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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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工程概况马鞍山昕源佳苑,位于红旗路与九华路相交处之东北角。该小区地势较规则四边形,场地地势平坦,北部略高。本工程为小区6#楼位置详见平面图,该建筑为十二层(含跃层)地面以下为自行车库(南北埋深分别为1.4米、1.0米)。建筑面积为7794.1(含阳台面积314.49),为砖混结构,建筑高度为35.5米(电梯机房高度未计入),属二类高层建筑。本工程设计的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1.300m ;该基坑开挖深度分别为-5.5 m、-4.5m.-4m.-2.7m.-3.5m,局部开挖深度-2.7m-3.5m。 本工程设计单位由马鞍山十七冶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研究所设计,勘察单位由化工
2、部马鞍山地质土质工程勘察研究院勘察,结合本工程场地地质的特殊条件,采用静压桩桩基础。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目标:积极改善安全卫生条件,消除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安全风险;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一般伤害事故,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达到“安全员工满意、环境社会满意”。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第一节 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项目安全员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对项目安全管理运行的有效性负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技术第一责任人,
3、对项目生产技术的安全及措施的有效性负主要责任;项目施工员应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负主要责任;项目质量员对工序质量安全负责;项目材料员对各个工序中材料质量安全负责;项目治安员应对项目火灾、治安纠纷防治工作负责;观砌(翻样)应对本工种施工作业环境、操作工人作业行为、工序质量的安全负责;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体员工必须对自身作业行为安全负责。第二节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规定,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起草、审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按期分步实施。3、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
4、章制度,并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制约和激励机制,奖励先进,纠正、惩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因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致使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或损坏本工程形象、信誉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查处、追究,并依据权限,按企业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惩罚。4、及时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5、项目部实行每周安全检查制度 ,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标化工作及对事故隐患的预防、控制,进行研究和处理。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条件制度项目开工前,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与分包均已签订
5、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得到有效分解落实。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已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健全。3、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尤其是按标准配备的安全员已到位。4、危险源辩识已到位、环境因素识别已到位并建档,各类管理方案齐全有效。5、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开工后即将以有的专项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并明确落实责任人。6、施工现场“一图九牌”已按集团公司样本设置到位;文明施工基本条件已按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安全目标要求执行。7、施工机具与安全防护设施已按工程实际需求及标准投入配备到位。第二节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项目开工前,项目有关职能部门(经营、工程
6、、技术等)必须对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综合交底。经营部门应把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进行交底;技术部门应把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计划等进行交底;工程管理部门应对确保合同履约的各项主要措施(技术措施由技术部门交底除外)、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及相应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交底,交底履行签字手续。2、项目各工程分部施工前,项目安全员应根据项目危险源清单、分部工程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环境情况,对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分部综合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3、项目施工过程中,在安排作业任务的同时,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关砌、翻样)必须根据项目分项的不同特点、季节变
7、化、变换工种、作业环境情况,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对作业班组全体操作人员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交底双 方履行签字手续。4、安全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内容及要求进行。一般应包括:分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作业危险源、危险部位及其防护要求与措施,施工环境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要求,特种作业时安全监护人员、物资准备等。5、高层、复杂、特殊以及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安全措施,按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子公司(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先向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以及有关的管理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员逐级详细交底到操作班组及每个操作人员。第
8、三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落实工作。2、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填写安全教育卡,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3、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子(分)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对进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4、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二级检查、考核、验收。公司对项目实施的安全教育及班组进场安全教育进行检查、考核:有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验收,凡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或验收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行施工。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9、训。1、对电工、人货两用电梯、塔吊、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劳动局、建管局)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2、对违章作业的特种工作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严肃处理,再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返岗。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处统一管理。4、日常安全教育。5、对违章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由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对事故责任者要进行离岗安全教育。 第四节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对员工组织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考试。2、施工项目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必须符合劳动分包控制程序(Z
10、CJ/QSP206)的有关要求。3、项目部必须建立现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台帐,办妥就业证、暂住证等必备文件,花名册中人员必须经分包单位确认。4、所有劳动者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生产作业前,必须经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者必须有劳动或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第五节 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1、努力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职工健康。2、本项目部与各生产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必须有卫生保洁的明确规定和要求,落实卫生责任人。3、落实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作业场地等区域的卫生负责人,制定卫生保洁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清扫。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区域设施完好。4、
11、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制定、落实防止蚊蝇孽生措施,消灭“四害”,定期下药,保持整洁。5、高层建筑施工楼层内设置临时小便处,做好排污措施,有专人负责清扫。6、职工在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卫生制度,不乱扔乱倒垃圾,及时做好落手清,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整洁。第六节 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固定的定型化围挡,并按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布置、美化、亮灯。2、设置排水及泥浆沉淀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管和排入河道。3、现场材料运输密封,车辆净车出场,禁止沿途抛洒滴漏。4、施工外架外侧用
12、密目网全封闭,建筑物贴近行人道时应根据建筑高度设置防护安全棚,防止落物伤人。5、积极搞好社会关系,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必要时及时提出警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七节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制度1、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2、按照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安全分项工程检查与验收必须满足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有关要求。4、塔吊、人货梯等分项的基础、附墙措施有强度要求时施工过程中必须具有该分项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的具体证据,如基础验槽记录、模板复合记录、钢筋检验记录、砼强度报告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等。第八节 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内容:以JGJ59-99标准为
13、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后整改,复验达标合格后方可复工。2、各级检查应由项目经理领导,以保证检查的权威性。3、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罚。第九节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有专人(机管员)负责项目所属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定期搜集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记录。2、机械维修保养的要求根据机械的具体要求进行。3、机械运行情况由运行人员负责记入机械运行台帐,定期叫项目机械管理员搜
14、集存档;运行记录台帐应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内容。4、不执行机械运行制度,造成事故,后果由机械操作员负责;运行中发现安全隐患报告不排除即投入使用,造成后果由项目负责施工的主要人员负责。第十节 支模架搭接验收制度1、支模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格。2、支模架搭设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并直接向操作工人交底,项目部应做好书面交底记录并签字。3、支模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浇筑砼、网架安装等)。支模架验收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4、支模架验收时应以支模架搭设专项方案为准则,检查现场实际搭设情况与方案的符合性。同时还需形成验收记录。第十一节
15、 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1、工程开工后 两个月内(特殊情况可顺延,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由项目部提出申请,职能部门验收后,报公司工程处备案。2、验收的标准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实施细则。3、验收采用评分表形式分项打分;评分按JGJ59-99标准表计分,验收情况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70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4、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部应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对三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二节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在施
16、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定期考核。第五章 安全生产具体措施第一节 施工用电支线架设: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进线加滴水弯。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现场照明: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质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意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4、室外
17、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架空线: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2、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质,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的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质。3、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电箱:1、电箱应有、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5、配电
18、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的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7、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8、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接地接零:1、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二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2、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接地线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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