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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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保与水保方针11.3 环保与水保目标1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基本要求12.1 组织、机构设置12.2 环保与水保管理基本要求3第三章 项目部各级环保与水保管理岗位职责43.1 项目经理43.2 总工程师43.3 项目副经理43.4 安全环保部43.5 工程部53.6 物资部53.7 机电部53.8 综合部53.9 财务部53.10 其它相关部门5第四章 项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64.1 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64.2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64.3 环境因素识别步骤64.4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6第五章 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105.1 临时场地105
2、.2 生活驻地125.3 路基施工135.4 桥梁施工145.5 隧道施工155.6 赤水河岸施工17第六章 施工现场环保与水保日常检查186.1 检查目的186.2 检查的方式和内容186.3 记录及记录管理18第七章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7.1 适用范围207.2 组织机构207.3 领导小组职责217.4 应急响应227.5 奖罚措施22第八章 附 则23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环保水保规程
3、、规范等1.2 环保与水保方针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国际先进高速公路环保水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水保管理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周边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1.3 环保与水保目标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管理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土石渣料、噪声、扬尘、振动、废水、废气、废油、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进行全面控制,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努力建设一条优质、平安、绿色、和谐的高速公路。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基本要求2.1 组织、
4、机构设置2.1.1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是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主管部门。2.1.2 项目经理部成立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书记、副经理和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工区主任为组员。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党工委书记)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成 员:* *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负责人:*(电话)成 员:*(电话) *(电话) *(电话)2.1.3 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是环保与水保
5、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公室,由专(兼)职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1.4 项目经理部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1、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2、发生重大环保与水保事故召开不定期会议;3、召开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必须通知相关部门的人员列席;4、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经专(兼)职工程师记录整理后由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签发生效。2.1.5 项目部环保与水保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经理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工作;2、项目部兼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影响环境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
6、,项目部专职环保与水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4、项目经理部环保与水保管理人员由工程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2.1.6 环保与水保管理框图: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书 记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机电部混凝土 工 区物资部试验室路隧 工 区桥 二 工 区桥 一 工 区施 工 队副组长:总 工副组长:副经理安全环保部作 业 班 组2.2 环保与水保管理基本要求1、环保与水保管理必须坚持强化施工生产过程中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预防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相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各级领导管
7、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项目的整体环保与水保管理绩效。2、项目部环境工程师,在项目开工前,必须认真学习公司环保与水保管理的相关文件,熟悉和了解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3、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工程规模和特点及所在地环境保护法规的特定要求,建立健全环保与水保管理保证体系,确定项目环保与水保控制目标。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项目环保与水保保证措施和管理方案;针对重要环境因素、环境控制重点制定单独的环保与水保管理方案和措施;做好环保与水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8、,确保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的实现。4、项目部应与当地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保持工作联系,接受行政监管,并获取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取得业务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第三章 项目部各级环保与水保管理岗位职责3.1 项目经理1、负责传达项目办、总监办、驻地办环保与水保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合同段环保与水保管理工作,对重大环境问题进行决策。2、主持制定、批准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管理目标及相应的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3、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召开环境工作会议,分析整个项目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4、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环保
9、与水保工作第一责任人。3.2 总工程师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和规划。2、负责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环保工作的的技术要求、改进措施。3、组织评审、审批项目年度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3.3 项目副经理1、负责指导管段内的环境管理工作,对环境工作进行策划。2、负责环保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协调处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公共关系,组织每月的环保检查,及时分析整个工区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环境工作的重点和改进措施,指导环境工作,实现环境目标的实现。3.4 安
10、全环保部1、制定、实施本项目环保与水保目标和管理计划(或管理方案),并检查完成情况。2、负责制定和提供施工过程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指导性管理文件,并对临时场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策划。4、负责当地地方性法规或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获取、识别、执行和控制,并上传到公司工程部备案。5、负责制定、实施本项目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6、监督、检查各项环保与水保措施实施情况,对本项目的环保与水保绩效进行评价。7、参加每月的环保大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相关记录,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决策。3.5 工程部负责施工便道
11、、场区道路、施工场地周围及便道等环境方案制定及处理方法,并负责施工现场环境设施的设计及取弃土场的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水源、能源等自然资源,注意环境及植被保护。3.6 物资部负责环境保护用品的采购、存放、供应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状况,指导、监督作业工区材料的运输、存放、保管,尽可能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3.7 机电部负责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以及保养场地环境卫生的保护、施工场地噪音、减震等的预防措施,并对各种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治理。3.8 综合部1、负责项目经理部(固定区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垃圾、污水
