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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公司组织管理3第二章 行政工作管理规定4第三章 文件管理5第四章 保密制度6第五章 会议制度8第六章 印章管理制度10第七章 档案管理办法11第八章 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13第九章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14第十一章 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20第十二章 物资管理规定21第十三章 小区住房管理办法25第十四章 公司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27第十五章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28第一章 公司组织管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做到指挥灵活,信息畅通,协调一致。第二条 通过方针目标管理及各种经济责任制考核,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三条 本
2、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机构设置不搞一刀切,不搞上下对口,不因人设事。第四条 贯彻“责权统一”的原则,对部门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合理分工。第五条 逐步完善各部门、各员工的工作标准,并严格考核,以提高服务、业主、客户满意度为中心。第二章 行政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连续性、持续性和高效性,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行为,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特制订本行政工作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人员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五大管理职能,包括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各服务部门经理。 第三条 行政管理工作恪守面向大局、服务公司、着眼基层、实事求是的工作思想,积极参与
3、解决所辖范围内的各种问题。 第四条 公司组织机构实行直线职能形式。整个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集中统一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各部门经理应用好用足手中权力,发挥最佳管理效益。 凡牵涉到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或利益不能协调时,应及时汇报总经理办公室;重大、紧急事件时,可越级向上反映。第五条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办事精练、高效,戒拖拉、推诿,做到工作一日清,碰到问题沉着、冷静、果断。 第六条 办公场所做到整洁、卫生,办公人员需暂时离开办公室半小时以上的,须将办公桌上文件资料整齐并统一放置办公室靠墙一侧。办公人员在下午下班后必须清理办公室。第六条 办公室人员工作规范:一、工作风纪1、办公室工作时间,员工应积极
4、开展有益工作的沟通交流,但不得妨碍工作,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串岗闲聊,需要离开时根据情况,或向上级领导请示,或知会同事,应在“人员去向登记册写明去向”2、保持办公室整洁,上班时间请勿在办公区域进食物、吸烟,影响他人工作。3、注意保密。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持公司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务请保管好本人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有机密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对非本人职权范围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发现有泄密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如有泄密实践发生,按上级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处理。二、 礼仪仪表1、员工上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5、讲究文明礼貌。同事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相互帮助。2、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暂时未发工作服的员工应穿与工作服近似的服装)并保持服饰整洁、得体(公司人员周六、周日允许穿便服,但不得穿短裤、无袖衫、超短裙、拖鞋,保安员等工种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其具体规定执行。3、员工上班时需注重个人仪容仪表,保持头发自然干净,男员工不蓄长发胡须,女员工不浓装艳抹。4、员工应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准备,准时上岗开展工作,倡导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完成当天工作。5、办公室待人接物要注重形象,上班时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接听电话时不宜电话铃响超过三声,接、打电话一般不使用免提健,应控制音量和时间
6、。 6、上班时间不准串岗,随便翻阅他人办公文件、抽屉。 第八条 公司定时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务必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期间认真做好记录并积极发言,达到召开会议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九条 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报纸、会议、黑板报等宣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公司发展新貌等,开展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 公司有计划地组织各种活动,丰富员工文化小,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后勤管理工作,搞好内部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基础管理。第三章 文 件 管 理 第一条 公司颁布的各类文件对公司内部具有约束性、指导性和强制性,是上传下达公司旨意的有效手段。
7、 第二条 公司文件分为公司文件和部门文件两种,公司综合服务部负责公司文件的草拟、修改、发放和存档和控制。 第三条 涉及部门以上的文件,原则上由部门提出,公司统一发文颁布。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颁布的文件,必须抄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存档备查,各部门涉及规章制度、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条例,参照公司统一颁布的制度制订,并经公司综合服务部核稿方为有效。第五条 各部门应积极主动传阅有关文件,并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各部门应有完整的文件登记、收发、阅读记录,如有异议,在两天内向归口部门提出,直到解释圆满。第六条 文件传阅后要求妥善保管,不得遗漏和丢失。各兼职文书、记录管理员应积极主动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此项工作。如发现
8、遗漏和丢失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第七条 文件行文管理程序和要求:一、 拟稿:根据重大决策内容,有必要下发的,应指定有一定业务素质人负责拟稿,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实际,语句通顺,通俗易懂。二、 核稿与签发:一般情况下,各种文件拟稿完毕后,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核稿,无差错后方可由主管人员签发,涉及面广的,应有会签记录。三、 文件的下发:文件必须手续齐全,打印完毕后,及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下发时,做到有专人收签名,不经签名不发,发文簿及收文簿清晰。各部门应设收文登记簿,按文号及标题登记,以利于工作和便于传阅。公司综合服务部定期对部门文件进行检查,并作为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第四章 保密制度第
