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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重新修订本制度。一、管理原则(一)责任报告单位职责医院属责任疫情报告单位。医院成立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预防保健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防疫医生具体负责疫情报告的管理工作,配备疫情报告专用电脑实行网络直报,防疫人员负责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工作。各科(专科、门诊)指定报病管理负责人,负责督促、管理本科传染病、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病例和其他监测病例的登记、报卡和疫情报告工作。(二)责任报告人医院执行职务的人员,
2、主要是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三)首诊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的首诊负责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二、疫情报告(一)报告内容1依法报告的传染病病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
3、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所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SARS预警病例、人禽流感预警病例。(3)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4)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下列情形:(1)发生或者可
4、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3医院死亡病例卫生部区及区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规定:一级及一级以上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均需进行网络直报。4法定报告的性病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报告的八种性病为: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5规定监测病例AFP病例(14岁及以下儿童急性弛缓性麻痹)、麻疹、新生儿破伤风。(二)报告时限报告时限的计算,以门诊日志或病历等记录的诊断时间为起始时间,以网络直报
5、系统的录卡时间为准。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诊断后按规定的时限(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网络直报),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脊髓灰质炎、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临床初步诊断急性弛缓性麻痹(AFP)时,要马上报告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进行个案调查和采样。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突发公
6、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不论甲、乙、丙类),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应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三)报告程序1传染病报告(1)初次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初次报告”项),做好疫情登记,并立即将报告卡送交保健科疾控办的疫情管理人员。(2)订正报告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确诊、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型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
7、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但同一病种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时,除将“病例分类”由“临床诊断病例”改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外,无需更改其他项目。(3)死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因该传染病死亡时,临床医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再次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死亡报告,卡上标识“订正报告”,同时注明“死亡日期”。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再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对初诊死亡的病例无需两次报卡,在“初次报告卡”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
8、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即可。(4)填卡要求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及准确。卡片中的发病日期指本次传染病症状开始出现的日期或检验初检日期,不明确时填写就诊日期;诊断日期应为本次诊断传染病的日期,订正卡则填写传染病确诊日期,但如同一种病由临床诊断订正为实验室确诊则仍填写初诊的日期。住院期间诊断为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卡。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接诊医生要立即补填、补报传染病报告卡。(5)结核病报告凡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实验室确诊、临床诊断)或疑似病人,临床医生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病人转诊单转区人民医院治疗。(6)艾
9、滋病报告HIV初筛试验阳性,检验科要保存血清标本,送区疾控中心进行复检,送检医生要填写HIV/AIDS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协助个案调查。检室、临床科室不得向第三人提供HIV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侵犯患者的隐私权。(7)乙肝病人的报告初次接诊的急、慢性肝炎病人均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8)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在作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首次接诊时需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再次复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且在同一年度内时可不再进行报告。(9)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各科疫情报告卡的送交、报告必须符合法定时限、方式,做好交接记录。杜绝迟报、漏报、漏登现象。医生填好的
10、报告卡要及时交给当班护士或本科报病管理负责人;各科要在在规定时限内派专人将报告卡直接送交保健科(夜班的疫卡须在次晨8:30前送达),不得转送。发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立即向保健科(值班时间向医院总值班)电话报告并立即报送疫情报告卡。(10)网络直报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及时检查、审核报告卡,做好有关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应及时通知报告人补充、更正。(11)重点传染病和爆发疫情的报告疫情管理人员在发现以下传染病的确诊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
11、报,同时电话报告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中第、条要求紧急报告的病例,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向本院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登革热、流脑、乙脑、狂犬病、布病、黑热病、血吸虫病、包虫病、丝虫病,出血热、疟疾、麻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其余病种的聚集性病例(同一地方或学校、单位、家庭,一日内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5例及以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对报告的上述重点传染病的疑似病例,临床医生应尽快明确或排除诊断,及时在订正报告卡上填写疑似病例的转归情况,交保健科及时上网订正。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和发热病例监测门诊监
12、测科室(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急诊等)每日统计当日就诊的门诊病例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各收治“发热肺炎病例”的病区(如呼吸科、感染科、ICU等)每日统计本病区出院的发热肺炎病例诊断情况。各科室于每周星期一上午8:30前将前一周将就诊情况统计送交保健科,由保健科汇总报当地疾控中心。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定义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医务科、保健科。由医务科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或符合预警病例,首诊医师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钩选“不明原因肺炎”,填写“SARS预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预警病例”)送交保健
13、科,保健科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由医务科电话报告区卫生局。按监测实施方案的程序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临床医生重新报送传染病报告卡订正为明确诊断的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正常上班时间,首诊医生必须马上同时电话报告医务科和保健科。对其中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即时送交保健科。在节假日及中午、夜间等非正常班时间,首诊医生必须马上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并立即将有关的传染病报告卡送交医院总值班。保健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须马上核实情况,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报告方式向区卫生局、疾控中心报告。4值班期间的疫情报告在节假日和中
14、午、夜间等值班期间内发现下面四类疫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等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不明原因肺炎和SARS/禽流感预警病例)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总值班,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派专人送交医院总值班,同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扩散。医院总值班须立即核实,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向职能部门和院领导汇报、请示,同时以最快报告方式(电话及传真)在法定时限(小时)内区疾控中心报告,必要时可请求区疾控中心值班人员代行网络直报;若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
15、应立即向区卫生局报告,并组织、协调相关医疗救治工作,安排标本报送疾控部门复检鉴定工作。值班期间填报的其他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报告卡可在当天当班(节假日需在每天上午9:00前)直接投放到保健科门口的传染病报告箱,由保健科值班人员及时上报。5死亡病例报告(1)对在本院门(急)诊或住院发生的所有死亡病例,诊治医生必须按照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格式和死因推断的有关规范,立即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一式四联)。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尚需填写调查记录。死亡诊断应填写准确、清楚和详细,符合ICD-10编码规定的疾病名称,不应以“呼吸、心跳骤停”代替死亡诊断。(2)各病区应在当天派本科室工作人员将填写好的第一联
16、“死亡医学证明存根”送交信息科统计室(夜班不得迟于次晨9:00),其他联送住院处。不得由死者家属传送。(3)统计室负责对医生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同诊治医生进行核对、更正。(4)统计室负责按照ICD-10要求进行死因编码,并在12日内将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死因编码信息转交保健科。(5)保健科负责进行网络直报。(6)应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48小时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统计室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工作。三、疫情登记医院按照区卫生局的规定在保健科设置传染病疫情总登记簿和有关统计、登记表册,在相关临床科
17、室设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内科、感染科门诊可另专设结核病登记本,结核病若已以专册登记则传染病登记本无需重复登记),在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急诊科设立发热门诊日志和发热门诊病人登记表,在肠道门诊设立腹泻病人就诊专用登记册,在性病门诊设立性病登记本,在检验室设立检验登记本,在放射科设立放射检查登记本。临床医生和有关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详细填写有关登记本,订正报告时亦须及时登记。凡腹泻、艾滋病、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及AFP患者的化验单,开单医生必须填写详细地址,检验科室的检验登记本应登记上述病人住址。四、原始资料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性病报告卡及报告记录等原始资料,由保健科保存,保存期为3年;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及检验登记本等有关登记本由各科保存,保存期为3年。五、考核与奖惩医务科、保健科检查、督促各科疫情报告情况,组织漏报、迟报调查,进行专项考核奖惩。凡发现不按规定报告疫情或不按规定登记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医院对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一四二团医院年 月 日一四二团医院传染病报告登记表科室: 时间: 年 月 日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联系电话疾病名称诊断时间病例分类电话访视日期发病 日期上报日期报告医生备 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