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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1章 职工刘某,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叶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全在叶某,叶某对此无异议。事后刘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刘某不应按工伤处理B.刘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符合工伤条例两要件,应视为工伤C.若刘某在治疗过程中享受医疗保险,则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D.叶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D假裂创参考答案:高温作用下皮肤组织水分蒸发,干燥变脆,发生顺皮纹的破裂,形成梭形创口,形态上类似于切创。早期尸变征象包括哪些方面?答案:常见有:肌肉弛缓、超生反应、尸体冷却、尸体
2、僵硬、尸体痉挛、血液沉积(或称为尸斑)、局部干燥、皮革样变、组织自溶、角膜混浊等。个人识别(名词解释)参考答案:在法医学实践中,分析生物性检材以揭示个体身份的鉴定工作,称为个人识别。 勒死尸体,因绞绳常位于_因而舌尖常露出_之外。正确答案: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齿列如何进行高度怀疑心源性猝死的法医学检验?参考答案:1)确定死因,排除致命性损伤或中毒的存在。例如主动脉瘤破裂.心肌梗死而无其他改变2)明确损伤与猝死的关系,死亡由疾病引起,与损伤无关或损伤非致死原因3)病理组织学检查,对心脏进行组织切片检查以确诊下列哪项不属于脑死亡的临床诊断的哈佛指标()A.对刺激完全无反应性B.无自主呼吸C.颅神经反
3、射消失D.平线心电图E.平线脑电图参考答案:D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2章 司法警察值庭时,不得( )。A.交谈B.让无关人员接触当事人C.侮辱或变相体罚当事人D.四处走动正确答案:BC婴儿猝死综合征SIDS参考答案:是一种多见于一岁以内婴儿、意外急死,经详细尸检未能找到适当死因的猝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 )不受损害的权利。A.人身安全B.隐私安全C.网络安全D.财产安全答案:AD 勒死尸体,颈部勒沟深部颈总动脉内膜常见横裂及内膜出血。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膀胱破裂定什么伤?本题答案:重伤。 值庭的司法警察对未经允许录音的旁听人员可以予以劝
4、阻、制止。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电击伤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取决于以下因素( ):A.人的性别B.电流强度C.电压D.通电持续时间E.触电的部位和方式正确答案:BCDE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3章死者呈拳击样姿势,说明是生前烧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答案:错误 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 )。A.表面B.中部C.品牌D.夹层正确答案:D 简述我国目前对检察官的身份保障制度正确答案:我国目前对检察官的身份保障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务身份保障。检察官有权获得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
5、,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2)生活保障。检察官有权获得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官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检察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检察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3)人身保障。检察官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受法律保护。(4)其他保障。检察官有权参加培训、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控告、辞职。血痕ABO血型检验的凝集原检验主要方法有()、()、()参考答案:吸收试验;解离试验;红细胞粘连试验 强某于某一天公司上班时,发现公司的墙上贴满了一强某与其业务公司老板有不正当关系的诽谤字画
6、。强某特别气愤,拿着这些字画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非未受理案件,原因是没有明确的被告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某人伤前右眼视力0.05,伤后视力减退至0.02。应定什么伤?参考答案:轻伤 问:合同未定期限,承租人可否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2022年1月,我与房东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向他租了两间店面房做服装生产,约定租赁期为3年,每年租金6万元。2022年1月租赁期届满后,我们没有续订合同,但我仍继续使用该房屋,并已缴了2.5万元租金。今年下半年由于生意不景气,我不想继续租房,但房东不同意,他认为按惯例应至少租满1年。请问,我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合法吗?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
7、和国合同法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该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对不定期限租赁合同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则需在合理期限之前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你与房东原定3年期的租赁合同期限已届满,后双方未续订合同,依法已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作为承租人享有随时解除权,但必须按原合同标准结清已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返还租赁