9、一条、保密原则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二、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三、 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
10、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1、绝密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交易商有关资料;人才引进计划方案;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2、机密公司发展规划;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员工个人的薪金;其他机密内容。3、秘密没
11、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其他秘密内容。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
12、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
13、的秘密文件应销毁;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第三条、处罚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第五章 会议制度第一部分 例会安排一、公司会议1、时间安排:每月2次,分别在10日、25日召开,遇其他重要工作或节假日时,或提前一天召开,或延后一至二天召开;2、参加人员:经理、管理处主任(助理)、各部门负责人;二、各管理处例会1、时间安排:每周一次,具体时间自定;2、参加人员:参加人员自定,必要时可请综合服务部人员参加;三、保安工作例会1、时间安排:每周五下午;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保安队副班长以上人员;四、工程维修部工
14、作例会1、时间安排:每月15日下午;2、参加人员:各管理处维修主管(负责人);五、综合服务部工作例会1、时间安排:每月30日下午;2、参加人员:部门全体员工;六、公司培训学习例会1、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2次,安排周二晚上,具体以通知为准;2、参加人员:根据培训主题、学习内容另行通知;第二部分 会议工作规范一、会议前准备工作1、会议召集部门在会议前应确定会址、会期、与会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要时应提前向与会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供相关会议资料。2、综合服务部或会议召集部门必须根据会议安排提前布置好会场,做到会场布置整洁、干净、舒适。3、会前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后会议召集部门应在会前告知会议主
15、持人。4、公司工作例会召开前,与会人员需将工作总结与计划表提前24小时交综合服务部;工作总结请对照所报的计划、会议纪要及总经理临时布置的工作填写,计划总结要写明完成时间,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说明原因;二、会议纪律1、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要事无法参加会议应于会前向综合办公室请假。2、会议召集部门要做好有关会议的各类资料分发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会后记录的整理工作。3、会议主持人应按会议议程执行,要求会议开得简明、有效。4、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吸烟、不得随意离开会场。5、与会人员在会议进行中都必须关闭身边的通讯工具或保持震动状态,原则上不得在会议进行中接听电话。6、与会人员在会中必
16、须讲普通话,汇报工作应有条理,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部门内部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想法和建议,对未完成工作要有弥补措施和善后意见。7、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准时参加会议。三、会后事项处理 1、原则上会后三天内必须形成有关会议纪要(备忘)送达与会部门或人员。2、会议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对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纪要内容进行承办、落实。综合服务部应对会议中布置的有关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催办。3、对公司内重大会议及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有关人员要负责将各类文件原稿、材料、会议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及时收集整理,并报综合部,综合服务部要对这些材料及时进行专门的分类归档。第三部分 会议安排程序一、公司各部门、各
17、管理处所召开的会议由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自行安排。二、公司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一天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会议的正常举行。三、公司常设性会议综合服务部应订出具体的时间、地点,如有特殊原因,取消或延迟召开常设性会议,应及时通知与会部门或人员。四、在会议过程中,主持人应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五、会议纪要的起草、发送要及时准确。部门内部会议纪要应于次日发到部门内所有员工手上,并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公司工作例会、临时性会议纪要应于会后三天内发送到各相关部门。六、公司各部门对有关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须及时组织部门员工传阅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七、公司各类会议原
18、则上应按规范及安排的程序进行,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八、对会议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对违反上述规范及程序的,会议主持部门应追究责任,对有关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10-200元等处罚。第六章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 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公司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应
19、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 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第六条 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第七条 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第八条 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第九条 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
20、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第十条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第十四条 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第十五条 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印章管理规定
21、,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第七章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公司档案包括公司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按保存时间分为永久保存(五十年以上)、长期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和短期保存(十五年以下)。第三条 公司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由综合部加强对公司档案管理的领导,负责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以达到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第
