推荐三名副会长临时组成监督小组,对本年度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审核。2、年度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在次年2月28日前向理事会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协会年 月 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