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norjpk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doc
《最新norjpk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norjpk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doc(2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norjpk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怀疑。罗兰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公 告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
2、724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729号)和中共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住有所居”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党发200725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结合建设部等部委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现将我市制定的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媒体进行公布,恳请广大市民监督实施。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3、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主管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价格、审计、监察、财政
4、、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四条 住房保障部门应建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建设标准、购买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交易等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需求进行动态管理,实时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社会参与的原则,建设方式可采取集中建设或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 采取集中建设方式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机构直接组织建设,也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采取配建方式的,
5、由规划、国土等部门在区域适宜的商品房项目中,按照5%10%的标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比例,在土地上市交易时与商品住房项目同时招标,配套建设、分别销售、分别管理。第六条 市规划、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发改委、国土资源、统计、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镇家庭住房水平、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制度、程序进行。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各级政府承担,并协调水、电、气、电讯等相关部门相应配套
6、建设资金、工程进度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决算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分期建设的,可分期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第三章 价格管理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确定应当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市、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
7、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一)开发成本包括: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收土地和拆迁补偿,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完成法定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等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2.项目规划、工程勘察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前期工程费。 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台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费及附属设施、设备工程费。 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
8、设施建设费,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建设均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上述1至4项费用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利息计算。 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的一户一表的电表、自来水水表、门禁及小区智能化系统、管道煤气、电信线路(固定电话线路、互联网)、数字(有线)电视线路等的建设费用,计入开发成本。 (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收。 (三)利润。按照不超过开发成本l至4项费用之和的3计算。 第十三条 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一)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norjpk 贵阳市 经济适用住房 管理 暂行规定
限制150内