22、二章 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和管理员职责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由综合部统一领导,由业务素质过硬,热爱公司的专职人员担任,同时其他各部门要设置兼职的档案管理员。第五条 档案管理人员基本职责:一、认真贯彻公司有关的档案管理制度;二、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三、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全部档案(除公司另有管理规定的特殊资料外)。四、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工作目标、工作程序。第三章 档案的形成第六条 归档文件要求书写工整,图样清晰,材料完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本次活动的真实内容和整个过程。第七条 档案材料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
23、便于保管和利用。第八条 档案管理员必须按公司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定期编制各类材料的归档范围。第九条 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中带回的材料要及时归档。第十条 各项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次年5月份前必须完成归档,公司档案管理员要督促各部门执行。第四章 档案管理第十一条 公司档案管理员必须对公司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按规定进行分类:一、根据公司公司档案分类编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分类编号,并要求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改动。二、分类和编号要遵循材料的形成规律,要求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提供方便。三、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技术性及财务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内容分别归入各类档案中统一编号。第
24、十二条 公司综合部要根据需要编制案卷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分案目录、底图目录等不同形式的检索工具,并且进行档案著录工作,便于查找利用。第十三条 档案保管要求:一、对底图保管必须采取平放或卷放,不允许折叠保管。二、声像档案要统一分类编号,单独存放。三、实物档案要统一编号集中保管。第十四条 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经批准后指派专人负责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第五章 移交和利用第十五条 公司档案室要按公司公司档案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有关档案。第十六条 公司档案应简化借阅程序,做到科学而不繁琐,利于公司员工查阅档案。第十七条 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借出,若特殊情况,须
25、由档案主管领导签字,并进行登记,但不得超出三天。第十八条 公司档案原则上不外借,仅供内部参阅。若情况特殊,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可借出复印件,原件概不外借。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综合部。第八章 对外宣传报道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挖掘公司发展中的新闻点和闪光点,积极、客观、准确地宣传公司管理业绩及经营发展的成就,更好地推动并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宣传内容可以包括公司、部门内管理、服务、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如公司管理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方法,经营项目的拓展,业务的突破,以及平时发生的好人好事、人物志等等,还可以是工作中的心得等。第
26、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牟定乾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九章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一、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对合同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根据合同法、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对合同的管理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接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对合同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在本公司范围内,凡涉及到提供服务项目、计价收费、设备和物质采购、工程外包等经营活动的均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后方可实施;各部门、管理处不得擅自签订合同(协议),所有合同(协议)需上报公司,按ISO9001:2000的有关程序
27、及有关制度要求进行评审, 经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凡以公司法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律需请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二、 合同管理组织第四条 合同管理由公司办归口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第五条 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审查公司各类合同是否合法、明确、完整、规范,并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2、为公司其它人员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必要时参加合同的签订工作; 3、负责建立公司的合同统计台帐和合同评审台帐。 4、提出有关合同管理的培训方案并实施,宣传有关合同及合同法知识。 5、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并督促各部门落实、执行好。 6、根据需要依法参加对公司重大合同纠纷的
28、协商、调整、仲裁、诉讼;三、 合同评审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 合同类型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增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纠纷合同,居间合同等涉及企业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合同及协议。第七条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 标的;三、 数量;四、 质量;五、 价款或报酬;六、 履行期限、地点或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九、 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不同性质而要求必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要求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第八条 签订合同前,经办人必须做好合同涉及事项的详细调查工
29、作,如对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认真的审查,不可盲目草率。1、 对方是法人的,要看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参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所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前者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身份证明,后者除授权委托书外,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注重审查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权限范围、有效期限。对方是其他经济组织,要看是否有工商机关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2、 要审查签约对方的注册资金、生产经济能力,以保证公司合同的履行率。3、 在签订前,还应当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商业信誉与合同有关的事项。第九条 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签订,签订时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
