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护管理规定.doc
《安全生产监护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监护管理规定.doc(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监护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条 监护人职责(一) 属地单位监护人职责1. 确认监护作业的票证办理齐全;2. 检查确认作业地点、内容、人员与作业票证填写内容相符;3. 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工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4. 监督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到位;5. 检查确认作业人员的入厂证、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证等相关证件;6. 检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7. 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单位的违章作业,对于不听劝阻的作业单位有权停止作业;8. 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和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作业,及时进行相关报警、人员疏散、救援,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操作卡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9. 作业结束
2、后与作业人员共同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确认。第二节 安全监护管理要求 第二条 安全监护范围(一) 按制度要求需安全监护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挖掘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放射性作业、管线/设备打开、带压堵漏、易燃易爆场所机动车辆进入;(二) 根据规程、规定其他应设监护人的作业(操作);第三条 监护主要内容(一) 动火作业1. 属地单位(1) 核查作业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提供情况;(2) 对动火周边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工作;(3) 在与动火地点有效半径内进行监护(作业交叉时可合并安排监护人);(4) 核查作业现场工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应做到“四不动火”;(5) 与
3、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必须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6) 核查动火点附近15m范围内的下水系统隔绝或封死;(7) 核查动火点附近设备设施完好,无泄漏;(8) 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毛毡、消防蒸汽、氮气、皮带等消防设备设施应满足应急要求;(9) 核查施工作业用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于安全地点,远离火源10m以上;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放置间距必须大于5m;使用的设备设施有无破损;(10) 动火结束,检查作业现场火种消除情况。2. 作业单位(1) 在与动火地点有效半径内进行监护;(2) 核查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3) 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于安全地点,远离火源10m以上;氧气瓶
4、、乙炔瓶使用放置间距必须大于5m;(4) 核查施工用的设施工器具的完好和完整性,焊接设施完好,线路无破损,焊机接地可靠、防雨罩齐全;(5) 二次回路线搭接在焊件上;(6) 动火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7) 氧气表、乙炔表经过校验,乙炔瓶安装阻火器,管卡固定胶管,胶管不得出现老化、开裂;(8) 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保持直立并有防倾倒措施;(9) 作业人员进行打磨、切割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10) 高处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及以上的动火)必须有防止火花溅落的措施;(11) 动火作业应做到“四不动火”;(12) 动火结束,配合属地单位检查作业现场火种消除情况。(二) 受限空间1. 属地
5、单位(1) 核查作业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提供情况;(2) 核查工艺风险措施实施情况;(3) 监护人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包括氧含量、可燃气体检测仪等),至少1个小时对作业空间进行一次监测,确保氧气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合格;(4) 确认和检查带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如储罐、卧式炉、干燥塔等,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切断电源等动力源;(5) 在人员出入口5米范围内并直视人员出入口、安全绳;保证与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随时联络,必要时应配备对讲机;(6) 确认和检查切断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的盲板,出入口畅通无障碍物;(7) 核查应急设施的完好情况;(8) 核查作业人员数量。2. 作
6、业单位(1) 核查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2) 核查施工用工器具完整性和完好情况;(3)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应检查电源线路上锁挂签;(4) 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可靠的安全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身上的安全绳进行沟通联络;(5) 防爆场所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对进出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清点;(7) 核查施工机具设施未遗留在受限空间;(8) 协助属地单位进行受限空间动态气体检测,确保氧气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合格。(三) 高处作业1. 属地单位(1) 核查作业区域的环境、安全条件提供情况;(2) 核查工艺风险措施落实情况;(3)
7、核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带的佩戴使用情况。2. 作业单位(1) 核查施工用工器具完整性和完好情况;(2) 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架子工证上岗作业;(3) 核查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4)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内;(5) 作业前确认脚手架合格证合格有效;(6) 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7) 安全带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8) 安全带使用时必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
8、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9) 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需在高处行走时,作业必须要有生命线和作业平台;(10) 禁止带人移动梯子;使用人字梯时应放置稳定,并有专人扶持;(11) 高处作业需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2)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13) 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14) 进行高处动火作业,照明线、焊把线等电缆线不得搭接、缠绕在金属管架上;(15) 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
9、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四) 临时用电作业1. 电源接引单位(1) 负责作业单位临时用电的接引、拆除的施工监护;(2) 核查接引、拆除的作业人员持有电工作业证有效合规;(3) 核查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满足爆炸区域的分类要求;(4) 核查接引、拆除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做好安全措施;(5) 核查临时用电线路的耐压等级;(6) 核查临时用电的保护开关;(7) 核查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漏电保护器;(8) 核查配电箱的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的锁具、防雨、防潮措施;(9) 核查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监护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