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承包合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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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工程承包合同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本工程确定由乙方承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遵守本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1.定义和解释甲方:111乙方:222 工程总包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监单位): 工程安监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本工程: 本合同: 工程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所应支付的款项。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书面形式:合同书、对
2、方签收的信件和传真。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2.合同文件类别及效力次序2.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 先效力次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答疑、澄清、补充说明;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
3、分)与技术要求;双方签认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双方认为应作为合同构成的其他文件。2.2. 标准、规范:2.2.1工程应遵守规范和标准依次是:国家规范标准、地方规范标准、行业规范标准;2.2.2经甲方同意批准后,乙方的企业标准也可以作做为工程实施的执行标准;2.2.3无上述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2.2.4双方各自备齐并掌握自己所需的本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2.3. 图纸2.3.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后5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电子版本)。2.3.2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
4、于本次招标及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3.合同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 3.2. 承包范围: 3.2.1房产公司*防水材料供货和防水施工(具体工作面及要求详见工程清单);3.2.2 房产公司*防水工程国家现行法规规定期内的免费维修;3.2.3 负责本工程的相关机构的验收通过;3.3. 合同工程内容3.3.1 上述3.2条所述承包范围;3.3.2 本合同描述涉及的所有相关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做法以图示为准)4.合同价款与支付4.1本合同采用 固定单价方式 执行;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
5、(小写)人民币 (大写) 合同固定单价组成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无论图纸是否明示,本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以下 AM 工作内容:A、 人费,基层处理、打磨等赶工费、技术措施费、保修费、现场二次搬运费等;B、 工人交通补贴和食宿补贴费;C、 工地仓库等临时设施费用;D、 乙方应交纳的税金(建筑企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政府收费、规费;E、 施工用水、电费以及警告标志的费用;F、 材料样板报审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了样品的封样等);G、 本工程验收中发生的各项检测费用等;H、 自身施工产生垃圾运的清运费及工程竣工前的材料堆放场地清洁费用;I、 完工后现场清理和相关临建拆除并移出现场的费用;J、 一切有关本
6、工程之一切保险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现场的管理费4.1.1 除特别指定由其他专业分包提供的物料、配件及设备外,乙方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配件、辅材、设备及劳务费;4.1.2 乙方承诺已踏勘工程的现场及其邻近地区,并对可能对工程有关事宜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位置之性质及情况、周围环境,以及现场的通道、工作空间、材料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及其他一切有关事项均完全了解清楚并将一切影响价格之现场环境因素反映在合同价款内;4.1.3 乙方承诺技术措施费已经包括在报价中,如:雨季施工难度增加费、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和清理、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
7、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夜间赶工费、安全防护措施费、各期成品保护费、为配合甲方合理要求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4.1.4 乙方应接受在进场当天的现场实况,并应自费消除先前甲方或其它的承包单位可能遗留在现场的任何垃圾。验收由甲方或先前承包单位移交已完工的工程及相关的资料(如有)。除非有隐含的施工缺陷,否则,场地一经交接,便视为乙方已完全接受现场实况,任何日后有关的索偿及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接受。乙方亦不得借对工程施工无实质影响的理由而拒绝不接收场地,而此等的延误,将不获延长工期。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4.2.1(固定单价方式)总价合同
8、单价工程量(经甲方工程部携同成本部共同审核签字确认)工程签证(合价)该合同价是在乙方已详细研究明了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情况下做出的报价,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金、费用、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等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将来存在变动的风险),乙方保证该报价准确无误,如有漏项,遗漏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项目内,报价错误项目不予调整
9、。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本项目计量规则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4.3.合同价款的调整4.3.1 材差调整:不得调整;4.3.2 人工费调整:人工费用不得调整 ; 4.3.3 所有的工程变更即涉及合同金额变化的文件都必须经过甲方工程部、技术部与成本部共同 签字认可,工程变更方生效,乙方俱此可办理签证(乙方必须于工程变更令发出后14日内完成上述办理手续),否则结算中,甲方将不予认可。 4.3.4 对于设计变更或其它原因产生施工工艺变动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A、合同内有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执行; B、有类似合同单价的,按类似单价执
10、行; C、合同内无相应单价的,按市场价限价。4.4.工程款支付4.4.1 支付节点(无预付款,按进度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表,甲方审核支付月完成量的70%;、工程完工且通过各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次月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在工程交付业主后满5年,乙方申请保修金付款后且经甲方指定物管签认可后10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由高新区(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代开之足额发票,支付结算款前应一并提供质保金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处以合同金额10的罚款。4.4.2 乙方申请
11、付款时必须提交的支持文件:4.4.2.1 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说明书、工程进度费用支付审批表;4.4.2.2 结算:1)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出具同意进行竣工结算的证明书一份。2)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盖章的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一份。3) 经监理公司及本司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的详细说明施工范围的说明书一份,该说明书必须详细说明最终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有何变化以及与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如何界定。4) 竣工结算汇总表一份,该汇总表须详细说明各分部工程造价及总造价。5) 竣工结算书一式两份,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6) 工程量计算书一份。7