30、并对公司负责;有关经办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以委托人名义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责。第十条 合同经办人应对签订合同所要达到的目标有明确有认识,合同的主要、必要条款不能遗留,语义要具体、明确、完整,条款要讲求逻辑性和严密性。在审查由对方草拟的合同时,要从合同共同必备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等方面审查,并可提出本方认为须增加的条款以使本方权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另外,要特别注意分析制约性条款,避免因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经合同管理员审议,并经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呈总经理审批,有必要据相关制度报董事长核准。四、合同的台帐、归档第十一条 合
31、同管理员必须建立合同评审台账,以便于及时收回盖章后的文本。第十二条 合同或协议签章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印鉴保管使用方面的管理制度,未经审查、审批和未经合法程序签订的合同,一律不得盖章;并严格登记备案。 合同文本要合法化,即使用统一文本和经工商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也可使用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标准文本。第十三条 合同、协议签订后合同管理员分类设立台帐,要求台帐内容完备,数据正确,能确切反映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台帐设立应包括合同编号、类别、标的、价款、签约单位和人员、履行期限、签约时间及地点、履行情况、备注等内容。第十四条 合同管理员应对合同正本统一管理并归档,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的
32、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等能反映合同签订、履行等状态的有效凭证,须经登记编号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管理员应认真整理合同文本及所有有效凭证按规定归档。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其职责,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如果合同履行出现异常现象,应依照有关程序提出法律建议或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如果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现象是由于签订或审查合同时相关人员的疏忽造成的则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五、合同的执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第十六条 重大合同签订后生效前,签约人可召集经办、审议人员对合同条款审查的基础上,预测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整理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下发,以便具体执行合同部门
33、找出最佳对策。如有失误,上述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负责,根据合同要求,把具体条款分解落实到当月计划,开始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经办人在合同未履行或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履行情况,以便发现隐患并尽早想办法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或公司法务办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以求与另一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社会、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过错责任,造成合同不完全履行,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应及早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但须权责分明,并采取书面形式;对于对方当事人转让合同规定的
34、全部或部分权责关系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加以识别或纠正,从而对生产经营作相应调整,相应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须告知合同管理员。第二十条 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处理一般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进行。 2、协商、调解由经办人出面,如达不成一致意见,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或公司出面再行协商。 3、合同纠纷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确定使用仲裁或起诉方式解决纠纷的,须由经办人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核准。同时报公司备案。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细则与此有冲突之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日起实施。第二章 采购
35、程序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采购,是指企业为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需要,按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存货的行为。不包括: (一)、书籍(工具书)。 (二)、个人使用的通讯工具、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三)、小车装饰品、装饰材料。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保证采购效率与坚持价、质优先的原则。第六条 公司须设立采购组,并设立采购负责人。采购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各部门上报的经综合部综合平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的材料采购计划,按时间顺序进行采购。 (二)、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 (三)、采购。 (四)、其他相关事务。 第七条 计划外急需(无库存或库存不足)的物
36、资,则必须由需用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填写临时采购申请表,报预算(或计划)部门平衡,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组采购。确实急需的可先采购,但事后必须补好相关手续。 第八条 在进行物资采购时,必须坚持: (一)、随时把握及根据库存情况,按计划采购,少进勤进。 (二)、按规定的质量标准优中选优。第九条 对于需求量大,又易于出现缺口的物资,采用招标、长期的定点与定量供应等方式。第十条 关于供方的确定原则1、竞争原则:即经多方选择(至少比较三家单位),择优采购;2、多因素原则:既要全面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和采购距离等方面因素,做到优质优价;3、相对稳定原则:即供方一旦确定,要立足于长期、稳定,并对其质
37、保能力进行不断开发;第十一条 关于招投标原则和程序原则:“三公开、三必须”:品种、数量、质量指标公开,参与竞争的客户和价格竞争程序公开,竞标完成后的结果公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竞标最低价采购,必须按规定程序采购,必须按要求签订合同(协议)采购。程序:1、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使用部门在对潜在供方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形成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按定点原则由三家以上供方参加竞标;2、有必要的情况下,初步确定的供方须交纳保证金后,才允许参加招投标;3、采购部门应在招投标会前5天向有竞标资格的单位发出招标书,并告知招标会时间、地点;4、采购部门根据各竞标单位递交的竞标书组织招标会,质量、使用部门参与,