8、房屋。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4章 问: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哪些原则?正确答案:离婚,既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结束。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三点:(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严格区分。(2)从程序上讲,财产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法院再作判决。(3)明确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即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均有收入,其收入是否有悬殊,在离婚分割时夫妻原则上平均分割
9、。二是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即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对女方以及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照顾。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原则。即对离婚后生活会出现困难的一方,以及在离婚过程中没有法律和道德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多分。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和财产价值的发挥原则,当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物,不能或不宜进行实际分割时,应当保护物品的使用价值,一方得到实物,对他方应进行经济补偿。五是不得违反社会共同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物不得分割,同时,财产分割时不得逃避债务。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A.任意性B.专门性C.规范性D.国家性正确答
10、案:BCD电流强度是影响电流损伤最重要的因素。()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 宫外孕指受精卵在子宫腔以外着床发育。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试述精液斑与血痕DNA提取方法的异同。本题答案:1)异:精液斑:必须要切断二硫键以消化蛋白(膜)DTT(二硫苏糖醇)血痕:有机溶剂orChelex-1002)同:PK、SDS法院通知立案后, 原告应当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未按期缴纳, 视为自动撤诉,原告丧失了就该争议再次起诉的权利。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晚期后变化(24小时以后发生的尸体变化)A.毁坏型晚期死后尸体变化:()。B.保存型尸体变化:()。参考
11、答案:尸体腐败、霉尸、白骨化;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浸软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5章 检察官等级的确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水性肺气肿参考答案:溺水者强烈的死前呼吸运动,导致溺液、粘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成为泡沫,而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使泡沫样溺液被吸入肺泡而不易呼出,导致大量溺液储集于肺中,导致水性肺气肿。是确定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 在机械性损伤的形成过程中,_是造成机械性损伤的关键因素。正确答案:作用力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医学研究机械损伤及其他物理性损伤的内容()A.损伤的机制,征象,程度
12、,后果,检验方法B.鉴定损伤时间致伤因素C.判断致伤方式和方法D.研究损伤的治疗方法E.判定死亡方式或死亡性质参考答案:D 问:代写欠条就要代为还款吗? 2022年7月,车主李某与买主王某经我介绍达成车辆买卖协议,价款为47000元。因所带钱款不够,王某仅付了40000元现金,为促成交易成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我应车主要求以自己的名义给李某写了一张7000元的欠条。我当时的身份是介绍人,谁知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王某拒付所欠款项。为此车主于近日转而向我追索该7000元欠款。请问我有义务代为还款吗?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13、。就是说,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本案中,王某欠李某7000元车辆交易款,在双方同意下,你以自己的名义写下欠条,属于债务人王某将合同的部分还款义务(欠款7000元)转移给你,并经债权人李某同意。对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在王某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应视为债务发生转移,你就成了李某新的债务人。因此,你依法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在血清样本中加入Hb,利用Hp与Hb特异结合的特点,电泳后利用Hb的过氧化物酶染色,根据谱带特点判断Hp型别。()本题答案:对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线索的接受和受理,( )。A.是同一个活动B.是两个不同的活动C.接受的范围比受理的范围大D
14、.接受的范围比受理的范围小正确答案:BC法院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6章枪口印痕参考答案:接触射击或半接触射击时,创口周围皮肤或衣着上可以见到圆形或半月形的枪口印痕。其原因为,枪口喷出的气体在皮肤下膨胀,将皮肤向外冲起,其表面紧贴在枪口上而形成的。霉尸参考答案:尸体被置于潮湿的环境中,在适宜真菌生长的条件下,在尸体裸露部位或裸体的全身表面滋生一层白色霉斑和霉丝称霉尸。 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 )A.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B.对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负责C.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D.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正确答案:AD 论述根据现场中血痕的形态可提示哪些案件息信