12、) 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是原件且编号明确,以方便核对为原则。8) 工作联系单:必须是原件,按专业分类、编号。9) 现场签证单:必须是原件且所有签证单必须有监理公司及甲方相关部门、领导的签署意见(详见签证管理制度),无监理公司或甲方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签证单一律不予结算。签证单必须按专业分类、编号。10) 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复印件。11) 经双方确认的甲方限价材料清单(原件,分专业编号)。12) 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原件)。13) 涉及到工程造价的会议纪要(原件)。14) 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其他文件(信件、指令、通知、答复等)(要求原件)。15) 甲方项目部签发的罚款单。 其他与结算有
13、关的资料。4.4.3 工程结算款的计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结算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结算款申请表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工程款。 乙方提供甲方约定的支付证明(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完税证明及甲方约定的其它文件)。5.人员及设备5.1. 甲方5.1.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乙方收到甲方的所有文件需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5.1.2甲方委托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女士,监理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5.1.3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总承包,行使项目现
14、场总体管理职责,驻工地总代表为 先生,总承包行使职权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5.2. 乙方5.2.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 元,其中如项目经理的实际资质及能力不符合要求,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5.2.2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5.2.3乙方项目经理即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
15、同约定的义务。5.2.4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5.2.5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事先通知乙方需参加人员人必须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参加由甲方项目部主持的项目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5.2.6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2.7甲方确认并已通知乙方的乙方派驻现场无法胜任工作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管理范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次;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安排经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
16、员。5.2.8乙方派驻现场无法胜任工作人员定义为: 对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6.双方责任6.1甲方6.1.1施工准备: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如需要,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6.1.2提供合同约定的文件技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收集;6.1.3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
17、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6.1.4协调现场合同约定的垂直运输、水电接驳、乙方与其它施工方之间工序穿插工作。协调乙方与施工各方及总包方、监理的关系。强化各方对施工现场及半成品、成品的保护,裁决施工中各方的有关争议。6.1.5施工期间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6.1.6根据甲方销售或其它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乙方需给予配合;6.1.7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6.2乙方责任6.2.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
18、监理和总承包的指令,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6.2.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 *防水 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并制定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经甲方、设计院、监理确认后使用;6.2.3从总承包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6.2.4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
19、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6.2.5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6.2.6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其他承包人的施工;6.2.7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方其他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参加相关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6.2.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总包单位,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
20、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6.2.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6.2.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15 %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6.2.11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6.2.1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
21、、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6.2.13根据项目管理总承包方要求,乙方在开工前应与总承包方签订施工管理配合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并约定相关责任和义务;6.2.14政府规定需进行合同备案,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签订备案的有关文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料;6.2.15竣工时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项目管理规定,在未完成前,乙方的工程结算将不被甲方接受。7.工期7.1开工、竣工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审批乙方上报的竣
22、工时间为准。7.2进度计划7.2.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监理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监理在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7.2.2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项目管理进度要求;7.2.3乙方工程实施期间需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乙方应与甲方项目管理进行沟通协调,并形成配合时间要求并得到甲方批准;7.2.4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7.2.1、7.2.2、7.2.3中规定的内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 元,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罚款累计最多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各阶段工期违约
23、金可返还;7.2.5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3开工及延期开工7.3.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但延期不得超过 5 天,如超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偿因乙方延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权利;7.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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