38、当场揭标;5、招投标过程采用循环制,下一轮报价必须低于上一轮最低价。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经招标会当场二次报价后的最低价单位作为中标单位。6、采购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由供方按确定价格质量供货。第十二条 关于采购的监控价格监控1、参加竞标的各供方应提供产品价格构成明细,由采购部门负责价格核实及付款方式的评审把关。2、结合市场行情价格动态,必须定期竞价一次(16个月),具体由采购部门确定。合同、协议监控1、合同、协议的评审由采购部门(临时经办人)经办。2、合同的格式、条款由合同管理员把关、修改完善。3、综合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条款、质量保证条款,总经理确认后,经办人交综合部存档一份。第三章 采购物
39、资的验收及价款支付 第十三条 对于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材料的入库必须有质检员检验后,仓管员凭质检单才能入库,并且保证数量、质量的正确无误。 (二)、质检员在验收中,发现物资缺损、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应及时报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处理。(三)、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进行支付。第四章 物资管理 第十一条 物资在验收入库后,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一)、各种物资的存放力求按类分区,尤其是食物与日用品的存放要分开。 (二)、仓库要有必要的消防器材,仓管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杜绝隐患。 (三)、实行日清月结,半年或年终进行清仓盘点。
40、发现损坏、变质、积压等情况应查清原因,由财务部负责,其它部门配合。(四)、坚持定期盘点的制度,保持帐物一致。(五)、登记好物资进、出明细帐。 第(四)、第(五)条由材料会计督促做好。第十二条 对于物资的使用,必须按下列标准进行:(一)、物资领用前,使用部门必需提供内容完整、准确、手续规范齐全的领用凭证,仓管员方可发货,其中单价物资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由本部门经理签名即可,单价在100元以上的物资领用须总经理签名方可发货,办公用品还需由综合部经理签名后方可发货。(二)、仓管员应严格审核上述领用凭证,并严格按照领用凭证及时发放,不得随意少发、多发和随意调换。同时,灯泡、灯管、水笼头、球阀、
41、门锁等物资的领用,必须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三)、领发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清楚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等内容,且办理好相关手续,以明确责任。第十三条 不允许出现出借物资情况的发生。第五章 奖 惩 第十四条 对于在物资采购、处置过程中有舞弊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对于库存物资的资金占用,按公司占用资金项目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第十六条 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的原因,导致物资毁损或失窃等不合理现象的产生,对仓管员处以物资毁损或失窃价值60%的赔偿,主管的部门经理处以40%的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
42、解释权属本司综合部。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第六章 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的权利:1、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2、住户入住时,公司有权要求住户签订入住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与义务、管理办法、约定条款等内容。3、有权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其方式有:批评教育、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取消住宿资格、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等。4、依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费、有偿服务费及其它各项必须缴纳的费用。5、有权清除占用或堵塞公共场所的堆积物及张贴的广告告示等。
43、6、因安全和维修等方面的原因,必要时有权关闭或暂停使用某一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待问题或故障消除后再给予重新开放和运行。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的义务和职责1、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租费协议等,依法经营。2、努力做好小区房屋维修、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交通秩序、清洁卫生、公共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引导、规范住户的观念和行为,创建小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和秩序规范。3、文明工作、规范服务,应体现万向文化,接受全体业主、住户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4、负责小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常住人口管理工作,接受该项工作主管部门经警中队的指导和监督。第七章 住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 住户的权利1、享有对小区内公共设施
44、及公共场所的合理使用权。2、享有按规定手续办好的前提下的居住权,但无权进行转让、转租等。3、享有对房屋内部进行适当装修的权利,但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同时须严格遵守住房装修规定。4、享有对小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5、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工作的监督权和投诉权。6、享有与所交物业管理费相符合的物业服务之权利。第十九条 住户的义务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房租费、水电费等。2、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协助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3、有维护小区消防、治安安全的义务,严禁在小区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利用小区进行赌博、非法同居以及其它非法活动。4、有维护小区
45、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的义务,车辆停放在车棚等指定位置,请务必锁好车辆,关好门窗,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5、有维护小区清洁卫生的义务,小垃圾用袋装好,投放到垃圾箱,不得往楼下抛弃垃圾和杂物;小区任何地方均不能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广告告示;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教育并承担责任;小区内不得乱丢纸屑、果壳、烟头等杂物。6、有维护小区公共绿化的义务,住户应爱护小区的公共绿化,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攀折绿化植物。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条例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修订或补充,具体的管理规定、细则等作为本条例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公司小区住房管理办法终止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修改权属于物业公司。第十四章 公司工作服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统一公司的对外形象,体现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保证公司工作服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员工工作服的联系制作、发放工作。 第三条 工作服发放对象为公司在工作服发放之时在职员工,其中保安的工作服为保安服,工程维修人员工作服为工程装,清洁工等为服务员服装。 员工在公司内调入,已在原单位发放工作服的,不重复发放。 在工作服发放前后新进员工原则上自备颜色、款式与工作服要求相似的服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