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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五、地质测量副总岗位责任制六、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七、相关厂、调度、处、室、段队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二章 水害管理制度 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
2、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党委书记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干部职工水害防治培训等事项。
3、 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的教育宣传,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人员要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的顺畅。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对上个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和安排。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以及防断
4、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组织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推广应用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组织技术攻关。 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好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3、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 4、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
5、公室对各采掘面的水情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对探放水及入井职工的防治水安全培训工作。 五、地质测量副总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相关规定,组织全处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和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每月组织开展全矿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
6、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六、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规程,按照防治水规定实施细则开展防治水工作,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3、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协助处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隐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处长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面进行水害分析及预测预报,对
7、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处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矿井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七、相关厂、调度、处、室、段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1、机电厂负责矿井各排水点、采区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采区
8、变电所、泵房等机电设备的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处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范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部门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断面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水仓附近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制定防突水预案。 3、调度指挥中心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井下公共区域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理污水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
9、效容量的50%以上。 4、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全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掌握水情变化规律,及时下发水情预测预报,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业务管理。 5、供应处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6、安监处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7、安装队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8、通风段负责探、疏放水工程的施工管理以及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9、各施工段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10、每一名职工都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第二章 水害管理制度 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
10、管理。 2、分管技术的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
11、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矿长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矿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2、 根据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和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
12、。4、矿总工程师每月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并有隐患排查记录。对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水害防治工程应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总结。5、地测机构必须认真收集、调查和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水文地质资料及废弃老窑情况,编绘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6、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井田内有与河流、溶洞、强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导水陷落柱时,必须查清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7、矿井排水系统应按
13、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特殊情况下排水需要。8、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9、矿井在雨季前,应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10、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
14、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11、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应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机构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1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采用钻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质
15、条件:(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时。(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13、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
16、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地测机构提出,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14、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规定:(l)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4)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
17、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墙15、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6、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5)在预计水压大于0.1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
18、,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6)钻孔内水压大于1.5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7、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孔或疏水用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18、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应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下表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
19、套管长度水压()1.03.0钻孔超前钻距(m)10152025止水套管长(m)510152019、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0、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必须钻入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
2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三、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解放受水威胁的煤炭资源,为煤炭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制度。2、认真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建设中采掘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地质构造图,重点加强对含水层、裂隙、孔隙、岩溶、断裂带、向斜、突水点出水特征的观测,坚持每月一次的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及时整理观测资料,为预测预报提供可靠的实际资料。3、不断完善矿井水文地质图纸,运用最新的科技知识对矿
21、井的水文地质特征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水害预测预报水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及时填绘区域水文地质图纸、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纸、矿井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采动面间和产量相关曲线图、矿井含水层等水位线图。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对生产区域进行全面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研究,提出生产区域的年度水文地质预报,并按生产区域采掘工作面的实际进度情况,提供月预报。必要时,提供采掘工作面的临时预报。5、生产中遇承压采煤时,应根据物探、钻探查明的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煤层顶板或底板的富水性,在煤层顶板水充分探放或煤层底板注浆加固后,结合实际观测,提出水文地质预测预
22、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正水文地质预测预报中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临时预报,以保证承压采煤工作的正常进行。6、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生效,并下发各生产区队及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在矿防治水办公室领导下,负责研究水文地质条件及时掌握矿井充水因素。2、每月按时提供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临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隐患区域通知单等,各类预报经生产技术处处长、总工程师审批后,发放有关单位人员签收。每月完成12次测水工作。3、每月会同相关部门对井下排水系统(管路、排水设备)水仓、突(透)水和出水点、穿含水层的巷道、导水断层的揭露点附近等,可能发生水害区域的隐患
23、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内容汇总到防治水办公室。4、防治水办公室对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责任单位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管理,健全记录档案,并确定复检日期,届时,签署验收意见。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5、参与矿井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五、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我公司矿井建设在历史最高洪水水位线以上,不受洪水侵害,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
24、特制定本制度。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 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 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 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巡视 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 24 小时连续 观测降雨量超过 50 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
25、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 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 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 “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 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 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 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 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