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doc
《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顺矿机电20117号关于下发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各施工单位:为保证顺和煤矿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管理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经研究,特制定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日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顺和煤矿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顺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
2、章 机电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能 第二条 机电科对全矿所有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科学检修、监督检查、适时改造和更新、回收、报废及事故分析处理等全过程综合管理,以不断提高本矿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机电设备的政策、法规及规定。 第四条 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 第五条 机电科及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全部设备建立台帐,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等还要建立专门台帐。第三章 设备选购和验收出库 第六条 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
3、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第七条 机电设备的选型必须符合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遵循安全、可靠、先进、适合现场情况、操作简单、节能环保、通用化、标准化、性价比高的原则。大型的重点专用设备在订货前,还要到生产厂家和用户进行考察。 第八条 设备的中间检查和出厂验收。设备在生产厂家加工制造过程中,矿上要派员到厂家进行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材质和加工工艺,督促加工进度;设备出厂前派员到厂家进行出厂前的验收,检查设备质量和性能参数,力争把问题消灭在出厂前。 第九条 设备到矿后的入库验收由机电科组织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和厂家人员共同按照设备装箱清单,对设备的质量和数量逐一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有机电科指
4、定的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验收。矿移交生产后,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和生产厂家进行验收。未经机电科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开箱验收,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与损失大小做出严肃处理。在入库验收和开箱验收时如有问题,要将问题写清楚,由几方人员签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条 为防止资料丢失,设备到矿开箱验收时所有随机资料(包括设备图纸、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试验报告等等技术资料)一律由机电科存档。设备资料如有一份的应先备份,原件交矿资料室,复印件由机电科管理,所有原件资料不准外借。有关单位和人员因工作所需资料可到机电科打借条借阅或复印,并每次交押金100200元,复印、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
5、三天。资料借阅期间如有损毁、丢失、对有关单位或个人除押金沉淀外,并按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再处己1000元以下的罚款。沉淀的押金和罚款每月底由设备资料管理人员交矿财务科。 第十一条 各单位至少要设一名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出库必须由施工或使用单位开据出库单,具体程序见库房管理规定。成套设备未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套使用,违者将视有关情况给予严厉处罚。第四章 设备安装 第十二条 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管理程序见顺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办法。第五章 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检修 第十三条 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的主管技术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出相应的
6、规程、制度和管理办法,制作成制度牌匾悬挂于合适地点,可移动设备应在操作人员主工作场所或由使用单位选择的合适地点上墙张贴,所有的规程、制度和管理办法必须报机电科备案。 第十四条 主管技术人员要组织操作工、维护工和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设备使用前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矿有关科室备案。 第十五条 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专责制,所有设备都要包机到人,并挂牌。设备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现场交接班等制度。小型移动设备须明确兼职司机或兼职操作人员。 第十七条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
7、使用和检修质量,矿井主要机电设备除配备专职司机外,还应配备专职的机电维修工。 第十八条 设备专责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维修、润滑记录,大型重点设备必须建立单独的维修、润滑记录本。 第十九条 各单位每月都要编制备件计划,经相关科室审核,由经营副矿长审批后报供应科统一汇总上报。 第二十条 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设计和安装要求作业。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运输、生产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试运转,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不符合要求时,由原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凡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机电科按有关规定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负责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工作。防爆检查组应严格按照上级的
8、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所有电气设备入井,必须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防爆设备入井证方可入井。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如有无证入井情况发生,给予把钩工及所属单位直接负责人每台1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按顺和矿安全管理办法,另行追究责任。但电焊机、氧气等非防爆设备确需入井时,凭当日有效的使用氧气、电焊施工安全措施入井,无有效施工安全措施的,把钩工应拒绝该设备入井。 第二十二条 设备负责人员对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保持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灵者,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对包机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三条 井下防爆设备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矿防爆电
9、气性能检查细则的相关标准进行管理,严禁失爆,若发现失爆现象,对该单位罚款1000元,队长、书记罚款200元,直接责任人(或包机人)罚款400元。 第二十四条 所有机电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否则对该单位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 第二十六条 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测定,保持设备性能完好,发现性能降低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检修。测定结果除在维修记录本中做好记录外,检测人员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测定结果上报机电科。机电
10、科设备管理员必须建立大型固定设备的动态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 第二十七条 矿属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到期检验时要提前三个月向机电科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矿属各单位应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并做好校验记录,校验证明资料交矿机电科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种主要设备的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司机应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设施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精心操作。 第三十条 设备修理按不同的修理性质和工作量,可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顺和 煤矿 机电设备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