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pdf
《2022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 关于颁发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劳人锅【】号为了加强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信誉,我们制订了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现发给你们,请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并请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做好准备工作。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告知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国家商检局。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锅炉、 压力容器的管理,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信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条例 )和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锅炉监察条例) 的规定,
2、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对外贸易合同、各种契约、协议等(以下统称合约)进出口的锅炉、压力容器,但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飞行器和军事装备上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 是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商检机构)监督管理本地区的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第四条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锅炉监察局) 主管全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察机构(以下简称省级锅炉监察机构)负责
3、管理本地区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重大的监督检验项目,省级锅炉监察机构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申请监督检验,并报锅炉监察局备案。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 2 第五条一切进口锅炉、 压力容器必须经过检验。 凡列入国家商检局制定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 (以下简称种类表 )的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都必须经过商检机构和省级锅炉监察机构的监督检验。未列入种类表的锅炉、
4、压力容器,由有关部门自行检验,检验结果报商检机构和省级锅炉监察机构备案。未经上述机构监督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准出口,未经上述机构监督检验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不得在我国安装使用。凡需要对外出具商检证明的,均由商检机构统一出具商检证书,其中安全性能的检验报告由省级锅炉监察机构审核盖章后提供。第二章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检验第六条外贸经营单位和收用货单位应对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先进性、 合理性和可靠性负责。外贸经营单位在签订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成套设备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合约时,应选派熟悉锅炉、压力容器业务的人员参加谈判,合约或其附加技术条款中必须明确下列各项:. 设计、制造、
5、安装、检验依据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产品随机文件中应包括:总图、主要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安装说明、安全阀和爆破片排量计算书;. 是需在制造国进行监造;. 索赔期限、保证期限。外贸经营单位签订合约后,应及时将上述内容报送省级锅炉监察机构备案。第七条凡列入种类表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收用货部门或代理接运部门必须向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报验。货抵安装现场后,由当地商检机构和省级锅炉监察机构按照各自的分工分别组织检验。第八条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项目包括:. 校核第六条第款所提出的技术文件;. 进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和数量由检验单位提出,省级锅炉监察机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2022年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 2022 进出口 锅炉 压力容器 监督管理 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