15、。正确答案:论述根据现场中血痕的形态可提示哪些案件息信。血痕的形态有:(1)点状血痕,是由于血液滴落而形成的。可根据其形状分析血液滴落的高度、方向等。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一般呈圆点状,其周围有许多小突起呈锯齿状。形成的斑点越大,周围的小突起越多,甚至飞溅在周围形成小斑点,表明血滴滴落的高度越高。伤者行走时,滴落的血滴多呈椭圆形,行走方向的一端呈星芒状。(2)流柱状血痕,血液由重力的关系从高处往低处流,形成流柱状血痕。其下端因血液较多往往膨大。尸体上的流柱状血痕可表明伤者受伤时的姿势和位置。(3)喷溅状血痕,血液从动脉喷出落在物体上,形成惊叹号状血痕,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重复打击受伤部
16、位,血液被挤压亦可形成喷溅状血痕,但大小不等,形态不一。(4)擦拭状血痕,沾附着血液的人体或物体与其他物体接触磨擦后,则形成擦拭状血痕。形状可因磨擦力的大小、方向及磨擦物形状而不同。(5)接触状血痕,沾附着血液的人体或物体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形成的血痕。它能提示接触物体的形状特征,如血指纹、血脚印等。对分析案情,侦缉犯罪嫌疑人,认定凶器都很有价值。(6)血泊,大量血液积聚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多是受伤的原始现场,根据血泊的大小可估计出血量,有助于死因分析。PCR技术因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操纵性简单、快捷等优点,被誉为()。参考答案:第二代DNA分型技术 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书记员
17、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问: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可否要求养子女支付在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 李大娘,现年70岁,她和丈夫没有生育孩子。30多年前,李大娘夫妇抱回一男孩回家抚养,唤名为李三。经李大娘精心照顾,李三长大成人。李三19岁时,李大娘夫妇为给儿子成亲,倾其所有,东挪西凑,盖了一幢两层的楼房。李三成亲后常因家务琐事和婆媳关系,与李大娘发生争吵。在李大娘丈夫去世后,李三更是变本加厉,对老母亲的生活起居不管不问,为此村邻及乡干部多次做工作都无济于事。2022年,李大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李三的收养关系,并要求李三支付在其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及
18、其他各项开支8万元。对李大娘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正确答案: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审查,如果相互关系确实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对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当然会予以支持。而且法律也规定,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据本案的情况,李大娘要求解除与李三的收养关系可以予以支持,对于李大娘要求支付其在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也应当予以支持。法院
19、司法辅助及行政人考试试题及答案7章 第7章 问: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致人损失要不要赔偿? 2022年10月,郑某将自己的一辆农用马车赠送给好友余某。前不久,余某在驾驶该农用马车时,因刹车失灵翻车而致重伤,花去医药费3万余元。事故的原因是刹车的一颗螺丝掉了,导致刹车失控。原来郑某在赠车前一个月已发现刹车螺丝因严重抖动而跌落,郑某仅用一根铁丝将刹车固定。郑某送车给余某时,为检验其驾驶技术,故意不将这一情况告诉余某。请问,余某能否要求郑某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可以肯定,余某有权要求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的郑某承担赔偿责任。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表面看来
20、,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合同,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赠与人除依约给付赠与标的物外,原则上也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同时,考虑到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标的物存在瑕疵,将给受赠人带来较大的损失。为了使受赠人得到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郑某故意不告知农用马车瑕疵尽管不是出于恶意,而是为“检验余某的驾驶技术”,但这一行为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造成了受赠人余某损失,因此,郑某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何谓遗传标记?本题答案:个体的单位遗传性状作为标志用于法医物证分析时,这种遗传性状就
21、成为遗传标记GM。 酸性磷酸酶试验阳性结果表明检材()A.肯定含有精(液)斑B.可能含有精(液)斑C.含有人的精(液)斑D.含有动物精(液)斑正确答案:B 下列哪个选项不适用劳动法?A.个人独资企业和其雇佣的人员B.某公安局与其聘请的清洁工人C.某家庭与其雇用的家庭保姆D.某包工队招收的农民工正确答案:C 我不违法,法律就不能约束我。()此题为判断题(对,错)。正确答案: 在一室内现场,死者头部因钝器损伤致死,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如初,茶几上有两个剩有少量茶水的纸杯,烟灰缸内有两枚烟头(死者生前无吸烟嗜好)。请问如和提取现场物证及可作何种法医物证方面的检验?预测可达到的检验目的?正确答案:1)血样死者必提,阴干保存,两份。检验血型、DNA。2)纸杯口附有唾液斑,提取时避免剩有少量茶水再次浸湿纸杯口,初检少用检材。检验血型、DNA。3)烟灰缸内有两枚烟蒂必提,初检少用检材。检验血型、DNA。4)预测可检验出死者之外的嫌疑人。 Paltauf斑参考答案:溺死者发生水性肺气肿,两肺可见散在淡红色出血斑,多见于肺叶之间及肺下叶,系因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所致,称之为溺死斑,或Paltauf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