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docx
《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docx(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汽车修理厂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目的为加强xxx汽车修理厂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汽车修理厂各部门及作业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进入xxx汽车修 理厂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编制依据和术语3.1 编制依据 (1)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 (3)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3.2 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4详细规定4.1 从事危险品生产的人员必备要求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 人员上岗操作。 (2)必
2、须熟知产品性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熟练、正确地使用消 防与安全设施,当发现事故苗头时,具有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3)操作中能做到严、细、稳、准,对危险品应轻拿轻放。当发生异声异状 时能立即停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然后报告班组长,事后做出完整的记 (4)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现场交接班制度、工艺纪律,能严格执行工艺指令和安全操作法,不自由操作和未经试验批准轻易改变工艺规程。工艺记录、交 接班记录填写准确、及时、真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弄虚作假。(5)关键岗位(起爆具生产熔药、混药,导爆索生产覆塑,雷管生产装压药、 卡口等工序),必须配备思想、技术、身体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并不得随意
3、调动。 4.2 安全用火管理 (1)在xxx汽车修理厂下属单位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 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 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5)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 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票”实行统一格式。 4.3 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
4、动火 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 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用火作业要求5.1 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 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 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 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
5、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 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 多点用火。 (5)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固定 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6)装置进行大、中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 区,并加盲板与装
6、置隔绝。 (7)进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 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9)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带有车辆防火措施。 (10)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车辆进入区域作 业申请书;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行车路线,对车辆状况和驾驶员持证情况进 行检查审定后进入。 (11)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运行 的易燃易爆生产区域。 5.2 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7、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4)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用火监护人资格。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 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 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培训。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 人培训。 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 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 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
8、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 离开现场。 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用火部位与工业用火申请报告不相符合,或者 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 停止用火;对用火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 报告有关领导。 5.3 用火作业许可(用火作业许可证) (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 要妥善报管。 (2)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 (3)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
9、理制度。 用火作业审批(1)特殊危险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危险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 的领导负责组织施工用火作业,由施工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票”,经施工单位主 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后上报。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企业主管安全生产领导、 董事长批准,或由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签发“用火作业票”。(2)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用火作业前,由施工用火单位组织有关人员 进行现场调查、协商。制定用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生产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或由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 签发“用火作业票”。 (3)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填写“
10、用火作业票”, 制定用火措施;用火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查后,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用 火作业票”。 (4)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 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 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 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工业用火申请报告不用火、用火监 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 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 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
11、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工业用火申请报告”,停止用火, 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附则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 保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xxx汽车修理厂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xxx汽车修理厂 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 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引用标准(1)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业安全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汽车修理厂 危险性 作业 安全管理 制度 汇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