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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工程招标管理,规范招标工程程序和内容,保证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并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范围(一)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项目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二) 工程招标的范围1.土建工程2.综合管网工程、园林工程3.机电(消防、通风、空洞)、弱电工程4.网架、幕墙、门、窗、景观桥、景观、小品、栏杆等5.工程勘察、设计、顾问类6.景观包装工程7.其它工程类项目第二条 管理部门及人员工程部、技术部、信息部、设计院、经营部、采购部及分管领导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 工程部1.负责土建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园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装工程、机电工程等工程的招标2.负责
2、其它工程类工程招标(二)采购部1.负责网架、幕墙、门、窗、景观桥、景观小品、栏杆、电梯、水设备、扶梯工程的招标;2.负责设计、施工一体的游乐项目的招标;3.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4.负责招标评审,参与定标工作;5.负责中标后合同洽谈、签订及合同签订后的执行工作。(三)技术部1.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招标工作;2.负责招标评审、参与定标工作;3.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四)信息部1. 通讯网络、服务器、UPS、安全门由信息部发起合同;2.负责中标后合同洽谈、签订、合同签订后的执行工作;3.负责责任内工程招标的招标报告及标书的编制。 (五)生产副总 负责
3、组织根据生产计划,提出工程招标需求计划。 (六)技术副总、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招标中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七)经营副总 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工作。(八)预算部、经营部、监察部 负责参加工程招标,负责相应的价格审核、监督工作。 (九)总经理 负责批准招标计划,负责批准招标结果。第四条 招标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 竞争择优、诚实守信原则;(三)强强联合、强强合作原则。第五条 招标要求(一)集团建设项目各项工程原则上一律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二)坚决杜绝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三)每次招标过程,是否需要资格预审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第六条 招标形式(一)招标分为“
4、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二)公开招标是由招标部门依据招标计划将拟招标的工程,拟定招标公告,经分管招标领导审批后,在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招标形式;(三)邀请招标由招标部门推荐以往合作过、且信誉良好的合作方,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的招标形式。 第七条 招标计划(一)、由各项目生产主管副总组织项目工程部,编制工程项目节点施工计划,依据计划,提出工程进场计划;(二)、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对总包单位的进场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工程招标计划。制定招标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到招标时间(20天)及各类工程的施工准备时间;(三)、招标计划由项目生产副总和工程总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四)、经批准的招标计划,由工程部负责
5、发至各招标责任部门和公司经营副总。第八条 招标时间按招标计划执行。第九条 招标组织 (一) 成立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公司总经理委派经营副总负责。小组成员有:采购部、技术部、信息部、设计院、经营或预算部、审计部、监察部。并按不同的招标标的组成小组;(二)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工作进行审核、审查、建议、指导、评审、监督、检查等,有权纠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第十条 招标报告编制(一)要求在每年的2月初,依据各相关业务部门就其分管的招标工作编制招标报告,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二)招标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招标计划安排、投标人资质
6、(资格)、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组建方案及开标、评标工作的具体安排等;(三)总经理依据各部门上报的招标报告,组织召开年度工程招标专题会议、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长、成员部门及完成年度工程招标工作时间、节点。第十一条 工程招标程序(一)资格预审(如需要)1.对外发布招标资格预审信息;2.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3.向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并发售招标文件。(二)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文件内容如下:1. 招标通知: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2. 投标人须知:1)招标项目概况信息表;2)招标项目介绍: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和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验收方式、质保期等;3
7、)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规定;4)投标文件编写要求、密封方式及送交份数、投标有效期等;5)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资信、信誉、工程业绩等证明文件格式、内容要求;6)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报价清单格式、投标报价、报价编写方式、与报价单同时提交的资料;7)递交投标文件: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方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E-mail等;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支付方式、返还方式、条件;9)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支付方式、返还方式、条件;10)开标:开标时间安排与开标地点。3.评标办法1)标底:标底确定的方法;2)评标:评标的标准、方法;3)中标:中标通知书的发送与合同授予要求。