12、排放、饮用水、用电、消防、用气等安全予以管理控制。3、负责职业病的预防及环境、职业危害检测工作。3.9 财务部1、负责建立环境保护用款台帐,保证资金的落实,专款专用。2、负责环保设施的计价工作,下达计划时提出环保要求。3.10 其它相关部门参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工作,了解和掌握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环境因素。第四章 项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4.1 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施工过程、办公生活、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及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4.1.1 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4.1.2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可以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4.1.3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1、正常、异常
13、和紧急三种状态;2、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态;3、以下若干方面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管理;放射性污染、热污染;土壤污染;植被和自然生态的破坏;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当地其它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4.2 环境因素识别方法可采用的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有:过程投入产出分析、现场调查、查阅文件资料、过程分析、经验总结、根据法规、业主和施工特定环境要求等,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4.3 环境因素识别步骤4.3.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将“环境因素排查表”发放到各部门。4.3.2 各部门负责将环境因素排查结果填写在“环境因素排查表”上,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4.3.3 安
14、全环保部负责对排查结果进行修改补充和整理,填写“环境因素清单”。4.4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4.4.1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依据1、环境影响的规模、影响的严重程序、发生频次、影响的持续时间、控制情况;2、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3、组织实际情况(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组织公共形象的影响等);4、相关方的要求。4.4.2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符合以下评价准则之一的环境因素,应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1、现场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或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而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2、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环境因素;3、涉及到地区性突出的环境问题的环境因素;4、危险化学品
15、涉及的相关环境因素;5、相关方特别关注和/或有合理抱怨的环境因素;6、消耗量大的能源资源类环境因素;7、有较大节约潜力的原辅材料消耗类的环境因素。4.4.3 环境因素的评价步骤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评价工作;2、评价过程中,工作组应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根据判定准则确定重要环境因素;3、安全环保部对评价结果确认后,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4、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报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5、安全环保部负责把重要环境因素评价结果传递给相关部门,作为建立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程序的依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单位/项目 : 区域/场所活动点、工序、部位环 境 因
16、素时态/状态环 境 影 响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声污染土壤污染植被和自然生态生态能源资源和原辅材料消耗社区问题其它是评价准则备注:其它环境影响有光污染、热污染、电磁辐射污染、放射性污染、振动、能源和资源回收利用等。填写人: 日期: 确认人: 日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单位/项目 : 序号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影响判定理由及活动点、工序、部位管理方式运行控制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审批: 日期第五章 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5.1 临时场地5.1.1 临时场地范围施工过程中需要设置的临时场地主要有:料场、预制厂、搅拌场和施工便道等。5.1.2 临时场地的环境影响临时场地的设置和使用涉及
17、到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景观影响等生态问题,涉及到对水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污染影响问题,也涉及临时土地征用、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等社会问题,需要认真对待。5.1.3 临时场地选址共性的环境要求临时场地选址的相同的环境要求如下:1、保护区域。禁止把临时场地设在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护林和河渠堤保护林的范围内;2、远离河流。临时场地一般不得设在距离河岸200米范围内,可以考虑设在山背后等适宜之地;3、占地类型。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荒地或干滩地;4、少占土地。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尽量少占农田,可将临时场地设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之内,也可一地多用如一处地既做料场又做拌和场、预制厂,也可根
18、据施工先后先做弃土场再做拌和场等等,以便减少临时征用土地数量。5.1.4 各种临时场地特殊性的环境选址要求由于不同的临时场地又有不同的环境影响,为此不同场地的环境选址要求又有所不同:1、料场:尽量远离居民区,选择在环境敏感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离在100米以上。料场也可安排在隧道口附近。有的隧道废弃石方可利用做石料,还可减少弃渣量和资源再利用;2、水泥混泥土、搅拌场:水泥混泥土、搅拌场应选敏感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m以外。3、预制厂(1)路基预制厂。其他地方设置预制厂困难时,可将预制厂设在路基上。要求桥头有较长的平坡,并且路基比较宽(一般应大于24 m)。(2)桥下预制厂。在桥头填挖
19、量大或引道坡度较大等情况下,选择桥下预制厂比较理想。按场地情况可分为宽阔河滩上预制厂和堤内狭窄预制厂。(3)特殊预制厂。若现场附近设置预制厂用地较困难时,可采用特殊形式的预制厂,如远距离预制厂、桥上预制厂或河滩上预制厂。(4)预制厂尽量远离居民区,选择在环境敏感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m以外。4、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公路以及一些县乡公路,对于新修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居民区、避开林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并尽可能避免与现有交通线路交叉。5.1.5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场地的修建和使用,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减少这些不利影响,临时场地修建和使用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如下:1、水
20、土保持措施(1)施工便道。便道切坡应撒草种绿化护坡,施工便道高边坡侧要修建排水沟,将水流排向附近自然沟道,减轻水土流失;(2)场地排水设施。临时场地四周要修建满足排水需要和防治水土流失的盲沟,并且要设简易集水池对施工废水和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后排放。(3)场地边坡。对靠近山体切坡进行必要的加固或工程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对山体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4)水利沟渠保护。施工便道等对沟渠有影响时,应建临时便桥、便涵,保证农田水利设施畅通。2、污染防治措施(1)在混凝土搅拌营地设置污水沉淀坑,将搅拌过程中排放的污水集中在沉淀坑中进行一段时间的沉淀处理,然后再外排或回收用于清洗车辆、道路洒水等。(2)水泥混凝
21、土、搅拌站应有防尘措施。操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施工料场、预制场和搅拌站等选址应设置在距地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米以外,尽量远离居民区,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居民的影响。料场的建设严禁破坏生态环境,尽可能保护好原地貌,完工后全面恢复。(3)夜间对噪声较强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要进行限制。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应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并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3、生态恢复与利用措施工程结束后,临时场地应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减少或消除对景观的视觉污染。(1)清运场地设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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