8、(三)技术要求及规范标准的确定;(四)投标人服务要求(如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等内容);(五)合同条款、条件拟定,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要求(一) 经营性应用软件系统采购1.采购计划由信息部提出书面计划;2.由信息部负责组织运营、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对系统技术、质量、功能、配置、点位提出要求,形成技术标,交采购部;3.信息部负责软件间接口、软件与硬件的对接、系统综合调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4.由采购部发起合同。(二) 通讯网络、服务器、UPS、安全门由信息部发起合同(三) 需要设计方案及二次设计的材料和工程的采购1.主要范围:网架、幕墙、门、窗、景观桥
9、、灯具、景观小品、栏杆、电梯、水设备、扶梯、多联或单体空调等;2.由采购部提出合同谈判、加工日期要求发给工程部和项目部;3.由项目部、工程部向采购部提出经签字的书面的采购需求计划(需考虑合同谈判、加工周期);4.由采购部负责寻找厂家(其它部门可以推荐厂家给采购部),并确定二次设计的厂家;5.由技术部组织设计院、工程部、二次设计厂家,必要时运营部门参加。对接方案、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二次设计图纸由设计院、设计院签字确认(必要时,方案交领导确认),交采购部进行招标和打样(如需要);6.合同由采购部发起;7.合同签定后,由采购将合同向工程部移交。由工程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对接(施工准备、合同执行、结
10、算与付款等)。(四) 弱电工程的招标1.主要范围:安防系统、监控、背景音乐、灯光系统、视频系统、道闸、客管系统、电视、电话等;2.由项目部、工程部向采购部提出经签字的书页的采购需求计划(需考虑合同谈判、加工周期);3.由采购部负责寻找厂家(其它部门可以推荐厂家给采购部),需要时确定二次设计的厂家;4.由技术部组织设计院、信息部、工程部、采购部、二次设计厂家、运营部门参加。对接方案、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二次设计图纸由设计院、技术部签字确认(必要时,方案交领导确认),交采购部进行招标;5.合同主要由采购部发起,个别合同可由领导安排由信息部或技术部发起;6.合同签定后,由全同发起部门将合同向工程部移
11、交。由工程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对接(施工准备、合同执行、结算与付款等)。信息部负责系统综合调试。 (五)游乐设备及游乐设备综合项目的采购 1.由领导确认方案后,由韦强负责与领导和设计院确定采购计划,并寻找厂家; 2.一般的游乐设备采购,由设计院提供设备方案及相关技术参数给韦强,由韦强洽谈合同; 3.设计、设备、施工一体的游乐综合项目 (1)、由韦强负责厂家,由设计院组织(韦强配合组织)厂家向设计院做项目初步方案汇报,确定合作的意向; (2)、初步方案由设计院和领导确定后,由韦强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合同审核时,涉及到工程界面问题时,应向工程部咨询建议; (3)、合同签订后,由采购部将合同向设计院移
12、交,在方案阶段,由设计院负责跟踪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部参与,并提出项目节点计划表; (4)、方案确定,由设计院将项目向工程部移交,由工程部负责项目的协调与管控,设计院在此阶段,负责设计管理;(5)、演艺类项目,由企划部、演艺部负责方案的策划和确定;(6)、由工程发起的工程招标要求,比照以上程序要求;(7)、所有合同价格由预算部、经营部审核。第十三条 招标开标(一)开标方式分对外公开开标和对内公开开标两种方式;其每次招标开标的选择方式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二)按照确定开标时间与地点,准时开标;(三)开标前确定供应商身份、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四)开标时要求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报价、质量标准、
13、工期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等;(五)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改变其投标条件。第十四条 招标评标(一)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二)成立评标小组,明确、统一评标条件,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在小组成员中抽调人员,原则上审计部、监察部、财务部、预算或经营部必须是评标小组成员,其他人员依据其招标内容进行抽调;(三)评标原则1. 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 要求就招标物资的价格、性能、质量、售后服务、供应商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四)组织召开采购招标评标会;(五)鉴定投标文件、分析投标文件;(六)进行价格、工期、质量、工艺、质量保期、投标人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
14、审、评定;(七)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小组成员评审意见备案表、推荐中标人。第十五条 招标定标(一)在评标小组推荐的投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二)发送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单位;(三)进行合同洽谈、谈判,并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第十六条 审计、监督、检查(一)各相关责任部门就本制度中相关责任工作进行时时监督、检查管理;(二)审计部负责就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在每次的年度采购招标中不少于2次;(三)监察部负责就本制度中各部门责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在每次的年度采购招标中不少于2次;(四)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就本制度中规定的招标工作进
15、行时时监督、检查管理;(五)公司分管领导就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要求在每次的年度采购招标中不少于2次。第十六条 处罚处理(一)处罚处理原则:本着谁监督、检查、审计,谁处罚处理的原则;(二)各审计、监督、检查部门依据本制度及公司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形成监督检查处理报告或审计检查处理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三)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责任;(四)相关责任部门未按本制度规定按时完成相关责任工作的,给予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处罚处理,同时给予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责任人2倍的处罚处理;(五)工程未经授权未通过招标方式的,财务部门不得付款,并给予处罚;1.对于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责任人员500-2000元处罚处理,同时给予责任部门责任人处以采购人员2倍的处罚处理;2.对于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由审计部、监察部依据损失金额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者给予调离岗位、降职、辞退等处理;(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除没收收受的财物、取消小组成员的资格外,并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调离岗位、降职、辞退处理。第十七 附则(一)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并解释;(二)本制度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第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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